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及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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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安全管理和调查处理工作,推进精细化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确保改善对策得到有效落实,有效减少异常事故的发生,降低内外部不良影响,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四不放过”的原则1,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二、事故分类1、本制度涉及事故按损失的大小分为如下四类:轻微事故、一般事故、中度事故、重大事故。(1)、轻微事故: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2000元以下的事故;(2)、一般事故: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2、一般在2000元(含)以上,4000元以下的事故;(3)、中度事故: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WOO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4)、重大事故: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100Oo元(含)以上的事故或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人生事故。2、事故按性质分为:A类一一因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或相关规章制度的事故;(主要贲任事故)B类一一因处理不当过失造成的事故;(一般责任事故)C类一一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三、*故调左及处理权限1、轻微事故处理由事发科室进行调查分析欠理,院领导批准执行。2、一般事故、中度事故处理由安全办汇同事发科室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3、分析,院分管领导参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3、重大事故处理由院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并报农场职能部门批准执行。四、*故报告程序1,对于发生轻微事故的,由事故的第一发现者(或事故责任人)立即主动向负责人报告,发生事科室故负责人须口头向院安全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尽快写出事故报告,对一般事故、中度事故、重大事故须由发生事故的科室关责任人向安全部门口头汇报,随后由院安全们及时报告院领导及院相关职能部门。2,对一般、中度事故的报告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3、发生轻微事故的书面处理结论及事故相关责任人书面经过材料,由事故发生科室相关负责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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