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推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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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推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及市委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推进方案、关于开展“社区管家”行动推进党建引领城市基U治理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双报到、双服务、双评议”机制深化在职党员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街道社区职贵消总“党建联盟”轮值主席职货清单社区小微权力清单X社区下沉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1+2+4方案清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步
2、规范居民委员会工作,优化居民委员会功能,畅通为民服务,充分发挥居民委分会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1)F1.标任务。力争到年底,完成新设立、调整居民委员会方案及选举工作。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卜的居民自治机制,以增强居民委员会服务群众能力为最终落脚点,规范居民委员会工作,优化居民委员会功能.促进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协服务群众,引领自治共治能力获得明显提升,切实增强居民归属感、感受度和满意度。二、居民委员会职贪组织和动员居民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参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主持召开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协商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反映居民合理化诉求和意见建议,落实居务公开,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组织社
3、区居民时市直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组织居民开展公益性社区服务,实现居民间的自助和互助,制定完善居民公约:及时摸清居民底数,开展群众自治,组织居民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邻里矛盾纠纷,促进居民之间团结与和睦相处:组织居民开屣公共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协助应对处理社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监督指导社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三、组织建设(一)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规模调整.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遇见(办发O号)中提出的“一个社区原则上设混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辐辐射居民不超过3000户。现在规模过大或过小、管理人口
4、过多或过少的社区,可进行适度调整”,按照市委印发的“1+2+4方案清单”,综合考虑实际,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提出,报请市人民政府决定。(二)居民委员会经费保障。社区党委要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保障,提供工作场所和议事阵地。必要时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协商解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提前预克、中靖,由市财政保证为所辂社区居民委会民成员(非在职)每人每月按照绩效情况,发放报酬200-500元,切实提裔工作枳极性。(三)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组成。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由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重点向网格员、业主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楼栋
5、长倾斜,社区聘用工作者、联防员(网格员)、协管员、零就业人员等工作力量经街道党工委统筹调派,合法选举进入居民委员会。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支部书记与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人员也可交叉任职。健全居民委员会下属委m会,设立人民调解、综合治理、物业指导、公共文化等委m会,各下属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因故出缺时,由居民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并按选举程序进行补选。(四)加强居民小组建设。居民委员会可按照居民居住情况,以若干楼栋或院落为单位,组建居民小组,形成社区居民委m会及其下屈委员会、居民小组、楼院
6、门栋上下互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体系。(五)拓宽居民委员会选举渠道。大力推行社区居民直接选举,到年底,直接选举率达到90%以上。支持持证社工、高校毕业生、究转军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居民委m会成员: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兼任社区居民委公会成员。四、制度建设(一)推行社区民主协商制度。坚持听证公、协调会、评议会“:会”制度,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居民委员会牵头,居民代表和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驻区中位、律师等各方代表参加,商讨解决小区重大事项。(二)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居民委员会要根据国家
7、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报市民政局符案),规定居民的权利和义务。(三)居务公开制度。居民委员会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6市关于进步规范村(社区)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社区建设管理中的事项,建立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监杼机制,依法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日常工作制度。居民委员会要练强内功,建立健全会议学习、联系、信息制度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自身管理能力水平。1 .会议制度.居民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小组长、楼栋(院落)长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居民委员会主任每周召集居民委员会成员召开I
8、次工作例会,交流和沟通近期各项工作,检杳工作进度,安排卜一阶段工作。可与业委会会议同时召开,以加强协作。2 .联系制度.居民委分会成员应分片包块,深入群众,联系居民,坚持全樱盖走访与重点走访相结合及时了解和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填写民情日记h掌握所辖人、地、物、事、组织的状态,及时化解潜在社会矛盾,提高社区自我应对能力,做到用百家门、知百家情、解自家难、暖百家心。3 .学习制度.居民委员会可结合每周1次的例会,适当安持一定时间学习,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事形势;每半年组织I次小结会,总结半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4 .信息制度.鼓励运用微信、移动
9、客户端等新媒体,建立信息发现报告机制,实现精细化管理.引导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居民委员会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紧急特殊时日要加强值班,发生发现的重大事务要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双休日值班的工作人员,安排平日调休。五、队伍建设(一)定期培训。加强居民委员会干部培训,居民委员会主任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其他成员每届至少参加I次培训。街道党工委要进一步加强而居民委员会副职和年轻同志的培养。(二)考评激励,加强对居民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评议监督,街道党工委结合“社区管家”考核办法,每年底进行一次考核评比。深入挖掘基
