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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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竦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IW政办(2022)13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嵯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31日d廉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我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木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
2、办法实施细则(浙财建(2019)1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包括两类:一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二是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办法所称财政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利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括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本办法所称项目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单位所属部门或行业主管。建设单位为乡镇街道、市级部门单位的,视同项目主管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其行业主管部门为项目主管部门,国有企业其他建设项目其所属市管国有企业为项目主管部门。本办法所称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是指在本市范围内基本建
3、设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编制决算,经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的一系列管理过程。基本建设包括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三)竣工财务决算,按如下要求报批:1 .立项概算工程费用投资额超过IOOO万元(含)以及中央等上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国资办)批复;2 .其他建设项目由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批复,并报财政局(国资办)备案。其中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类项目、以设备购置和房屋及其他建筑物购置为主的项目,其竣工财务决算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四)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资产移交和
4、产权登记的依据。竣工财务决算要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五)凡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基本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后,都应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决算编制(六)竣工财务决算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和报送工作,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报经审批部门同意,中小型项目(立项概算投资未超过5000万元)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实行项目代建制、代理记账和会计集中核算的,代建单位、代理记账单位和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应当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项目建设单位会计人员在项目实
5、施过程中,应按照各建设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七)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大型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可单独报批,待整个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再编制该项目的竣工财务总决算,单项工程结余资金在整个项目的竣工财务总决算中一并处理。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不能代替整个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总决算。(八)项目一般不得预留尾工工程,确需预留尾工工程的,尾工工程投资不得超过批准的概(预)算总投资的5虬尾工工程投资以及预留费用应满足实施与管理的需要,以概(预)算、合同(协议)等为依据列入竣工财务决算。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尾工工程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抓紧实施项目尾工工程,及时办理尾工工程建设资金清算
6、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九)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报批应具备下列条件1 .各单项工程结算已按规定完成审计;2 .建设单位已做好各项清理准备工作;3 .项目已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十)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应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1 .基本建设项目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债权债务的清偿、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均已到位,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2 .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或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任意侵占、挪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审核前,项目建设单位一般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重大项目的相关工程
7、技术主管人员、概(预)算主管人员一般不得调离。项目建设单位确需撤销的,项目有关财务资料应当转入其他机构承接、保管,并做好交接工作。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主管人员确需调离的,应当继续承担或协助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相关工作。(十二)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规章制度;2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概算及概算调整等文件;3 .历年下达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支出预算;4 .会计核算、年度财务决算及财务管理资料;5 .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项目合同(协议)、工程变更审批资料及经审计的工程结算等资料;6 .竣(交、完)工验收、廉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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