天津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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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标准(试行)2019年4月12日目录21 总则12 术语2管理篇41 规划管理51.1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51.2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市区两级事权52技术文件51 .1一般规定522 规划选址(条件申请书62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设计方案724 4建设工程(建筑部分)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83规划受理权费93.1 一般规定93.2 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的核提93.3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9技术篇I1.1 基本规定122总平面规划设计131.1 一般规定131.2 规划布局131.3 基地出入口141.4 内部道路和交通组织151.5 空中连廊或地下通道151.6 停车
2、场(库)151.7 地下空间利用161.8 整向设计161.9 绿地、开敞空间和兔观设计161.10 围墙和雕塑171.11 场地防护173建筑平面和形态181.1 建筑平面181.2 建筑层高181.3 建筑高度181.4 建筑层数191.5 建筑形体191.6 建筑立面201.7 建筑屋面201.8 建筑色彩201.9 建筑设施2()4 建筑退线214.1 城市道路红线等控制线退线214.2 建筑用地退线215 建筑间距和日照影响分析235.1 一般规定235.2 一般区域建筑间距235.3 试点区域建筑间距255.4 日照影响分析256 建筑面积计算276.1 地上建筑面积计算276.2
3、 地下建筑面积计算276.3 居住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计算287 容枳率、建筑密度与绿地率297.1 容积率奖励297.2 容积率计算307.3 建筑密度307.4 绿地率318 其他规定328.1 避免违规设计328.2 鼓励设计创新328.3 新技术推广应用338.4 合理分期实施33本标准用诃说明34引用标准名录351总则1.1 .1为提i城市规划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工程的规划管理,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1.12 建筑工程的规划管理应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整体要求,应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及国家和天津市节能、节
4、水、节地、节材和环保等要求,既鼓励建筑造型多样,又强调整体协调统一。通过建设一流的建筑,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文化内涵,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风貌和生态狂居的空间环境。1.13 天津市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条件)申请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的编制、规划许可管理应执行本标准对应内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条文说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乡村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工程的规划管理标准另行制定。1.1.4 天津市城市、钝规划区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建设的规划管理以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行政许可的依据,细分导则作为控制性
5、详细规划的实施方案,指导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的核发。1.1.5 重点地区的建筑工程还应将批准的城市设计导则要求纳入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体现城市不同区域的特色。1.1.6 大型商业、办公、文化、娱乐、体育、会屣等大空间或超高层公共建筑以及对造型和工艺设计有特殊需要的工业建筑,应组织设计方案论证,论证结果作为设计方案审查的依据,参照执行本标准.1.1.7 建筑工程的规划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现行有关标准。1.1.8 本标准共分为管理篇、技术篇两篇。管理篇为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中有关规划管理内容的说明、技术文件的相互关系以及行政许可审批的权责,不符合相关行政管理文件的,以行政管理
6、文件为准。技术篇为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中城乡规划方面的技术标准,以及和城乡规划有关的建筑设计等其他行业方面的指导意见,本标准中其他行业方面的指导意见如与其他行业标准、规定等有出入的,以其他行业标准、规定为准.2术语2.1.1 建设用地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的简称,不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1.2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指按照S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建设用地上的建筑工程实施规划行政许可阶段的管理。规划许可包括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1.3 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依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实施划拨的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向规
7、划审批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经营性土地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前土地整理部门向规划审批部门申请规划条件。2.1.4 建筑间距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外墙应包括保温U和外加装饰层,但不包括勒脚。2.1.5 居住建筑计算间距指遮挡建筑的计算遮挡线与被遮挡建筑朝向方向主体外墙之间的距离。【条文说明】遮挡建筑的计算遮挡线为遮挡建筑物的平面外轮廓线,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1多、低层建筑屋面挑橱挑出宽度大于或行等于()8Om的,挑檐计入计算遮挡线:2多、低层坡屋面建筑应当分别计郭屋脊和桶口的遮挡因素,以膨响大的为计算遮挡线:退层建筑应当根据退展情况分别确定计算遮挡线.2.1.6 建筑退线指
8、建筑物、构筑物外墙与规划控制线、边界线之间的水平距离。2.1.7 贴线率建筑外墙面贴基准线长度与基准线长度的比值.条文说明基准线指退让可用地界线后的建筑控制线。2.1.8 通透率通透率与贴线率相对,是基准线长度与建筑外墙而贴基准线长度的差值与基准线长度的比值。2.1.9 容积率建设用地范用内,地上各类建筑物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可用地面积的比值。2.1.10 容积率奖励为鼓励市场开发主体在开发建设活动中,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部分建设内容不纳入建设用地容积率计算范闱的情况。对因公共利益需要,提供规划规定之外的公益性设施,社会停车场、公共开放空间(含公园绿地)等公共产品,以及为满足城市风貌要求建
