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试行办法(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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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4)139号)、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47号)要求,为规范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鼓励和表彰德艺双馨、业绩卓越的工艺美术领军人物,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工匠精神,加强工艺美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传承、发展和创新,推动全省工艺美术行业高质量发展。第三条坚持政府主导、依法行政的原则;坚
2、持专家评审,注重技艺、注重创新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优中选优的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由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领导,成立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协调解决评审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评审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简称评审办)、评审专家委员会(简称评委会)和评审监督检查组(简称监督组)。(一)评审办设在厅消费品工业处,负责评审组织协调工作,可委托行业协会、学会、院校、文博单位等社会组织或机构承担申报材料整理、参评作品保管布展、创意制作场地设置等与评审相关的具体事务。(二)评
3、委会由工艺美术大师、院校学者、行业管理专家组成,设主任评委1名,副主任评委和评委若干名,人员由组委会提名,负责商定评审工作中需专家研窕决定的事项,指导评审专家工作,可参与评审并审核确定评审成绩,会同评审专家提出入选人员建议名单。(三)监督组由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员组成,负责评审全过程监督工作。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的申报推荐工作。第五条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参评作品、创意制作进行评审。各工艺美术种类的评审专家组成遵循以下原则:(一)评审专家人数为奇数且不低于3人,具体名额根据各工艺美术种类申报人员数量确定;(二)在各工艺美术种类的评审专家
4、人数中,具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评审专家人数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三)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抽取,名单不对外公布。(四)评审专家与参评者有近亲属或师徒等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并回避,不得参与该参评者的评审。第六条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建立湖北省工艺美术评审专家库。入选专家库的专家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信誉记录,精通工艺美术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较高工艺美术造诣,涵盖不同专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对传统工艺作品有较高的鉴赏水平,在行业中有一定知名度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或省级以上工艺美术类非遗传承人;(二)从
5、事工艺美术教学研究,具有不低于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的专家;(三)从事工艺美术行业管理的资深专家。第三章申报范圉及资格第七条申报范围包括工艺雕塑、工艺陶瓷、工艺印染、工艺织绣、工艺编结、工艺织毯、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其他工艺等传统工艺美术种类。第八条申报者应是上述传统工艺美术种类范围内直接从事设计并制作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前四项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二)具有湖北省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湖北省工作(以连续社保缴纳证明为准)或居住(以居住证为准)满3年的外省籍人员。(三)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和制作10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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