10、层实践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表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力争我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六、实施步骤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领导。原则上,今年年底前,完成新设立、调盛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居民委员会不做调推的,暂不进行换届选举(年为全省城市社区“两委”换届年,具体以全省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通知为准).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参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正式候选人名单要经过充分酝限,根据多数有选举权的居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按照候选人姓氏箔划顺序张榜公布,并报街道(乡镇)社区居
11、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公布选举地点和选举时间,并在5日内举行选举。第二十三条正式候选人臼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2日内向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谙,因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应当按照提名结果或得票多少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名额不足的,应当就不足名额另行提名并公告。第二十四条候选人一经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报臼调整或者变更。第二十五条投票选举日前,允许候选人开展公平竞选活动。竞选活动由社区居民委珏会选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可采取组织介绍或自我介绍两种方式。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回答选民提问等活动,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有侮辱和诽
12、谤他人的言行,不得有违背客观实际的乱许愿、乱承诺行为。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发现候选人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必要时,可通过法定程序取消其候选人资格。第六章投票选举第二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县、乡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投票办法,盘点明确投票方式、投票次数、选票检验等内容,并提请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投票办法通过后,应及时发布公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第二十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召开选举大会,设立中心选举会场,也可以设立分会场或者投票站,方便居民投票。因老、
13、弱、病、残、孕等原因不能到选举大会会场或者投票站投票的,经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提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以设立流动票箱.社区居民委足公选举领导小组应当于选举日的2日前公布参加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名单。流动票箱应当安全、保密。每个票箱应当有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负贪,其中至少有1名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象导小组成员。第二十八条投票选举前,选举大会中心投票会场、投票站票箱、流动投票箱均须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开箱检杳,经监票人签字确认后当场密封。第二十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可以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以分别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在正式投票选举
14、之前,将正式选举投票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向居民公布,同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第三十条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社区有选举权的选民代为投票。代为投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每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被委托人应当于选举日的3日前到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办理委托登记,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于选举日的2日前公布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名单.恃委托证的选民,在选举日当天应亲臼参加选举大会领取选票并写票和投票。5第三十条按照明白易怅、科学合理和便于操作、便于统计
15、的原则制作选票。选票格式分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为居民委员会职位名称、正式候选人姓名和符号填写格,下半部分为说明和划票的注意事项。选票样式各地自行设计,可以把居民委员会三类职务候选人印在一张纸上,也可以区分不同职务候选人分别印制在不同颜色的纸上。候选人名单按照提名票的多少顺序排列。提名票相同的,按姓氏笔画排列。第三十二条因文自或者残疾等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委托代写员或除候选人以外的选民在指定代写处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意愿。第三十三条选民应当在投票选举当日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选民证3、委托投票手续领取选票.第三十四条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俯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其他选民
16、。第三十五条选举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民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选票投入票箱。投票站的选票介绍、票箱检查、领写票、投票由现场工作人员按规定组织实施,第三十六条投票结束后,应将所有票箱集中到中心投票会场(中心投票站)清点汇总。第:十七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丁所发选票总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所发选票总数的,选举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投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能够辨认的部分仍然有效:全都无法辨认的,经社区居民委m会选举领导小组认定,作废票处理.无效票和废票计入选票总数。第三十八条采取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方式的,参加投票
17、的选民,超过登记参加本次选举的全体选民半数,选举有效。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居民代表总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的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林成票,始得当选。第三十九条实行一次性投票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计票方法:(一)对每一位候选人或者另选的选民分别计算出其得主任、副主任、委员的票数,并累计出其总得票数。(二)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等于应选人数时,得主任票数多者,当选为主任:得副主任票数(计算副主任票数时,应当将其所得的主任票数加到副主任票数中)多者,当选为副主任;其他为委员。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先按照各自职务得票数确
18、定主任、副主任,再按照总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确定委员。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并按照各自职务得票数确定当选.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三)主任职务或副主任职务得票数相等,以总得票数多的当选。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或另选的选民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第四十条另行选举应当在前一次投票产生选举结果之日起30日内完成。另行选举时,按第一次投票未当选人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需登记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方为有效,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但所得赞成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第四十一条经另行选举,仍未达到应选职数,不足职位可以空缺,己选出的成员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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