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2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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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9月说明及声明1第一章 总体要求1一、概述1二、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2三、制度与流程2第二章 业务申请与受理流程3一、做市业务申请与受理3二、做市商申请为基金产品提供做市服务5三、做市业务账户报备6四、做市商指定机制6五、主动申请终止做市服务7六、相关材料报送方式7第三章 义务与评价7一、评价周期7二、报价义务8三、流动性预先分类10四、评价指标10五、评价方法11六、年度末位淘汰18七、评价调整18八、评价结果的通告19第四章 权利、激励与监督管理19一、做市商报价义务豁免19二、做市服务激励20三、终止
2、做市商做市服务20四、终止开展做市业务21五、日常监管21六、违规处理22第五章风险管理22一、做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机制22二、公司层面风险管理机制23第六章 合规和内部控制24一、内部控制制度25二、业务隔离制度25三、禁止行为26附件1:专项检查要点27附件2:做市业务申请30附件3:做市业务人员情况表32附件4:专项检查申请34附件5:提供做市服务申请35附件6:做市服务专用账户信息报备表36附件7:专用证券账户变更申请表37附件8:申请终止做市服务38附件9:数字证书申请流程39说明及声明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基金做市业务, 提高市场流动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
3、基金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基金做市业务(以下简称 基金做市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本指南主要 内容包括基金做市业务的总体要求、业务申请条件与受理流程、 基金做市商的报价义务、权利、评价、风险管理、合规与内部控 制、监督管理等方面。本指南仅供基金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时参 考,如有内容与本所基金业务规则不一致,以本所基金业务规则 为准。本所将根据基金业务的进展情况,对本指南进行持续更新 和调整。第一章 总体要求一、概述本指南所称做市服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及本所
4、认可 的其他专业机构(以下统称做市商),按照基金做市指引的 规定,为本所上市基金提供的持续双边报价等做市服务。本所对做市服务实施差异化管理,分为主做市服务和一般做 市服务。经本所认可,可以为本所上市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和一 般做市服务的专业机构为主做市商;仅可以为本所上市基金提供 一般做市服务的专业机构为一般做市商。本所对主做市商在管理、 评价等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同时进行适当激励。二、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做市商应当指定专门的业务部门作为基金做市业务负责部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的基金做市业务方案。做市商须配 置专门的基金做市团队开展基金做市业务,不得将基金做市业务 外包,或交给第三方机构开展。
5、做市商开展基金做市业务须设立 交易岗、风险控制岗、技术运维等岗位,并建立备岗机制。基金做市业务涉及风控、合规、清算、信息技术等多个业务 和功能支持部门。上述支持部门须设立专门的岗位并建立备岗机 制,负责与基金做市业务相关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做 市业务风险管理、内控与合规管理、清算、资金管理、技术支持 等。做市业务应当与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进行有效隔离, 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三、制度与流程做市商应当制定健全的业务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流程,涵盖做 市业务管理、交易管理、结算、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应急等各 个业务环节,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岗位设置。做市商应当制定做市业务管理办
6、法,保障业务规范开展,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做市业务实施机制、决策流程、授权体系、风险 管理、合规与内部控制、考评及问责机制等。做市商应当制定做市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做市业务的 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做市业 务风险管理基本原则、风险指标设计、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 制与处置、风险定期报告机制、压力测试的情景设置和分析等。做市商应当制定做市业务应急预案,以应对做市业务中的突 发事件,保障做市业务平稳开展。第二章业务申请与受理流程一、做市业务申请与受理(一)申请条件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财务公司等专业机构及其子公司,或本所认可的其他专业
7、机构, 可向本所申请成为基金做市商。专业机构申请成为本所基金做市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拟申请机构为证券公司的,须取得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核准的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许可;2、具备开展做市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技术系统;3、以自有资金开展做市业务;4、制定完备的做市业务实施方案、业务管理办法、风险管 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有关内部管理制度;5、过去一年内未因做市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本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6、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成为本所基金主做市商的专业机构,除应当符合上述条 件外,还应当通过本所组织的专项检查(检查要点见附件1)。 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基
