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12篇(优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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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共12篇)目录篇一、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2篇二、村(社区)班子届中分析工作情况报告22篇三、2024年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27篇四、2024年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31篇五、村(社区)班子届中分析评估工作情况报告37篇六、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41篇七、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履职情况届中回访评估工作计划59篇八、2024年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工作总结61篇九、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届中考核实施方案.63篇十、村两委班子分析研判报告66篇十一、村(社区)班子届中分析评估工作情况报告.71篇十二、2024年社区党支部换届选
2、举的工作总结.72篇一、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全县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全面启动实施。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换届任务,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镇将于2024年12月开始进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社区)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为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依法依规、公正有序推进,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
3、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眼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选出好班子、换出好状态、形成好风气、健全好机制,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群众基础,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对换届工作的主导权,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强化源头把关,切实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整
4、体提升。坚持发扬基层民主。尊重党员和群众主体地位,保障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严格落实换届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律不变通,确保换届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三)时间安排。本次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同步进行、统筹推进,从2022年12月中旬开始,到2024年4月底结束,整体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社区)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同步做好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村(社区)民小组长、村(社区)民代表的推选工作。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在2024年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民委员会换届
5、选举原则上在2024年4月上旬前完成。新当选的村(社区)“两委”班子任期为5年。二、职数配备和人选条件(一)职数配备(1)村(社区)“两委”干部总职数: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职数最多不能超过7名,原则上“两委”成员职数不超过上届确定的职数。(2)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最多不超过5人。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人。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党组织可设副书记。(3)村(社区)民委员会:村(社区)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人组成,最多不能超过5人(社区可由7人组成)。(4)指标要求: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村(社区)民委员会主任。对于本
6、村(社区)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各村(社区)“两委”委员实行交叉任职后不能超过7人,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社区)民小组长,提倡领取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兼任其他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各村(社区)民委员会中至少要有1名妇女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各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社区至少2名)。村(社区)民委员会成员、村(社区)民代表中党员比例达到20%以上。村(社区)“两委”委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
7、别优秀的村(社区)支部书记,可适当放宽年龄。(二)人选条件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在换届前期摸底研判实际情况,把握好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推荐选拔条件。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两委”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合格”清单。村“两委”候选人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政治素质良好,能够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农村(社区)改革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敢于担
8、当作为,能够以集体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务实踏实,具有强烈的创业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干事本领较强,能够适应新时代基层工作要求,具备一定的致富带富、组织协调、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应急处突能力,一般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社区为大专及以上);处事公道正派,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崇公序良俗,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办事公正,作风民主,廉洁自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忠实守岗履职,能够长期在村(社区)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必须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热爱党的工作,对党忠诚,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
9、个维护”,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同时,农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候选人人选“优选”清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民委员会主任人选,除具备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不良行为敢抓敢管,坚决与黑恶势力作斗争,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有组织能力,掌握党的基层工作政策,工作有干劲有办法,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有管理能力,带头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主动化解矛盾纠纷,面对压力困难敢于担当作为;有
10、发展能力,敢闯拼,带领党员、群众生产致富,改善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和村(社区)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推荐连任的人选都参加过年度轮训,新进入选优先从后备人选库中产生。有需要的,可以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也可以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乡村教师中选拔,还可以从本村(社区)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社区)任职。候选人人选“优选”清单。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为候选人,属于继续推荐提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抢险救灾、项
11、目建设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表现优异,且受到镇以上表彰以及其他认可的荣誉;近3年被表彰命名为全国、全省各类示范、先进村(社区)的“两委”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工作实绩突出,且连续3年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培养成熟的村(社区)后备力量;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村医村教、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优秀人员;表现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负面”清单。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候选人:对党不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
12、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近3年因严重违反土地政策、环保政策,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在担任村(社区)干部或在其他岗位工作期间,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扶贫资金或惠民补贴补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因涉毒、涉黄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操纵宗族宗派势力干扰基层政权建设,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的;本村(社区)辖区内发生过较大规模挖山取沙、破坏
