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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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检查分局,各直属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瞩办法的要求,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菅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药监综械管(2022)7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依法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推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水平实现新提升,按照“风险分级、科学监管,全面覆盖、动态调整,落实责任、提升效能”的原则,细化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夯实各级药
2、品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我局组织制定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的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的实施细则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总见(药监综械管(2022)7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依法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推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水平实现新提升,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一、各级药品监督管理
3、部门按照“风险分级、科学监管,全面覆盖、动态调整,落实责任、提升效能”的原则,开展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夯实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二、落实生产分级监管职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国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制定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按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的具体工作。三、结合实际确定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4、局根据医疗器械产品风险程度制定并动态调整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见附件1);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分析本行政区域同类产品注册数量、市场占有率、生产质量管理总体水平和风险会商情况等因素,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目录进行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见附件2)。对于跨区域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其产品纳入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四、监管级别划分和检查要求的原则。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本行政区域产业发展、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和监管资源配备情况,明确监管级别划分原则,以及对不同监管级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形式、频次和覆
5、盖率。(一)监管级别划分和检查要求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对风险程度高的企业实施四级监管,主要包括生产本行政区域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产品,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差、有严重不良监管信用记录的企业;对风险程度较高的企业实施三级监管,主要包括生产除本行政区域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以外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较差、有不良监管信用记录的企业;对风险程度一般的企业实施二级监管,主要包括生产除本行政区域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以外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对风险程度较低的企业实施一级监管,主要包括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涉及多个监管级别的,按照最高级别进行监管。(-)监管级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监督
6、检查形式、频次和覆盖率。一般情况下,对实施四级监管的企业,每年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实施三级监管的,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其中每两年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实施二级监管的,原则上每两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实施一级监管的,原则上每年随机或根据日常监管情况抽取本行政区域25%以上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新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生产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开展现场检查,必要时对生产地址变更或者生产范围增加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监督检查可以与产品注册体系核查、生产许可变更或者延续现场核查等相结合,提高监管效能。全项目检查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应附录,对监管对象
7、开展的覆盖全部适用项目的检查。对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开展的全项目检查,应当包括对受托生产企业相应生产活动的检查。五、结合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产品召回、投诉举报和行政处罚等情况,每年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风险程度进行科学研判,确定监管级别并在自治区药监局官网公告。对于当年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新增高风险产品、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创新产品等情况,即时评估并调整其监管级别。对于2年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包括企业申报各类许可、备案及报告事项;信息采集过程中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以及及时上报质量年度自查报告等工作;主动管控
8、医疗器械质量风险等情况较好的企业,可以酌情下调监管级别。对于以委托生产方式或者通过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通道取得产品上市许可,以及跨区域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仅进行受托生产的受托生产企业,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酌情上调监管级别。六、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分级监管规定,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频次和覆盖率,确定监管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跟踪检查、有因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可以采取非预先告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有因检查和专项检查原则上采取非预先告知的方式进行。对于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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