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文本4.3.docx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文本4.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文本4.3.docx(2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合同编号: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承包人:日期:(1) 承包人依据设计文件、工程技术要求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贡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的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贡。货物进入现场必须满足发包人及业主的相关规定。因不符合相关规定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实施项目、施一匚、维修、保养时,应遵从发包人及业主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安全生产规定。由承包人负面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2) 因承包人提供的设备
2、、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费修更缺陷,因此造成进度延误的,竣工U期不予延长。(3) 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类别或(和)清单。6.1.3承包人对供应商的选择。依据3.8.1款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并经发包人批准的供应商的名单中,由招标选择相关采购物资的供货商或制造厂。承包人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或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1:制造厂,特殊情况或只有唯一厂家的除外.6.1.4工程物资所有权。根据6.1.1款和6.1.2款约定提供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的交货地点后,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应确保解除该等设备
3、、材料和部件的任何权利抵押担保等。在发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义务对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6.2检验6.2.1工厂检验与报告(1)承包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负贡6.1.2款约定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和备品备件,及竣工后试验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报告内容、报告期和提交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承包人邀请发包人参检时,在进行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杳、检验、监测和试验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参校的内容、地点和时间。发包人参检时,在接到本款第(D项承包人发出的报告后及时通知承包人。(3)发包人承担共参检人员在
4、参检期间的_E资、补贴等,承包人负责办理进入相关厂家的许可,并提供方便。(4)发包人委托有资格、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发包人自费参检的,在接到承包人邀请函或报告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写明受托单位及受托人员的名称、姓名及授予的职权。(5)发包人及我委托人的参检,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其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质量货任。6.2.2 糙盖和包装的后果。承包人已在6.2.1款约定的日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参检,发包人依据约定日期提前或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但加工制造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竣工后试验的物资)已经被凝盅、包装或已运抵启运地点时,发包人有权费令承包人将其运回原地、拆除减盖、包装,重
5、新进行检查或检验或检测或试验及更原,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6.2.3 未能按时参检。发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约定时间参检,承包人可自行组织检杳、检验、检测和试验,质检结果视为是真实的。发包人此后指令重新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或增加试验细节或改变试验地点的,有权通知承包人。经质检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经质检不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H期不F延长。6.2.4现场清点与检查(1)发包人根据6.1.1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或包括
6、为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与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杳,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笔署交接清单。经现场检杳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发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豆,缺陷未能修更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当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修安缺陷时,另行签订追加合同。因上述情况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2)承包人根据6.1.2款约定负货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包括承包人、或为承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或分包人)与
7、发包人(包括发包人、或其代表、或其监理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场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杳。经检杳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经现场检直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承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更,缺陷未能修更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力II、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6.2.5质量监悭部门及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参检。发包人、承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施工现场检查,其相关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对参检中提出的修改、更换等烟加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
8、路径延误的,货任方为承包人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员任方为发包人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6.2.6进口工程物资和报关、清关1.2.7 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进口采购费任方,及招标询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购费任方负贵报关、清关,另方TF义务协助.1.2.8 因进口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报关、清关的延误,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承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给予相应延长。6. 2.9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工程超限物资(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超限运输和特殊措施等全部班用,包含在木合同价格内。因超限物资运输造成
9、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7. 3重新订货及后果6.3.1依据6.1.1款及6.2.4款第(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发包人组织修复仍不合格的,由发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导致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H期相应顺延。6.3.2依据6.1.2款及6.2.4款第(2)项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由承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的材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费。6.4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6.4.1工程物资保管。根据6.1.1款由发包人负贵提供的工程物资、6.1.
10、2款由承包人负货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约定,全部由承包人保管.承包人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进行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方案包括:工程物资分类和保管、保养、保安、领用制度,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冰房、堆场、道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保管所需的切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如需由发包人提供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列明。6.4.2剩余工程物资与备用部件、专用工具的移交。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采购、保管的物资,在竣工试腌完成后,剩余的工程物资无偿移交给发包人(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提供必须的设备、系统之备用部件、专用工具等以满足发
11、包人对系统、工程的日常维护、检修之用,井在竣工试验完成后无偿移交给发包人。第7条施工7.1 发包人的义务7.1.1 提供基准坐标资料。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时间将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布义务与承包人在现场交验.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的内容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7.1.2 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布权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并在接到后的20日内提出建议、要求和补充要求。发包人的建议和要求,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费任。发包人未能在20日内提出任何建议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按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实施。7.1.3 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发包人根据批准的初
