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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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其培养类别分为学术型或专业型,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或非全日制研究生。第三条我校的硕士生教育,旨在造就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身心健康,具有本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人才。第四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应体现校院系二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由学校、院系、导师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分工负责的制度。在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学校和各院系应
2、合理安排课程学习、专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各个环节,既要使硕士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要培养硕士生掌握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设计、管理等方面专业工作的能力。第二章学习年限与总体安排第五条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其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基本学习年限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在培养方案中明确。硕士生一般不得延期毕业。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学习、研究任务或参加硕士论文答辩的,可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或因创业休学的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放宽,但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自入学算起)不超过5年。硕士生的最短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年。第六条各院系
3、应当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方案还应当参照相应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制定。培养方案应当经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核准备案。第七条硕士研究生应根据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在培养期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论文撰写等工作。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学分、课程成绩平均绩点(GPA)达到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学术成果达到XX大学关于申请授予硕士学位的规定的有关要求后,可申请参加硕士
4、学位论文答辩。第三章研究生导师与培养计划第八条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入学后的2周内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组)。硕士研究生的日常培养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和导师组培养相结合的办法。第九条在培养过程中,如导师因故确不能履行职责,可更换导师。导师变更程序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第十条导师(组)应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日常培养教育工作,包括:(一)指导硕士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二)督促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到校学习,完成学习任务;(S)对硕士研究生执行学习、科研和实践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具体意见;(四)对硕士研究生进行道德、学风、品行等方面的教育;(五)指导和检查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六)对不能达到培
5、养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提出淘汰建议。第十一条导师(组)应根据本办法、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结合硕士研究生个人情况,在新生入学后2周内指导硕士研究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组)审定后,递交院系存档。培养计划确定后,研究生和导师(组)均应严格遵守。第十二条个人培养计划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的,必须于培养计划制定开放期间申请修订。完成修订后,经导师(组)审定同意,递交院系审核并存档。第四章课程学习与考核第十三条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主要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前沿课、专业选修课等组成。学生培养计划所选定的课程都是必修课,其中部分课程为G
6、PA统计源课程。硕士研究生的总学分要求应不少于30,GPA学分要求应不少于18,GPA要求应不低于2.7o第十四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基本要求如下,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课程:(一)公共基础课,不少于6学分:L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学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必修);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选修);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选修);必须从两门选修课程中选择1门,具体由培养方案确定。2 .第一外语:2学分。学术英语(2学分,必修,为GPA统计源课程)。3 .学术规范与科学素养类课程:1学分。学术写作、规范与伦理(1学分,必修,各院系开课
7、)。(二)专业基础课,不少于9学分:一般应包括公共数学课36个学分(人文与医学等有关学科除外),并有最低学分要求。上述(一)、(二)类课程一般为GPA统计源。(三)专业前沿课和专业选修课,具体学分要求学科自定,但应包括以下课程:学术报告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修,至少1学分。专业实践: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修,至少1学分。第十五条攻读硕士学位的港澳台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程中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可申请免修,但必须修读经学校批准的其他社科类课程,计入公共基础课模块。第十六条来华攻读硕士学位的国际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可免修。英文授课项目的国际研究生,必修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和汉语(4学分),计入公共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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