9、设的坡屋顶,在满足环保、安全、更生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所增加的一定比例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2.1.1!建筑密度指可建设用地中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可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2.1.12绿地率特指规划用地绿地率,是可建设用地中绿化用地占可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绿地率概念一致。【条文说明】本标准术语仅对规划方面的技术标准涉及到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管理篇1规划管理1.1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1.1.1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依建设单位或个人的申请,规划审批部门对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并负贡的
10、技术文件中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审核并核发规划许可的过程。1.1.2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主要是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所涉及的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核发。1.1.3 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涉及以下内容的情况:建筑位置、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容枳率(建设规模)、建筑密度、绿地率、特定区域建筑高度、服务设施、建筑整体风格以及其他国家政策要求的城乡规划管理内容的,必须依法申谙规划许可,1.2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市区两级事权1.2.1 为强化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确定规划管理全点地区。
11、规划管理Jg点地区包括海河上游地区(含天钢柳林地区)、西站地区、大型公园地区、重要文化体育和交通枢纽地区及重要入市口。1.2.2 建筑工程规划行政许可由区规划部门属地管理.重点地区的规划建设项目由市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督导审杳,区级规划审批部门审批:其他情形的,直接由区级规划审批部门审批。2技术文件2.1 一般规定2.1.1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的技术文件包括由业主(土地整理部门、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提交的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规划选址(条件)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设计方案B、建设工程(建筑部分)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及规划审批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通知书B、6建设刖典划
12、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及附件附图.所有技术文件分为规划批准类、规划审定类及报审佐证类。规划批准类的为规划审批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批准的规划指标,包括各类规划许可的证书、通知书:规划审定类为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技术证明文件,包括选址示意图,核定用地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筑立面图:报审佐证类为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证明规划审定类图纸成立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批准类、审定类技术文件以外的其他技术文件。2.1.2 建筑工程实施前提是通过划拨或出让方式获得建设用地十地使用权.建设单位或土地整理部门要向规划或行政许可部门提交规划条件(选
13、址)申请书,包括说明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和规模、规划指标)、策划方案(居住、商服、容积率大于2.0的工业仓储)、上位规划应核、规划标准曳核(居住、商服、容积率大于2.0的工业仓储)、城市空间关系复核(居住、商服、容积率大于2.0的工业仓储)。规划审批部门依据上位规划以及规划条件(选址)申请书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核定用地边界。2.1.3 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建设单位或个人组织编制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设计方案,必要时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向规划审批部门提交有相应资侦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设计方案,包括日照影响分析及建设工程建筑部分)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规划审批部门进行审
14、查公示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2.1.4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全过程涉及的规划批准类、规划审定类技术文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前阶段的规划批准类、规划审定类技术文件是后阶段的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的依据。2.1.5 土地整理部门、建设单位或个人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负总的贡任,设计单位、测绘单位对其设计、测绘成果正确性和准确性负货。规划审批部门对核发批准类技术文件负黄:由于审定类、佐证类技术文件不正踊导致事故,由土地整理部门、建设单位或个人及相关设计、测绘单位负责:批准类技术文件出问题的,由行政许可人员和机关负责。2.1.6 土地整理部门、建设单位或个人承诺规划选址(条件)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5、证(建筑类)设计方案3、建设工程(建筑部分)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所提供的用谙材料、技术文件实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且所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2.1.7 对于特殊项目,要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并征得安全部门同意,如地铁.上萩结建项目,在地铁保护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取得运营堆位的书面认可意见。在黑线(轨道交通用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满足交通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黑线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当与地铁工程同步建设,并且在地铁运营后不得再继续建设。2.2 规划选址(条件)申请书2.2.1 建设单位或十地整理部门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和
16、规划条件时,应当按照*天津市建筑工程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条件申请书编制通则(试行)B组织编制和提交规划选址(条件申谛书。2.2.2 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条件)申请书内容应包括说明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和规模、规划指标)、上位规划更核。居住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及容积率大于2。的工业仓储项1,还应当包括策划方案、规划标准且核和城市空间分析报告。2.2.3 建设单位或土地整理部门有义务了解清楚拟建设或出让土地的详细情况,以及周闱的详细情况。提供可行和符合规划及本标准的规划选址(条件)申请书2.2.4 规划选址(条件)申请书不符合细分导则的,应当先行编制策划方案,并依据策划方案先完成细分导则调整程序.规划审
