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docx
《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docx(1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2024年7月24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二十八号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7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管控第三章资源保护第四章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第五章绿色发展第六章监售管理第七章法律货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百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闽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2、,提高资源合理利用效益,保障生态安全,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圆江、九龙江流域从事牛态环境保护和修旦以及各类牛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圆江、九龙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高品质牛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圆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的原则。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立闽江、九龙江流域协调机制,统i指导、统筹协谢流域保护管理工作,研究流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流
3、域保护管理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闽江、九龙江流域所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货落实流域协调机制的决策,按照各自职贵负费流域保护管理相美工作。闽江、九龙江流域各级河湖长应当依照法规、规章规定极行职责,负贲流域保护管理相关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河湖长会议,研究决定河湖长制工作道大行动,协调解决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闽江、九龙江流域所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闽江、九龙江流域路行政区域协同规划、监测、执法等协同管理机制,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高效合理利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的责任.闽江、九龙江流域所在乡(镇)
4、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费依法做好流域保护管理工作,明确承担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发工作的人员。第六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行政、海洋与渔业、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以及其他仃美部门按照各自职贲,制定、完善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质地和污染物排放、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流量、生物多样性保护、水产养殖、防灾减灾等标准,建立健全流域生态标准体系.第七条闽江、九龙江流域协调机制设立专家咨询委历会,组织专业机构和人员时流域重大发展战略、政策、规划等开展科学技术等专业咨询“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闽江、九龙江流域所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
5、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贡,组织开展潦域建设项目、重耍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相关规划等对流域生态系统杉响的第三方评估、分析、论证等工作。第八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闽江、九龙江潦域所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流域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加强流域内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讲好水文化故事,继承和弘扬流域治水文化等优秀特色文化。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谢回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污染物监测、水文水情等数据汇聚共享体系,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和数据决策、监管、服务能力,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第十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闽江、九龙江流域所在设区的市、县(ij区)人民
6、政府及其仃关部门应当加强流域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参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意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闽江、九龙江流域生.态保护的宣传报道,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闽江、九龙江潦域的义务,有权依法劝阻、举报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闽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笑、资源合理利用、促进绿色发展的活动.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闽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坡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第二章规划与管控第十一条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
7、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闽江、九龙江流域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对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第十二条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潦域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货组织编制闽江、九龙江流域发展规划,科学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闽江、九龙江流域水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编制。第十三条加强闽江、九龙江流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闽江、九龙江流域所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做好与闽江、九龙江流域
8、发展规划的衔接,落实相关的管控要求。闽江、九龙江流域各种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第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和闽江、九龙江流域所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状况,编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报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布实施。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监杼执法中,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第十五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闽江、九龙江流域所在设区的市重点污柒物排放总H控制指标。倒江、九龙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企业事业单
9、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依控制措施。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筹闽汀.、九龙江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统一调度和高效利用,加强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消耗强度控制管理.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例江、九龙江流域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计划安排。第十六条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河道岸线规划,时闽江、九龙江流域范围内河流岸线实施严格管制,保护自然岸线,严格控制河流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第三章资源保护第十七条闽江、九龙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塘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第十八条省人民政府水行
