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江西省).docx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江西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江西省).docx(4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规定35监理组织及要求46准备阶段监理67施工阶段监理88工程验收监理149保修阶段监理1610监理文件资料管理16附录A(资料性附录)监理规划编写提纲18附录B(资料性附录)监理实施细则编写提纲21附录C(资料性附录)监理工作常用表格24附录D(资料性附录)监理报告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60附录E(资料性附录)工程竣工归档材料62参考文献6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监理组织及要求、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工程验收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及监理文
2、件资料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监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Z/T022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T/CAGHP05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地质灾害geo1.ogica1.hazard由于自然或者人为因素引发的、危害或威胁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不良地质作用和现象,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3.2地质灾害治理工
3、程geo1.ogica1.hazardcontroIengineering为预防、控制、减轻或者消除地质灾害及隐患所采取各项工程措施的总称。3.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constructionsupervisionofgeo1.ogica1.hazardcontroIengineering监理单位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进度(工期)、投资、安全及合同事宜等进行的监督与管理活动。3.4监理单位supervisioninstitution3.13巡视patroIinspecting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经常性监督检查活动。3. 14见证取样sampIingwitness项
4、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体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4. 15工程质量评定projectquaIityevaIuation依据工程质量检验和检测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其等级的活动。5. 16竣工验收compIetionacceptance由建设单位或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验收专家组共同进行的,对已竣工工程是否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作出评价和鉴定的活动。6. 17保修期maintenanceperiod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有关规定或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责任终止的时段。4基本规定6.1
5、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阶段通常划分为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6.2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参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文件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级别。7.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类型分为单个工程治理项目和区域综合治理项目。4.4监理主要工作程序如下:a)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监理任务、服务期限、监理报酬、监理职责和权限等;b)依据监理合同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c)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勘查、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d)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e)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
6、设计技术交底会议;f)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监理工作交底;g)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工程开工令;h)实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管理等施工监理工作;1) 组织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参加工程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j)按合同约定实施保修期的监理工作;k)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监理文件和资料;1)移交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5监理组织及要求8. 1监理单位5.1.1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活动。5.1.2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以合同约定的内容为中心,有效控制治理工程项目质量、投资、进度、安全
7、等目标,加强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并协调治理工程相关各方之间的关系。5.1.3 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项目监理机构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常规检测、监测仪器设备和工器具。5.1.4 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5.1.5 监理单位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5.1.6 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5.1.7 监理单位在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要求: 不得与施工单位以及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供应
8、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不得转让、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聘用无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5.2项目监理机构5.2.1项目监理机构代表监理单位直接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5.2.2项目监理机构的基本职责与权限应包括:a)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类文件;b)签发指令、指示、通知、批复等监理文件;c)监督、检查施工过程及现场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d)准确填写监理日志,及时编写监理月报并上报建设单位;e)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f)检验施工项目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g)协助处
9、置施工中影响或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h)审核工程计量,签发各类付款证书;i) 协助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合同实施中的问题;j) 参与或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验收,监督、检查工程保修情况;k)协调治理工程相关各方之间的关系;1)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与权限。5.2.3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现场监理工作后或监理合同终止时可撤离施工现场。5.3监理人员5.3,1.1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具体要求如下:a)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经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培训;b)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资源
10、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培训;c)监理员应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承认的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经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培训。5.3,1.2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宜担任一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个项目。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在多个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在每个项目配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5.3.1.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可根据分项工程类型、规模按需配备,总监理工
11、程师可同时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同时兼任监理员;未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时,其职责由总监理工程师履行。5.3.2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3.2,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a)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全面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b)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c)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d)主持(或授权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监理例会及内部会议;e)组织审查或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地质灾害应急预案;f)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g)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等主
12、要文件;h)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等文件;i)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j)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审批工程延期;k)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审核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参与工程项目的初步验收、竣工验收;m)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5.3.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职责和权力,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以下工作授权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a)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b)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调换不称
13、职监理人员;c)签发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复工令;d)签发各类付款证书;e)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f)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g)参与工程初步验收、竣工验收。5.3,2.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a)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b)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c)负责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d)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e)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f)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
14、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g)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5. 3,2.4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a)检查施工单位投入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检查记录;b)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c)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d)检查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e)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f)填写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6准备
15、阶段监理6. 1技术准备6.1.1 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监理单位派驻项目监理机构进场,配置监理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6.1.2 接收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收集并熟悉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等。6.1.3 建立监理工作制度,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在约定的期限内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a)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监理单位批准,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审核;b)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监理单位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c)地质灾
16、害治理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写提纲可参见附录Ao6.1.4 依据监理规划和工程进展,结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a)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上报建设单位;b)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提纲可参见附录Bo6.1.5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若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可以按原程序进行调整、修订和批准,并报建设单位。6.2开工准备6.2.1检查开工条件6. 2.1.1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以下内容检
17、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是否满足开工要求: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图纸)文件的提供; 测量基准点的提供与移交; 施工用场地的提供; 施工合同约定应由建设单位提供的道路、供电、供水、通信及其他条件和资源等情况; 对可能影响施工单位按时进场和按期开工的问题,提请建设单位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6.2,1.2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下列施工准备情况是否满足开工要求: 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数量及资格是否与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一致;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规格、性能是否符合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要求; 现场道路、供水、供电等施工辅助设施的准备; 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8、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主要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考核情况等; 按照施工规范要求需要进行的各种施工工艺参数的试验是否完成并提交给项目监理机构审核。1.2.2 熟悉勘查和设计文件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工程勘查和工程设计文件,熟悉地质灾害治理对象的水文气象、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地质特征,对勘查、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勘查、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1.2.3 熟悉施工合同文件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施工合同条件和合同工期目标,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缺陷等问题进行记载与查证,组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由建设单位做出合理的解
19、释。1.2.4 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议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会议,听取治理对象地质特征的介绍,进一步掌握治理对象地质特征、明确工程设计意图和技术标准、技术要求、技术难点、关键工序及重点专项工程,签认技术交底纪要。1.2.5 审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6 .2.6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可参照本规范附录C.2的要求填写。6.1.1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平面控
20、制网、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控制桩等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复核,并签署意见。6.1.2 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项目监理机构应派代表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等;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确定监理例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等。6.1.3 签发工程开工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条件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工程开工令可参照本规范附录C.1的要求填写。工程开工报审
21、表可参照本规范附录C.2的要求填写。7施工阶段监理7.1 工程质量控制7.1.1 一般规定a)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按照监理工作制度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并在监理工作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b)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组织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对无证上岗、不称职或违章、违规人员,可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或禁止其在本工程中工作;c)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贯彻执行;d)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有关技术标准及施工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及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工艺方法
22、和施工环境等质量要素进行监督和控制;e)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地质条件和施工环境与勘查、设计文件的描述内容不相符的情况,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且会同勘查、设计、施工单位一起研究处置。7.1.2 审核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方案报审表可参照本规范附录C.2的要求填写。7.1.3 施工测量成果复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7.1.4 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审核检验审核检验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a)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
23、位按有关规定和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应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b)对于施工单位采购的工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应会同施工单位参加交货验收;c)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验,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d)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施工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对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测,应及时指示施工单位补做检测;若施工单位未按项目监理机构的指示补做检测,项目监理机构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e)项目监理机构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地质灾害 治理 工程施工 监理 规范 江西省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829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