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 《关于深化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民发〔2024〕7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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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津民发(2024)7号市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化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5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深化推进老年助餐服务
2、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老年助餐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58号)和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12019)30号)等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年助餐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布
3、局、协同配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可持续发展,重点聚焦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用餐需求,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办好惠民利民实事,确保措施有实效、服务可持续、群众得实惠。到2025年底,本市老年助餐服务进一步延伸,城乡布局更加均衡,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面向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广泛开展。到2026年底,本市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助餐服务市场活力更加显现,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便利化、多样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服务网络,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二、重点任务(一)优化老年人助餐补贴对象本
4、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包括老年人助餐补贴和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可享受老年人助餐补贴:1 .本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2 .本市户籍70周岁及以上的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包括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七类特殊困难老年人;3 .享受本市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失能等级达重度以上的老年人;4 .享受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60周岁(含)至70周岁(不含)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入住养老机构和已纳入集中供养的老年人,不享受助餐补贴。(二)优化老年助餐服务补贴发放方式1 .老年人助餐补贴。在老
5、人家食堂就餐的补贴对象,每人每餐补贴3元,不限早、中、晚餐,每日补贴一餐,每周不超过五次。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在老年人支付就餐费用时通过优惠扣减体现。2 .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与老年人助餐补贴对应产生。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享受1次老年人助餐补贴,老人家食堂可获2元的运营补贴。各区财政负担老年人助餐补贴和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市财政给予各区40%转移支付补助。各区原则上按月将老年人助餐补贴和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发放至老人家食堂。(三)优化助餐服务供给能力1 .扩大助餐服务供给。坚持统筹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扩建相结合,坚持功能丰富完备和集约高效相结合,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优化功能布
6、局。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完整社区试点建设等工作,因地制宜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高助餐服务的可及性。支持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增添老年助餐服务功能。现有资源不能满足助餐需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建必要的设施,确保科学规划、务实推进、成本可控、使用便利。2 .构建多元化供给格局。鼓励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务,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就餐便利。鼓励各区引入互联网送餐平台,与快递行业企业合作签约,充分利用现
7、有物流网络、人力等资源为老年人送餐。鼓励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鼓励探索“志愿助老+助餐服务”的模式,以广大党员干部、志愿者、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为重点培育助餐志愿者队伍和互助组织。3 .培育老年助餐优质品牌。鼓励各区创新发展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养老助餐服务模式,大力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运营,积极推广集中供餐模式。鼓励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的餐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四)优化老年助餐载体分级管理优先发展可以现场制餐、堂食和开展多样化养老服务的一级老人家食堂;鼓励餐饮企
8、业(社会服务机构)发展“中央厨房”集中供餐、连锁化运营等高效集约的老年助餐模式,增加二级老人家食堂,在优化布局和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通过提供堂食和开展多样化养老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支持社区服务中心和小区物业、家政服务等生活服务业运营商因地制宜增加三级老人家食堂(老年助餐点位),扩大老年助餐服务经营网点和覆盖面,实现城市社区老年助餐点位全覆盖、农村地区老年人居住较为集中的村有相应服务。1 .一级老人家食堂:提供制配餐(指膳食的现场加工制作、二次加工或集中配送等)、就餐(指老年人在老人家食堂集中用餐)、个性化送餐(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送餐入户,个人支付送餐费)等便利服务。2 .二级老人家食
9、堂:通过“中央厨房”、一级老人家食堂等配、供餐,可现场提供膳食二次加工、加热,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就餐和个性化送餐等便利服务。3 .三级老人家食堂(老年助餐点位):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就餐和个性化送餐等便利服务。一级、二级、三级老人家食堂执行相同的标准套餐指导价格(13元),各区可视情况调整餐费标准,并将餐费标准制定有关情况报市民政局备案。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国家统一制定的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支持具备资质的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平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五)优化农村老年助卷服务网络1 .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坚持“政府支持、街镇统
10、筹、多元参与、一村一策”的原则,鼓励邻近村集体合作开设乡村中心食堂,为周边村镇提供配餐送餐服务;鼓励探索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等形式发展乡村互助助餐点,由信誉良好、身体健康的村民为附近老年人提供配餐送餐服务。鼓励通过开辟“助餐小菜园”、开展辅助性生产活动等方式,降低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经营成本,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就餐问题,提升农村助餐服务发展的可持续性。2 .依托村集体经济发展助餐。鼓励各有农业的区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支持农村老人家食堂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以农村助餐服务为场景,广泛调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以多样形式参与助餐工作,鼓励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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