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全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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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完善既有住 根据中华 中华人民 物业管理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 宅的使用功能,改善住房品质,提高居住质量, 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关于开展既有 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X建2020) 15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充分 协商,公开透明、兼顾各方,政府指导、自主实施”的原则, 并力求与小区整治改造相结合。既要发挥政府的协调服务职 能,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支
2、持既有住宅 加装电梯的良好氛围,更要发挥住宅业主作为物权所有人的 主体利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依法通过民主协商形成合理 可行且兼顾各方利益的改造方案。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县中心城区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 办法实施之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既有住宅。既有住宅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加装电梯:(一)具有不动产权证的无电梯既有住宅。(二)近期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三)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四)拟加装电梯用地现状为建设用地。三、组织实施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工作的牵头部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住宅小区、幢或单 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
3、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 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 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申请人可以推荐业主代表组织实 施,或者自主选择其他单位作为代理人组织实施。(一)签订协议。加装电梯的服务范围内产权所有人应 当自主或者委托社区组织主持,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规定就加装电梯方案、资金分摊意见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 问题进行充分协商,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 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 同意并签订协议,同时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加装 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 同意,并共同签署书面改造协议;属单位产权的房屋需征得 产
4、权单位的同意,出具书面意见。(二)现场勘察。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根据 安排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征收中心、村 (居)委会等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相关单位将勘察论证结果 三天内书面反馈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于加装 电梯部分超出该幢(小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的,申请人应 征得相关土地使用权人的书面同意意见。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或街道办事处收到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后将勘察意见以书面 形式告知申请人。(三)公告公示。经现场勘察后,相关单位认为符合加 装条件的,申请人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 位进行加装电梯方案设计。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初步
5、加装方案在申请人所在单元、幢、 小区显要位置处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加 装电梯区位图、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等(其中应包括日 照分析、是否占用消防通道等)。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提出 异议的,由业主之间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由属地村(居)委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解,争取取得利害 关系人的同意,并出具协调情况说明或调解意见书。公示期 间无异议的,由村(居)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盖章确认。(四)设计审查。经公示无异议或调解后达成一致意见 的,申请人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加装电梯施工图设计。设计单 位应严格按照XX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的要 求进行设计,并符合日照、
6、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应 急救援和电梯等相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当加装电 梯结构与既有住宅建筑结构相连时,应对既有住宅建筑进行 结构安全性鉴定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 的加固措施。施工图设计须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审 查费用由县政府统一承担。(五)办理许可。电梯加装项目不需要办理规划选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申 请人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电梯加装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应 办理施工许可的,向县建设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不需要申 请办理施工许可的,应填报电梯加装工程建设信息登记表。 施工前,电梯安装
7、单位应按特种设备安全法到县市场监 管局办理施工告知,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 验。(六)竣工验收。加装电梯有关业主对加装电梯工程施 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 企业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相应责任。工程竣工后,由申 请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对电梯加装项目 进行质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所在村(居)委会参加。 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申请人将验收合格意见书向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并将工程建设档案移交县 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七)维护管理。申请人应当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实 行物业服务管理的小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使用管 理;未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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