10、政主管部门负贲组织编制闽江、九龙江流域跨设区的市水成分配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意见。闽江、九龙江流域所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跨县流域的水量分配方案,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闽江、九龙江流域河潦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明确相关河段和控制断面潦量水量、水位管控要求。第十九条加强闽江、九龙江流域生态用水保障.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闽江、九龙江重要河段的生态流量保隙实施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11、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态水量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生态环境、水行政、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应当落实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和调水方案规定,保证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第二十条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和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增强水源涵养能力。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加强饮用水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建设,对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水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第二十一条加强闽江、九龙江流域地下水资源保护。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调杳评估、监测地下水资源状况
12、,对沿江垃圾填埋场、加油站、旷山、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地下水至点污染源以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隐患开展调查评估,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整治措施,保障地下水资源安全。第二十二条闽江、九龙江流域河道采砂依法实行许可制度0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数量等要求进行采叽因吹填固基、整治疏浚河道航道或者建设涉水工程需要进行河道采砂的,应当编制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报经仃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笈同意。所采砂石不得擅自销售,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三条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在闽江、九龙江各级河道沿岸封山育
13、林、造林绿化,提高流域植被覆盖率,防止造成水土流失。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划定流域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和生态公益林,实施严格管理。第二十四条圆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海洋与渔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流域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环境的保护。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流域珍稀特有鱼类和其他全要水生生物的保护,定期对流域渔业资源进行调杳、监测、评估。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泡游产生阻隔的涉水工程应当结合实际建设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充分满足水生生物的生态需求。禁止在闽江、九龙江流域开放水域投放外来物种种质资源。在闽江、九龙江流域
14、开放水域投放外来物种种质资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贲令阳期捕回。第四章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第二十五条省人民政府牛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闽江、九龙江流域所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潦域的水污染防治力度,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第二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倒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水文、气象、航运、自然灾害等监测网络体系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开展流域河湖健康评价。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闽江、九龙江潦域所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完善生态环境风险报告和预警机制。第二十七条闽江、九龙江流域所在设
15、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排污口开展排查整治,明确贲任主体,实施分类管理。在闽江、九龙江流域江河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管理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设置入河排污口申请时,对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意见。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第二十八条加强闽江、九龙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闽江、九龙江流域农业生产应当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推广有机肥使用,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
16、.闽江、九龙江流域江河源头应当严格控制除草剂等农药使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界清洗施药器械。第二十九条禁止在闽江、九龙江流域河道管理范用内顺倒、填埋、堆放、贮存、弃置固体废物。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帧御的联防联控。第三十条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善流域河湖连通状况,恢更河流生态流取,维护河湖水系生态功能。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流域河湖水系连通修史方案,并组织实施“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
17、对所辖区域富营养化水库库区的生态系统修纪。采取控制性涉水工程统调度、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等综合措施,改善和恢第库区生态系统的质量和功能。第三十一条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仃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货加强流域范围内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城乡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和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提高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和日常管理水平。闽江、九龙江流域的新区建设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对实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现有城镇污水管网开展全面排查,建立落实城市污水管网周期排查检
18、测评估制度。排查发现存在混接、错接雨水、污水管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整改。在闽江、九龙江流域航行、作业、活动、停泊的船舶产生的垃圾、污水、油类和化学品洗舱水等污染物实行船上储存、岸上接收,禁止排入水体。鼓励和支持在闽江、九龙江流域航行、作业、活动的船舶使用清洁能源,靠港的船舶使用岸电。第三十二条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域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控。禁止在闽江、九龙江流域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前款规定以外的内河水域,禁止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
19、品。第三十三条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科学谋划闽江、九龙江潦域各项生态修更工作。对闽江、九龙江流域生态系统实行自然恢笈为主、自然快应与人工修纪相结合的系统治理。不得以人工修曳工程等名义破坏或者严重影响生态系统.第三十四条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水环境保护等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加强水工程联合调度,提升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刨江、九龙江流域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岸线修复计划,恢发河湖岸线生态功能。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闽江、九龙江流域岸线。第三
20、十五条闽江、九龙江流域江河源头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创新机制和方式,加大财政支持,优化闽江、九龙江流域江河源头林分树种结构,提高图叶林比例,合理控制竹林发展,逐步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豆层混交林;禁止将生态公益林中的乔木林、灌木林改造或者变相改造成竹林、经济林。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贡组织实施流域森林生态修史计划,科学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修更工作,对退化天然林加大修夏力度.闽江、九龙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贡组织实施流域湿地生态修史计划,科学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工作,对受损湿地加大修匆力度。第三十六条福州市、漳州市等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会同省人民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福建省 闽江 龙江 流域 保护 管理条例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773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