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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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浙江省关于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相关部署,发挥我省卓越工程师培育先行优势,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315科技创新体系和新质生产力等发展需求,加快卓越工程师实践培养、能力评价和使用激励一体推进、政策贯通,现就人才评价、平台建设、合作交流等方面推出以下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字卓越工程师(以下简称工信领域数字卓越工程师),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可的数字技术方向卓越工程师,包括领军级、栋梁级、菁英级三个层次。浙江省卓越工程师(以下简称省级卓越工程师),是我省经信领域重点支持
2、的高精尖产业人才,包括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两个层次。本文件中的“卓越工程师”指工信领域数字卓越工程师和省级卓越工程师。一、贯通人才评价体系(一)将工信领域卓越工程师与省级认定体系融合接轨综合考虑人才基本条件、能力水平等因素,将工信领域数字卓越工程师与省级卓越工程师认定体系融合接轨。在省级人才计划框架下,工信领域数字卓越工程师领军级可直接认定为省级卓越工程师领军人才,栋梁级可优先认定为省级卓越工程师领军人才,菁英级可优先认定为省级卓越工程师青年人才.省级卓越工程师中企业人才占比达到80%以上.(省经信厅、省委人才办,列第T立的为牵头单位。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落实,不再列出)(二)将卓越工程师纳入
3、地方高层次人才目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将卓越工程师纳入地方高层次人才目录,强化目录牵引和政策保障。全面激活用人主体作用,支持试点地区探索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授权高层次人才认定名额,用于卓越工程师激励保障。鼓励其他设区市和县(市、区)将卓越工程师纳入本级高层次人才目录,推动卓越工程师省市县政策协同.(省委人才办、省组言厅、省人力社保厅)(三)推进卓越工程师评价与职称评审接轨将工信领域数字卓越工程师评价与我省工信领域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接轨,工信领域数字卓越工程师领军级、栋梁级可直接参加正高级工程瞅称评审;工信领域数字卓越工程师菁英级可直接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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