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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执行三处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厅党委关于加强“十三五”新疆交通建设大发展时期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十三五”时期是新疆交通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挑战前所未有。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廉政工作机制、抓牢干部教育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关键岗位监督、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确保“十三五”时期1万亿交通建设投资任务顺利完成。近期,交通运输厅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十三五”新疆交通建设大发展时期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新交党发(2017)34号)。交通建设管理局党委制定了贯彻落实新交党发(2017)34号文件的通知,为把厅、局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项目执行三处党委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2、、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2016年11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为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决定全面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十三五”时期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万亿元,建设总里程约15.2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500公里),建成万公路高速公路主骨加架,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油路、村村通硬化路止标,大幅提升全区路网通行能力。面对“十三五”时期交通投资任务的巨大挑战,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积极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全面贯彻落实厅、局党委、纪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确保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确保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明显减少,确保具有交通建设特色的
3、防控体系更加完善,确保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有力加强,为新疆交通建设科学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二、具体工作措施(一)推进廉政保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继续推进交通建设管理局“五制两办法”,即:廉政合同制、目标责任制、纪检监察派驻制、巡查督办制、挂牌监督制和检查考核办法、阳光工程实施办法,确保监督工作全覆盖。(二)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2、强化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在反分裂斗争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3、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紧紧围绕落实新疆总目标开展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同做好交通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覆盖到每个项目、每个工地、每名党员干部。4、抓好“学转促”专项活动教育。各级党组织要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综合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进行及时和有针对性的学习,定期发送廉政信息,适时提醒教育,确保普通群众
5、提高思想认识,党支部提高学习水平,领导干部提高“四种意识”和表率示范能力水平。5、落实经常性约谈制度。处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纪委书记与派驻项目纪检组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约谈,定期约谈分年初、年中和年底。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重点岗位负责人、在建项目负责人集体廉政约谈会,及时进行廉政教育和了解廉政责任落实情况。(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廉政工作主动靠前1、明确具体责任。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具体岗位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特别是要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齐心协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2、落实责任报告制度。建立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
6、每半年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建立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报告制度,每半年将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各项目指挥长每半年将落实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3、加强检查考核。处党委、纪委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加强对各参建单位(施工、监理、设计)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每年不能少于两次。检查考核情况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并下发检查通报。落实局纪检工作考核办法,重点解决杳办案件不敢问责、不愿问责和不担当、不负责等问题。(四)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运行1、抓住关键岗位环节。涉及工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物资管理
7、、人员管理的各级部门都是关键岗位,尤其是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特别要突出对项目指挥长、项目经理、监理组长、勘察设计代表“四个关键人”的监督。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规范岗位工作流程,凡是涉及权力运行的决策,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凡是涉及权力运行的结果,须按规定要求公开流程及结果;凡是关键岗位人员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须对当事人和当事人主管领导进行追责问责。2、抓住重点领域环节。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人员配备、材料采购、工程分包、资金拨付、设计变更、质量安全、交(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均是廉政风险防范点,是容易出问题的重要部位,必须严格监督、严格管控,管住管好。要完善和
8、落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工作内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监督跟上、管控到位。3、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继续大力推行交通建设管理局阳光工程实施办法,及时将工程建设项目关键环节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过程、结果,通过阳光工程信息网、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继续加强与驻地检察院开展廉政共建活动,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发生。(五)严格执纪问责,确保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1、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标尺,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全过程。积极探索“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
9、形态的实现方式,经常采取谈话、函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2、严查违反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把反分裂斗争纪律排在最前面,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坚决查处反分裂斗争中的“两面派”“两面人”。3、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违法案件的查处。严厉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的案件;查纠招标投标环节失密泄密和违规招标的案件、查纠项目管理中的违法转包、不合规变更、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案件;查纠履行项目管理职责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及吃、拿、卡、要
10、等作风案件;查处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跑风漏气和不敢坚持原则、不敢碰硬、不敢担当的案件。4、严肃查处作风建设案件。严肃查处“学转促”专项活动发现的违纪问题,对落实总目标措施不到位、执行纪律不严格、工作作风不扎实、维稳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查处、严肃问责;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既紧盯年节假期等关键节点,又密切关注新动向,对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仍然不收手、不制止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从严查办、从重处理。5、落实“一案一书三报告”(整改建议书;案件调查报告、案件总结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制度,深刻剖析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学转促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发挥
11、查处案件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加强办案力量,整合办案源,提高成案率;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加强纪检部门与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形成查办案件合力。6、严格追究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围绕交通建设严肃开展党的问责工作,倒逼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三、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监督检查(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指挥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完不成建设任务是失职,抓不好廉政工作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本意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交通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强化组织实施,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狠抓任务落实。各项目指挥部、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责任和任务要落实到具体人,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本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三)强化监督检查。处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本意见贯彻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总结评估,查找问题,认真整改,督促任务落实。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严肃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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