17、批部门按照申请书的内容,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2.2.5 设单位或十地整理部门对提供的申请书正确性和准确性负表.其中,因建设单位或土地整理部门提供的基地及周围基础资料错误以及规划策划方案规划标准符合虚假等原因,产生不良后果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或土地整理部门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贡任:因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证书及通知书核提错误,产生不良后果造成损失的,由规划审批部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设计方案23.1 建设堆位、开发企业或个人在申谙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组织具仃相应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本标准,按照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条
18、件)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设计方案.23.2 设计方案应符合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设计方案标准(试行),且应符合天津市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导则3023.3 3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平剖面图、建筑立面图、透视鸟瞰彩色效果图、日照分析、建筑面积计算表等内容.其中,总平面图、建筑立面图是审定内容,其他为佐证内容。234建设单位、开发企业或个人有义务了解清楚城乡规划以及其他所有行业关于拟建设地块的所有要求及限制条件,提供可行和符合规划及本标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设计方案。向规划审批部门报审时,报审内容仅限于与城乡规划管理有关的内容,其他内容以向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19、报审内容为准。23.4 5建筑设计过程中不得为后期增加建筑面积、改变使用性质创造便利条件。23.6 建设单位、开发企业或个人对提供的设计方案正确性和准确性负贡。其中,因建设单位、开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虚假或者有误等原因导致规划许可批准和审定内容错误,产生不良后果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开发企业或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证拈及通知书核提错误的,产生.不良后果造成损失的,由规划审批部门承担相应法律货任。2.4建设工程(建筑部分)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2.4.1 建设单位、开发企业或个人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可承诺至开工前提交),应组织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勘察设
20、计单位,依据本标准,按照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编制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2.4.2 规划放线测星:技术报告应符合建设工程(建筑部分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编制通则(DBI28332OI8)。2.4.3 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内容应包括文本、成果图和附录,其中成果图包括规划放线总平面图、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效果图与规划实施效果对比、建筑间距空间分析图、建筑空间定位分析图、建筑层高推算分析图、空间形态分析图、日照分析图。2.4.4 建设单位、开发企业或个人有义务了解清楚城乡规划以及其他所有行业关于拟建设地块的所有要求及限制条件,提供可行和符合规划及木标准的建设工程(建筑部分)规划放
21、线测量技术报告。向规划审批部门报审时,报审内容仅限于与城乡规划管理有关的内容,其他内容以向K他行业主管部门报审内容为准。2.4.5 建设单位、开发企业或个人对提供的建设工程(建筑部分)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正确性和准确性负货。其中,因建设堆位、开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技术报告虚假或者有误等原因导致规划许可批准和审定内容钳误,产生不良后果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开发企业或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贡任。3规划受理权责3.1 一般规定3.1.1 规划审批人员和设计人员要认真负货,保证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工程许可证的准确性,具体审查条件附图及内容。3.1.2 规划审批部门对土地整理部门、建设单位
22、或个人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形式审留【条文说明】形式审查指规划审批部门对技术文件的审查为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即表达内容是否齐全、技术经济指标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不验证技术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具体条文要求,与实质审杳内容相对应。3.1.3 对城市空间形态进行主观审杳,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不进行主观审杳。3.2 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的核提3.2.1 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的核提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分导则。规划条件申请书和策划方案是否符合控规、细分导则,符合核发条件:不符合控规不得核发;符合控规不符合细分导则,履行细分导则调整程序后核发条件。3.2.2 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
23、件中的土地使用性质应按用地性质明确不同的类别,商业服务业用地(菜市场、加油加气站、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除外)上的建设项目,宜明确到大类,其他用地宜明确至中类,特殊情况明确到小类。3.2.3 建设用地为混合用地时,应明幽各类用地地上建筑规模的上限。3.2.4 各级社区中心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细分导则集中布置:在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中对配套位置和规模予以明确.【条文说明】具体建设工程不再计算各级配套设施。3.2.5 划管理应严格控制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容枳率等指标,严禁突破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确定的数值。3.3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33.1 审核建筑设计方案主要指标是否符合选址意见拈和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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