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医疗广告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审查要点与实践启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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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规医疗广告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审查要点与实践启示摘要: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情形,检察机关应以行为违法性判断、行为公益危害性判断以及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必要性判断为审查要点,确定是否进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检察机关应当在理性引导下确定是否提越公益诉讼,在履职过程中,可以多措并举强化办案质量,在监督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履职内容,寻求公共利益的全面保护。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医疗广告审查要点办案效果一、基本案情及办理过程2023年4月,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上城区院”)接到社会人士举报,称杭州某医疗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上
2、城区院随即进行调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在自办互联网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带有违规内容的医疗广告,主要问题为以下几点:一是夸大医疗机构专家配备数量;二是宣传标语中含有违规表述;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在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文章中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上城区院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医疗机构在其自办网站发布含有“减轻癌痛、带瘤生存、延长患者生命看瘤症,延长患者生命”等表述的广告,属于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同时,上城区院发现该医疗机构在其主办的微信公众号上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方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而行政主管部门未对上述行为进行有效监管,致使医疗机构发布的违规医疗广告长期在各类平台对外宣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023
3、年5月11日,上城区院根据违规医疗广告监管部门职能,分别向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健局”)和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监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在诉前检察建议中,督促区市监局对涉案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督促区卫健局依法将涉案公司的违法行为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并建议两家行政主管部门强化沟通协作,在依法查处涉案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同时,共同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区卫健局和区市监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职责进行整改。在查明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区卫健局责令涉案医疗机构停用其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主办网站,整改微信公众号内容,并对涉案医疗机构在杭州市医疗
4、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系统记分处理。区市监局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涉案医疗机构停止发布违规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按照诉前检察建议的内容,区卫健局和区市监局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核查工作,对辖区内共计170余家医疗机构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核查,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广告发布行为,推动行业治理。案件办理后,上城区院开展跟进监督,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进行梳理、排查,未发现有新的违规医疗广告出现,行政机关已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已得到有效维护。二、违规医疗广告监管行政公益诉讼的审查要点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强化,
5、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愈加关注公益范畴的边界探讨。1行政公益诉讼作为在尊重行政杈本位优势的基础上运行的诉讼类型,应在启动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上着重论证。(一)涉案医疗机构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范违法行为的判断建立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的情况,涉案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虚假宣传。根据广告法第3条、第4条、第28条规定,广告发布者发布的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经查,本案中涉案医疗机构夸大执业医师的数量和职称及该医疗机构曾获得的荣誉信息,系虚假宣传。二是广告内容含有功效断言。根据广告法第16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医疗广告中不
6、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案医疗机构在自办网站上发布的广告,含有“减轻癌痛、带瘤生存、延长患者生命”“看瘤症,延长患者生命”等表示功效的断言,该广告内容被涉案医疗机构置于其网站首页上显著标明。三是以介绍养生、健康知识为名变相发布广告。根据广告法第19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8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涉案医疗机构在其自办微信公众号上不定期发布健康、养生知识的文章,但在文章尾部加入“很多肺癌患者通过中西医合璧、零毒抑瘤的治疗,生存率有了明显提高”的用语,以介绍知识的名义变相发布广告。据此,涉案医疗机构在自办互联
7、网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违规发布广告的行为已违反上述法律法规。(二)发布违规医疗广告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本案中,除确认行为违法之外,还需要讨论其行为是否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对此,可以参照适用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第30号的指导意义进行论证,即公共利益是“由不特定多数主体享有的,具有基本性、整体性和发展性的重大利益”。2第一,违规医疗广告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是不特定多数人,包含数量及范围两个要素。一方面,涉案医疗机构发布的广告所指向的群体是癌症患者,虽然该医疗广告指向具体的目标受众,但其面向的癌症患者数量庞大。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于2024年2月发布的最新数据,20
8、22年全球仅新增癌症病例数就达到2,000万例3,已具备数量要素。另一方面,涉案医疗广告不加区分地面向所有类型的癌症患者,且其通过互联网网站发布医疗广告,信息传播广度大,只要在互联网上进行检索,该医疗广告均能被检索到,因此违规医疗广告所指向的群体范围较为广泛,具备范围要素。结合上述两点,可以判断违规医疗广告指向不特定社会群体。第二,发布违规医疗广告危害不特定社会群体的基本利益。基本利益是有关国家、社会和社会成员生存、发展的利益,不仅依附于个体而存在,更承担着超越个体利益的社会保障功能。而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直是一项基本利益,且依实在法视角,民法典第1002至1004条规定将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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