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创建市级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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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创建市级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方案为夯实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基础,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按照市城综办关于印发市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及申报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市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
2、发展格局,加快建设近悦远来的美好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二)总体目标。到2024年,我区建成区绿地总量、绿地质量、生态安全显著提升,园林绿地布局更加合理,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环境更加宜居,达到市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三)基本原则。1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城景共融、集约紧凑发展的生态园林城市布局,实现人与自然和凝td=1.日/XIO2 .规划引领,建管并重。遵循城市哲学、城市美学和城市科学原则,布局绿化空间,美化城市环境。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以工匠精神精心推进城市规
3、划建设,以绣花功夫抓好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城市规划高起点、城市建设高标准、城市管理高效能。3 .以人为本,注重民生。坚持生态园林让城市更美好,坚持生态园林城市为人民,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市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4 .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因地制宜、节俭务实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坚持节水、节能、节材,坚持低碳、环保,将资源节约和生态效益最大化理念贯穿于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全过程。二、工作任务(一)加强园林绿化综合管理。1 .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
4、度、政策和标准规范建设强化城市生态、生物多样性、古树名木、历史名园保护,完善病虫害防控、园林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城市义务植树等园林绿化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2 .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齐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队伍,有效行使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建设,工程技术工种上岗人员持证率95%,其中三级工以上人员占比不低于18%o(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3 .科学编制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确保城市绿地总量与建成区
5、面积及人口相适应,绿地布局更加科学。(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4 .加强园林绿化技术科学研究。鼓励园林科研机构等开展园林绿化技术研究,积极推动成果转化和科普宣传。加强植被体检,针对性开展病虫害防治、土壤检测与修复、植物引种驯化、乡土植物资源调查及应用等基础研究,提高园林绿化技术水平。(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5 .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建成区数字化管理全覆盖,构建一云承载、一图呈现、一网统管、一端服务”的城市智管新格局,推动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一网统管覆盖率达100%o(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大数据局)6 .定期开展城市自体检及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
6、价。通过卫星遥感解析和现场核查,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包括城市园林绿化功能实现等进行评价。(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二)强化城市生态宜居性。7 .全面推进园林绿地建设。加大各类城市绿地建设力度,完善绿地系统,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2%、城市绿地率不低于39%;结合我区实际,突出特色,大力推进坡坎崖绿化美化、城市园林绿化补缺提质、街头绿地提质等工作,提高绿地质量,乔灌木占比不低于70%。在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不减少原有绿地面积,不减少原有绿地面积。因地制宜建设防灾避险绿地,防灾避险绿地设施达标率100%。(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
7、建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双桂新城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双桂街道、梁山街道、合兴街道、金带街道、仁贤街道)8 .加强公园绿地建设。编制城市公园建设规划,积极推进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等建设,合理布局公园绿地。结合城市更新,采取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等方式,建设社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增加公共活动空间,确保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每10万人拥有的综合公园不低于1.5个。(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双桂新城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双桂街道、梁山街道、合兴街道、金带街道、
8、仁贤街道)9 .实施城市组团绿地建设。保护城市原有山水格局及城镇周边生态环境,推进城乡生态空间建设,构建生态网络体系,提升城乡绿地生态功能。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衔接,将自然生态要素引入城市、社区。满足城市对健康、隔离、安全和宜居要求,选择抗逆性强、养护成本低的乡土树种,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功能复合的组团绿带,绿带宽度符合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区水利局)10 .加快推进城市慢行系统建设。以绿道串联城乡生态空间和绿色资源,与城市交通系统相衔接,建设山城特色街巷步道、滨河步道、山林步道等,形成
9、山水相连的绿道格局,万人拥有绿道长度不低于1公里、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5%。(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双桂新城管委会、合兴街道、仁贤街道、金带街道)11 .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加强乡土适生植物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常态化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12 .加强城市公园规范化管理。公园管理符合公园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保障公园公益属性。对国家及市级重点公园、历史名园实行永久性保护,至少创建1个市重点公园或市级达标公园。(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10、、合兴街道、仁贤街道、金带街道)()提升城市健康舒适度。13 .大力开展道路绿地建设。新建、改建道路绿地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不低于85%;加强绿化养护,规范种植并科学修剪行道树,打造一批园林式市街(大道),培育一批林荫道路,城市林荫路覆盖率不低于80%o(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合兴街道、仁贤街道、金带街道、双桂新城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14 .促进山地立体绿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护坡、堡坎、崖壁、挡墙等区域立体绿化,大力开展公共建筑平屋顶绿化,形成层次丰富、特色突出的立体绿化。建成区内近3年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市政交通设施等立体绿化实施率不低于1
11、5%o(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15 .积极开展园林三创。深入开展市园林城镇、园林式居住区、园林式市街的创建活动,加强重点公园建设。创建市级园林城镇不低于1个,市级园林式市街不低于2条。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率符合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不低于60%o(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加强城市安全韧性。16 .保护城市湿地资源。统筹防洪排涝、截污治污、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综合治理,消除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开展城市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并严格实施。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1
12、00%o完善溪河湖库沿岸绿化,积极推进河流、湖库护坡驳岸的生态化、自然化保护修复,保护利用好自然水岸,打造滨水休闲空间,滨水绿带符合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44%,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不小于80%。(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17 .开展山体及废弃地生态修复。建立山体及废弃地修复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城市秃斑,破损山体、废弃地修复成果维护保持良好。(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8 .科学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保护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不大规模
13、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不进行破坏性建设,确保城市安全运行。积极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以种植全冠苗木、乡土植物为主,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草坪建设、反季节种植等。推广应用节水、节能、节材技术。(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19 .保障市政设施安全运行。坚持固本强基,完善功能,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城市道路完好率不低于95%。城市照明控制达标率大于85%,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大于99%o完善城市环卫设施,加快焚烧发电项目实施,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实时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5%o(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五)突出城市风貌特色。20 .加强城市历史风貌
14、保护。大力开展城市设计、强化城市设计风貌管控。加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划定保护范围,严格保护大树古树、不可移动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对重点公园实行永久性保护。(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21加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管理。严禁移植古树名木,明确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落实保护措施,定期检查、养护;完成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工作,实行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100%。(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三、工作步骤按照2023年申报,2024年迎接验收的工作总布署,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
15、行:(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7月-8月I组建创建工作机构,拟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创建工作经费保障。(二启查申报阶段(2023年8月-9月)。对照目标责任分解,区级各部门、相关乡镇、街道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现状遥感测试,找出短板,加强整改。并于2023年9月30日前向市人民政府提交申报申请及遥感调查与测评资料。(三)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8月力全面落实创建各项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抓好阶段性目标的实施,确保各项目和指标达到市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及
16、全套申报材料制作,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市城市管理局报送完整申报材料。(四)迎检验收阶段(2024年9月力组织模拟检查,在此基础上查漏补缺,完善有关工作,迎接专家委员会的检查验收。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级统筹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市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定期研究重要事项,推动解决重点问题。为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推进,成立区创建市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陈孟文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唐军同志,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杨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
17、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大数据局、高新区管委会、双桂新城管委会、梁山街道办事处、双桂街道办事处、金带街道办事处、仁贤街道办事处、合兴街道办事处2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作为创建市级生态园林城市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实施方案和实施项目库,确保创建工作科学、有序、协调推进。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组织责任单位共同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相关区级部门和街道、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保障经费投入。根据创建要求,需完善编制绿地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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