12、步设计和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的临时占地资料,与承包人约定进场条件,确定进场日期。发包人完成用地许可、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保证承包人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施工与进场道路由承办人完成。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的进场时间延误,竣工日期瞅延。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用电、用水的接出点由发包人指定(最近施工地点位置,),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并向相关单位直接支付,承包人负资自行设置.和安装计量装置并负责全部相关费用。7.1.4 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发包人在开工日期前负货办理开工批准,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所需的许可、证件和批文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3、,各自给对方提供必要的协助。7.1.5 施工过程中须由发包人办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7.2.6款的约定,通知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各项批准手续,由发包人申请办理。因发包人未能按时办妥上述批准手续,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喉延。7.1.6 提供施工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与住工场地相关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现场条件,并发现及清理任何施工障碍,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7.1.7 承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按照7.2.8款的约定发出的通知及时审核承包人的清障方案,配合承包人与有关单位联系、协周、处理施工场
14、地周雨及临近的影响工程实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以及地下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的保护工作。对于新发现的施工障碍导致,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日期相应顺延。7.1.8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后20日内对之进行确认。发包人有权检行其实施情况并对检杳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合理建议自费整改。7.1.9 发包人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由发包人履行的我他义务。7.2承包人的义务7.2.1坐标豆验和放线。承包人有义务在现场与发包人共同复验基准坐标资料(含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人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对工程、单项工程、施工部
15、位放线.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负责。承包人有义务提出并纠正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中的差错,因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日期相应顺延。7 .2.2施,组织设计。承包人在施工开工15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随着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发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承包人自费修改完善。总体施_E组织设计提交的份数和时间,及需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 .2.3提交临时占地资料。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1) 根据6.6.1款工
16、程物资保管的约定,库房、堆场、道路用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用途说明,并须通列需要由发包人租地的劭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和用途说明:(2) 施工用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用途说明,并须单列要求发包人租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和用途说明;(3) 进入施工现场道路的入口坐标位置,并指明要求发包人铺设与城乡公共道路相连接的道路走向、长度、路宽、等级、桥涵承重、转弯半径和时间要求。(4) 因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交上述资料,导致约定的进场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和)竣工1.J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贡,7.2.4临时用水电等。承包人在开工日期30天前或约定的我他时间前,并按本专用条款中约定的
17、发包人能够提供的水电等临时使用的类别,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含永久性工程物资保管)所需的临时用水电等的品质、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时间和节点位置。承包人自费负班计量仪器的购买、安装和维护,并依据7.1.4款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单价向发包人交费(除非另有约定)。因承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上述资料,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和竣工日期延误时,由承包人负贡。7.2.5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发包人需要时,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协助。7.2.6施工过程中须通知办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临时增加场外临时用地,临时要求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或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提前2
18、0天通知发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批准手续。并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需要承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证件等,有义务予以配合。因承包人未能在20天前通知发包人或未能按时提供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时要求的承包人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证件等,造成承包人停工和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72.7提供施工障碍资料。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在每项地下或地上施工部位开工20天前,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场地的具体范围及其坐标位置,由发包人或监理人进行确认。因承包人未能履行保护义务,造成的损失、损害和贡任,由承包人负贡。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用包括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在收到该计划后15日内提出建议
19、,并予以确认,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建议自费修正。该计划提交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因承包人未按照本笫7.8条款约定实施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计划,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违反行为进行罚款。(3)在承包人实施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发包人需要在该计划之外采取特殊措施的,承包人应予以执行。(4)当事人确保其在现场的所有雇员及其分包人的雇员都经过了足够的培训并具有经验,能够胜任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5)当事人遵守所有与实旅本工程和使用施工设备相关的现场卫生、安全和环保的法律规定,并按规定各自办理相关手续。(6)承包人为现场开工部分的工程建立健援保障条件、搭设安全设施并采取
20、环保措施等。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许可的批准推迟,造成费用增加或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由承包人负费。(7)当事人配备专职工程师或管理人员,负资管理、监督、指导职工健康、安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承包人时其分包人负贡。(8)承包人随时接受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行业机构、发包人、_E程总监的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并为此提供方便.7.8.2现场职业健康管理(D承包人遵守适用的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包括对雇用、健成、安全、福利等方面的规定),负责现场实施过程中其人员的职业健康和保护。(2)承包人遵守适用的劳动法规,保护其雇员的合法休假权等合法权益,并为其现场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器其
21、、防暑降温用品、必要的现场食宿条件和安全生产设施。(3)承包人对其施工人力进行相关作业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危险及危害因索交底、安全操作规程交底、采取有效措施,按仃关规定提供防止人身伤害的保护用具。(4)承包人在有毒有害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说明。发包人及火委托人员未做戴承包人提供的相关保护器具,进入该作业区域所造成的伤害,由贡任方承担员任和费用。(5)承包人时有毒有害岗位进行防治检查,对不合格的防护设施、器具、搭设等及时整改,消除危宙健康的吃患。(6)承包人采取卫生防疫措施,配备医务人员、急救设施,保持食堂的饮食卫生,保持住地及其周雨的环境卫生,维护施工人员的健康。7.8.3现场安全管理(2)
22、承包人在发出索赔并件通知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交说明索贿黎件的正当理由、条款根据、TT效的可证实的证据和索赔估算资料的报告:(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有关索赔资料的报告后,于30日内与承包人协商薪决,或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本款第(3)项提交的报告和补充资料后的30日内未与承包人协商、或未予答亚、或未向承包人提出进一步补充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发包人认可。(5)当承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持续影响时,承包人每周向发包人发出索赔事件的延续影响情况,在该索赔事件延续影响停止后的3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送交最终索婚报告和最终索赔估算,索赠程
23、序与本款第(D项至第(4)项的约定相同.16.3争议解决16.3.1争议的解决程序。发牛议时,当事人首先采取协商方式和解:经协商无法和解或当事人表明不愿协商和解时,采取仲裁或诉讼解决索赔争议。商定的争议解决机构的名称和地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6.3.2争议不影响履约.发生争议后,须继续履行其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持工程继续实施.除非出现下列情况,任何方不得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实施,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议停止实施:(2) 法院贡令停止实施。16. 3.3停止实施的工程保护。根据16.3.2款约定,停止实施的工程或部分,程,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职责、任和义务,保护好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并网发电 项目 建筑安装 工程 承包合同 文本 4.3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8008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