8、金做市业务相关制度流程、组织架构、 方案策略、交易管理、风控合规、技术系统等。(二)申请材料专业机构申请成为本所基金做市商的,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 材料:1、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 (模板见附件2);2、做市业务总体性方案、业务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等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技术系统准备情况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3、负责做市业务的部门、岗位设置、人员情况说明(模板 见附件3),若负责做市业务的负责人和联络人出现调整,应及 时报备本所;4、专业机构申请成为主做市商的,还须向本所提交专项检 查申请(模板见附件4)。5、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授
9、权代表应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做 出如下承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材料如有变更,应当再次向本所报送。(三)申请受理本所将根据基金做市指引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 核。申请机构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备的,本所自受理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于申请成为主做市商的机 构开展的专项检查不计入上述期限。做市商申请通过的,本所将 向市场公告。取得本所同意成为主做市商的专业机构应当在收到本所通 知后及时与本所签订做市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未签 订做市商协议的,不得以主做市商身份提供做市服务。若协议内
10、容有补充或变更,须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更新。二、做市商申请为基金产品提供做市服务做市商申请为基金产品提供做市服务的,应当向本所提交下 列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为基金产品提供主做市服务或一般做市 服务的申请书(模板见附件5);2、基金公司的书面认可函;3、做市业务专用账户信息报备表(模板见附件6);4、基金产品做市业务实施方案、业务管理办法、风险管理 制度、应急预案等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技术系统准备情况的书面 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如材料与申请成为做市商提交的材料内 容一致,可免予提交;5、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做市商提交的做市服务申请文件齐备的,本所自文件齐备之 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确认,申请人可自
11、行在业务系统查询受理 进度。本所向市场公告为特定基金提供做市服务的做市商名单, 自公告中载明的做市服务起始日起,做市商可以为申请的基金产 品提供做市服务,并接受本所考评,获得相应激励。三、做市业务账户报备做市商提供做市服务,应当指定专用证券账户和对应的交易 单元,报本所备案。专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提供做市服务以外的 用途。做市服务起始日的前5个交易日内,可通过专用证券账户 单向买入建仓。做市商为单只基金产品提供做市服务应使用唯一 的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可用于为多个基金产品提供做市 服务。为实现期现隔离、加强风险管理,原则上专用证券账户与 期权做市业务对应的现货账户应为不同的账户。做市商变更
12、上述专用证券账户的,应当提前5个交易日向本 所提交变更账户的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7),经本所确认后实 施。未经本所允许,不得变更上述账户。四、做市商指定机制本所可以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申请、基金产品特性等因素,确 定特定基金产品的主做市商家数。本所认为为特定基金产品提供 做市服务的主做市商数量不足的,可以指定主做市商为其提供做 市服务。五、主动申请终止做市服务做市商主动申请终止对全部或者部分基金提供做市服务的, 应当提前5个交易日向本所提交终止申请(模板见附件8)o材 料中须注明拟终止的生效时间。经本所确认后,做市商方可终止 为相应基金产品提供做市服务。终止生效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 不再做市的基
13、金可通过专用证券账户单向卖出。一般做市商原为特定基金提供做市服务,在成为主做市商后 为同一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的,不视为主动终止做市服务。做市 商主动申请终止对全部或者部分基金提供做市服务的,6个月内 不得重新申请为相应基金提供做市服务。六、相关材料报送方式做市商通过业务系统办理各项业务(申请EKey流程见附件 9),系 统访问 地址:。第三章义务与评价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当符合基金做市指引、与本所 签订的做市商协议所规定的做市服务评价指标要求。一、评价周期本所根据做市服务评价指标,定期评价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的做市服务情况,分为月度评价和年度综合评价。月度评价是 每个月(以下称考评月度或月度
14、)对做市商的做市服务情况进行 考评。每个考评月度是从上个月21日至本月20日(每年第一个 考评月度是从上一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1月20日)。为特定 基金提供做市服务的首个月度评价周期内,做市不满10个交易 日的做市商不参与当月月度评价。年度综合评价是每年12月对 做市商从上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12月20日的做市服务情况 进行综合考评。二、报价义务(一)报价义务概览考虑到不同类别基金产品在价格水平、流动性等方面的特性 差异,本所根据上市基金资产类别设置做市服务报价义务,具体 要求如表1所示:表1:不同资产类别上市基金的报价要求最小申报 金额最大买卖 价差最小平均每笔 申报金额最低集合竞价
