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实操-开分店需要独立核算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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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务处理会计实操文库财会实操-开分店需要独立核算吗各分店财务管理应该实现独立的。记好每一笔账目的来源去向。各个分店可以先做流水账,各店之间的往来做内部记账,独立核算,才能真正的看出每个分店的经营特点,才能够清晰的了解各个分店经营状况。分店请财务人员,专门管理分店财务收入与支出,到月末,做好所有的报表与相关资料,发到总店财务处,总店财务进行核算查看,这个月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理财、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财务管理是一门很深的技术,需要专业人员,也需要具备专业的知
2、识素养,这样才能把店内账目理清,每一笔账目都有根有据,有处可寻。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财务管理是研究如何通过计划、决策、控制、考核、监督等管理活动对资金运动进行管理,以提高资金效益的一门经营管理学科。总分机构移送货物是否缴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
3、137号)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从上述规定可以直观地看出,总分支机构间转移的固定资产显然不属于用于销售,而是以使用为目的。另外,从增值税相关法规制定的原则来看,货物与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也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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