13、森林资源、非法毁林采矿、河道及河堤外非法取沙,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电)长期不在村居住(不在社区居住或工作),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履职,近3年民主评议党员有不合格等次、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期间年度考核连续2年为不称职或其他原因被罢免职务的。同时,实行近亲属回避,村(社区)“两委”(含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之间、选委会成员与相关正式候选人之间,不得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同时,各村(社区)要注重高线选人,把“讲政治、有觉悟”摆在首位,严格资格条件,对选什么样的人、不选什么样的人要旗帜鲜明,要严格对照“合格、优选、负面”三张清单,进一步细
14、化人选标准,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对不能、不宜作为候选人的情形作出明确界定。换届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年龄、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以投票选举日为准。(三)严格审查考察要把牢底线要求,严格落实任职资格县级部门联审制度,镇党委对有关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县级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实行候选人前期考察,镇党委组建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档案审核、个人无负面行为承诺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人选进行考察,要充分听取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意见,确保把事业需要、群众认可、组织看重的干部选出来。党组织书记候选人人选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考察。要落实“三项机制”,细化分析“容错纠错”的
15、具体情形,因脱贫攻坚、信访维稳、秸秆禁烧、疫情防控、重点项目推进等单项工作被问责,受到党纪、政务警告处分或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但符合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有关精神的,经党员群众和镇党委同意推荐提名的,按照“一人一报”原则,由镇党委逐人申报候选人基本情况、受处分情况和提名原因,经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同意后方可列入候选人人选进行选举。各村(社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在换届选举中原则上不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换届选举程序和步骤(一)扎实做好准备工作。要认真落实“清底、清账、清访、清风”和“两明确”工作要求,为换届工作奠定坚实基础。1、组织摸底研判。要对
16、所辖村(社区)“两委”班子、人口状况、选民数量等进行全面摸底调研,掌握社情民意,吃透基层情况,逐村(社区)分析研判,及时制定换届工作方案。2、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由镇纪委、镇财政审计所和镇党政办牵头对行使集体财务审批权和参与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社区)干部全面进行审计,及时公布审计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3、开展宣传教育。各村(社区)、镇文宣办要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法规政策、程序步骤、纪律要求,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依法行使民主权利。4、认真组织培训。镇党政办要对换届业务人员、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确保吃透文件精神,熟悉换届选举政策、法规,提高依法指
17、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5、深入谈心谈话。要与所有“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由镇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专门谈话,镇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包抓村(社区)实际,对其他思想波动较大、可能影响换届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二)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经镇党委、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审核、考察并批复后进行选举。1、动议报告。换届前,村(
18、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制定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提前1个月报请镇党委审批。批复同意后,村(社区)党组织及时召开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议,传达批复要求,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相关事宜。2、民主测评。镇党委组织召开村(社区)党员和村(社区)民代表会议,对现任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人选推荐的重要依据。领导班子重点测评任期内脱贫攻坚和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等情况;班子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3、党员群众推荐。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
19、下,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按照“两推”程序,以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人选,一并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报镇党委审查。其中,党员和群众推荐环节是由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社区)民代表会议,推荐提出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社区)民代表均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的候选人人数不足法定推荐人数时,缺额人选在未入围得票较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重难点村(社区)可召开党员和户代表会议,实行分
20、类计票,为推行“一肩挑”摸清民意基础。4、镇党委推荐。由镇党委召开会议,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研判结果,统筹考虑第一书记、包村(社区)干部意见建议和干部队伍实际状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并通报村(社区)党组织。5、资格联审。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任职资格初审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团县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联审结果由县委组织部书面反馈镇党委。6、考察公
21、示。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两推”和资格联审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上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复,确定正式候选人。酝酿的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考察。7、确定党组织书记正式候选人。考察后的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确定的党组织书记正式候选人名单逐级反馈至村(社区)党组织。8、党内选举。村(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
22、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召开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不少于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镇党委应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批复。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经镇党委同意,并经村(社区)党员大会通过,公示3天无异议的,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
23、;(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长期居住在外地或外出务工超过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本人确认不能返回参加换届选举的。7、班子交接。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产生后7日内,各驻村指导组要指导上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同时,各村(社区)要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报送镇党政办。(三)村(社区)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社区)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下,采取有候选人的方式进行选举,推行候选人资格县级部门联审
24、机制,旗帜鲜明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1、推选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镇换届选举驻村指导组组织召集村(社区)民会议、村(社区)民代表会议或者村(社区)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社区)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党组织要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通过组织谈话、宣传动员等形式,引导群众按照法定程序,把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社区)民代表推选为选举委员会成员,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委会主任,可将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推选为副主任,主导选举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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