15、 参与率最低连续竞 价参与率股票型ETF、股票型LOF20万元1%5万元80%60%债券ETF20万元0. 50%5万元80%60%交易型货币 市场基金100万元0.01%5万元80%60%商品ETF20万元0. 50%5万元80%60%公募REITs20万元1%5万元60%40%混合型LOF、 科创板相关 LOF20万元0. 80%5万元60%40%(二)指标说明1、最小申报金额做市账户存量买单的总计金额和存量卖单的总计金额,应分 别不低于最小申报金额。2、最大买卖价差做市账户最小报价差应不高于最大买卖价差,其中:最小报价差=(最高卖报价-最低买报价)/ (最高卖报价+ 最低买报价)/2)。
16、最高卖报价及最低买报价定义如下:将订单簿中的存量卖单 按申报价格从低到高进行累加,直到申报金额累加值满足最小申 报金额,则该笔卖单价格即为最高卖报价;将订单簿中的存量买 单按申报价格从高到低进行累加,直到申报金额累加值满足最小 申报金额,则该笔买单价格即为最低买报价。3、平均每笔申报金额考评周期内做市商申报总金额与申报笔数的比值,包含集合 竞价及连续竞价。4、集合竞价参与率考评周期内做市商参与集合竞价天数与交易日天数的比值。 其中,做市商做市账户在集合竞价阶段对提供做市服务的基金有 申报,即认为参与了当日集合竞价。5、连续竞价参与率考评周期内做市商报价时间与连续竞价时间的比值。其中, 做市商做
17、市账户在某采样点对提供做市服务的基金有申报,该采 样点即计入报价时间。三、流动性预先分类本所每年6月初和12月初对上市基金按流动性高低进行预 先分类,并向相关主体公布。依据过去半个年度(分别为上年度 12月1日至本年度5月31 0,及本年度6月1日至本年度11 月30日)市场表现,包括日均成交额、日均换手率和申购效率 等指标,将上市基金预先分成流动性“高”、“中”、“低”三类。 6月初流动性分类结果适用于本年度6月21日至12月20日, 12月初流动性分类结果适用于本年度12月21日至下一年度6 月20日。其中,以5月31日或11月30日为基期,上市未满半年的 上市基金设定为“低”级流动性。例
18、如,基金A于2016年10月 15日上市,则自上市日至2017年6月20日适用“低”级流动 性;基金B于2016年12月15日上市,则自上市日至2017年 12月20日适用“低”级流动性。做市商考评时,按流动性的“高”、 “中”、“低”三个类别划分三个评价标准,流动性越高的类别评 价标准越严格,流动性越低的类别评价标准越宽松。四、评价指标本所对做市商做市服务的评价指标为时间加权报价差和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一)时间加权报价差每日时间加权报价差计算公式为:时间加权报价差二有效采样点最小报价差144OO-无效采样点数其中,有效采样点是指做市账户在该采样点上,存量买卖订 单申报金额均不低于该基金最小
19、申报金额。采样时间为连续竞价 阶段,每秒进行采样。将每日时间加权报价差进行算数平均得到月度时间加权报 价差。(二)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每日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计算公式为:注纤上衿右W矣U泵_有效采样点数-停牌及豁免双边报价义务时间内的有效采样点数或双兄”旧双乡月率一14400-停牌及豁免双边报价义务的时间其中,有效采样点是指做市账户在该采样点上,存量买卖订 单申报金额均不低于该基金最小申报金额,且该采样点最小报价 差不高于最大买卖价差要求值。采样时间为连续竞价阶段,每秒 进行采样。将每日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进行算数平均得到月度连续竞 价有效参与率。五、评价方法做市商做市服务评价分为月度评价和年度综合
20、评价。主做市 商为基金产品提供一般做市服务的,仅进行一般做市服务月度评 价,相应评价结果不计入主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一)月度评价主做市商为基金产品提供主做市服务的,按主做市服务评价 标准进行评价。主做市商为基金产品提供一般做市服务的,或一 般做市商为基金产品提供一般做市服务的,按一般做市服务评价 标准进行评价。1、主做市服务评价标准本所根据时间加权报价差、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和成交量占 主做市服务平均成交量比重等评价指标,对主做市商为特定基金 提供主做市服务情况进行月度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A、A、B、 C、D五档,D档为不合格。具体评价步躲如下:第一,依据时间加权报价差和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两项
21、指标 对当月度主做市商为特定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情况进行评价,每 项指标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如表2所示):表2:产品做市服务的评价标准指标评价标准优秀数值W40%时间加权报价差/最大买卖良好40%数值在60%流动性价差合格60%数值80%分类为不合格80%数值高的基优秀数值2145%金产品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最低良好130% 数值 145%连续竞价参与率合格115% 数值 130%不合格数值115%优秀数值60%时间加权报价差/最大买卖良好60%数值80%流动性价差合格80% 数值 100%分类为不合格100%数值中的基优秀数值2130%金产品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最低良好115%
22、 W 数值 V130%连续竞价参与率合格100%/数值V115%不合格数值VlO0%优秀数值W 80%时间加权报价差/最大买卖良好80% 数值 Wlo0%流动性价差合格100%数值W120%分类为不合格120%数值低的基优秀数值2115%金产品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最低良好100%W 数值 Vl 15%连续竞价参与率合格85%W 数值 VIOO%不合格数值85%第二,根据上述两项指标的评价结果,得到当月度主做市商为特定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的评价结果(如表3所示):表3:做市商为特定基金提供做市服务的评价时间加权报价差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连续竞价有效参与率优秀AABD良好ABCD合格BCCD不合格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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