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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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工作质量,规范行政许可专家评审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XX省行政审批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水利厅组织实施行政许可中涉及的专家评审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厅行政许可处负责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审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省海河淮河小XX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流域中心”)负责为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第四条省水利厅具有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的处室(以下简称“监管
2、处室”)应视情派员参加重大、复杂项目的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和专项论证,向厅行政许可处提出对许可事项的监管意见,便于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第五条省水利厅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具备相应条件的机构作为行政许可服务单位,为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提供服务。厅行政许可处XX省流域中心对行政许可服务单位服务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二章专家管理第六条省水利厅建立省级水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并根据行政许可评审工作需要,适时对专家库进行调整。第七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公正诚信,廉洁自律,无违法违规
3、等不良行为记录;(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三)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四)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勘查和评审工作;(五)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须已正式退休。第八条专家入选专家库程序如下:(一)省水利厅根据许可评审工作需要,分批集中开展许可评审专家的组织申报工作;(一)申请人填写XX省水利厅行政许可评审专家申请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省水利厅;(三)省水利厅收到申请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组织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审查,提出拟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名单,报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在XX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四)
4、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入选专家库,由省水利厅发文予以公布,并通知入选专家;对有异议的专家,由厅行政许可处提出复核意见,报经分管厅领导决定是否入选专家库。第九条厅行政许可处应当加强对专家库和专家的管理,对专家参与评审情况进行评价。根据专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将评审专家分为首席专家、资深专家和潜力专家三类,并实行动态调整。许可项目技术评审工作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第十条评审专家享有下列权利:(一)接受邀请担任评审专家组成员;(二)查阅报告(方案)及相关技术资料,查看项目现场,了解、熟悉与评审项目有关的信息和数据;(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程,对报告(方案)进行评审,独立提出评审意见;(四)对报告
5、(方案)存有疑义的,有权要求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作出说明;(五)获取参加评审活动的劳动报酬和公共交通费,但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六)对评审专家管理工作提出意见或者建议;(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评审专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依法接受省水利厅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各方的监督;(二)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做到廉洁守纪评审,不得利用评审谋私,不得收受评审项目利益相关方的财物或宴请;(三)评审会召开前仔细认真地审阅报告,完成初步审查,尽量参XX看现场,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四)依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对重大问题、原则问题严格审核把关,客观、公正、中立地履行
6、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五)对本人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六)在评审过程中不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其他评审专家;(七)参加起草评审意见,出具的修改意见和评审意见要明确具体,一次性全部告知申请人和编制单位:(八)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法规政策、标准规范以及新理念、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九)当工作单位、职称和通讯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省水利厅;(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首席专家是评审工作第一责任人,在评审过程中应对专家组成员合理分工、充分沟通协调,严格审核把关,组织形成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第十二条因身体健
7、康或工作变动等原因,不适合再担任评审专家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省水利厅同意后,退出专家库。在专家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专家不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的,由厅行政许可处调整出专家库。第三章专家评审第十三条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和技术审查期限为20个工作日(不含报告或方案修改时间),包括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会(或书面函审)、报告(方案)复审、省流域中心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等环节。其中,现场核杳和专家评审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需要复审的,报告(方案)修改完成并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省流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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