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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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突成环够事件应念孩聋(2024年砥4)(猊求意见循)人民政府2024年10月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事件分级21.5 工作原则21.6 预案体系22组织机构及职责32.1 市级层面指挥机构32.1.1 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32.1.2 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82.1.3 现场指挥部.92.2 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132.3 企事业单位层面组织指挥机构133预防、监测和预警143.1 预防143.2 风险监测143.3 风险预警163.3.1 预警分级163.3.2 预警信息173.3.3 发布流程173.4 预警响应183.4.1
2、预警措施183.4.2 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终止194信息报告194.1 基本要求194.2 时限要求194.3 报送内容、方式及途径205应对响应与处置215.1 先期处置215.2 响应分级225.3 指挥协调235.4 响应措施245.4.1 现场污染处置245.4.2 转移安置人员265.4.3 医学救援.265.4.4 应急监测.265.4.5 市场监管和调控.265.4.6 维护社会稳定275.5 信息通报、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275.6 应急结束296后期工作296.1 善后处置296.2 损害评估296.3 事件调查296.4 总结评估307应急保障307.1 队伍保障307.2
3、物资保障307.3 资金保障317.4 监测预警能力保障317.5 信息保障317.6 医疗卫生保障317.7 科普宣教317.8 科技保障3279应急准备327.8.1 值守准备327.8.2 联运机制.328预案监督328.1 预案管理328.2 预案演练338.3 宣传与培训338.4 责任与奖惩339附则3410附件34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35附件2现场应急组织机构38附件3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39突成环俊事件应急我堂1总则1.1 编制目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毕节重要讲话精神为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深
4、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奋力谱写美丽中国贵州毕节新篇章。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突发
5、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全市境内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市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市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工作。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本预案不适用于核与辐射突发事件、船舶污染事件及水上交通事故及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在发生的核与辐射突
6、发事件、水上溢油事件和船舶污染事件及水上交通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分别按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1.4 事件分级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1.5 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依法管理、科技支撑、风险防控、科学治理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各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6 预案体系本预案衔接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与其他环境事件相关市级专项预案相互配合。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件发生时,涉事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营者应立即启动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市、县级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时,依次启动县级、市级应急预案,必要时,依次由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启动省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组织机构及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2.1市级层面指挥机构2.1.1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指
8、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和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要工作职责:(1)在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有关工作。(2)对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加强与国家安全相关工作机构、机制衔接,在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3)负责直接处置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协调指导县(市、区)处置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配合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4)在处置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可以向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提出申请,统筹协调应急力量和资源支持。当突发环境
9、事件超出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处置能力或处置职责时,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可以直接指挥处置。(5)向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送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6)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络信息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地震台、市能源局、市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毕节监管分局、毕节无线电
10、管理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毕节支队、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相关单位,具体责任人由以上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市委宣传部: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负责事故现场媒体人员管理、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台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2)市委网络信息办公室:指导有关地方和单位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3)市委政法委:负责指导维护突发环境事件时的社会稳定工作。(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开展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协调相关专家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配合、指导
1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开展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因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5)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能源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提出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应急物资储备建议;协助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协调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6)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将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全市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粮食保障工作、参与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结束后的恢复重建工作。(7)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
12、突发环境事件具体情况,督促相关县(自治县、市、区)对涉事非能源工业企业实行限产、停产、关闭等措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应急工业品有关协调工作。(8)市公安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重要目标和危险区域实施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9)市国资委:参与所监管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10)市教育局:做好教育部门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参与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各市属学校学生、教职工的紧急避险工作。(11)市民政局:负责对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常年困难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
13、,并按照有关政策配合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的应急准备、遗体接运保存、遗体火化与安葬等工作。(12)市财政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申报、争取上级有关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筹集和拨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有关资金,督促部门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1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与事故有关的工伤保险政策落实,配合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1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垃圾填埋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1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道路畅通;协助收集道路和水路污染物;配合处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
14、运输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提供应急救援所需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16)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核定突发环境事件中农田土壤、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的受污染情况,组织协调相关农业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和受污染情况,组织协调受污染威胁的农业珍稀野生植物、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协助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农业生产物资、牲畜的转移工作。(17)市水务局:负责实施或协调应急城镇供水、污水处理、水量调度,参与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量同步监测等水资源信息;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受污染水体疏导、截流方案,并参与相应的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城镇(乡)污水处理厂和城市
15、(县城)供水及供水管道疏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指导县(市、区)做好应急供水保障工作。(1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做好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应急处置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结束后的相关生态修复工作。(19)市商务局:负责协调、组织食糖、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20)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健康危害评估。(21)市林业局:负责栖息地遭受污染威胁的珍稀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22)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协助旅游区保护,核实有关污染情况。(23)市地震台:负责对与生态环境相关震动事件地点和时间的监测
16、及信息报送。(24)市能源局:负责协调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供给;负责建立能源物资应急供应网络,做好能源物资应急生产、征购、调拨的计划准备;督促相关县(自治县、市、区)对涉事能源企业实行限产、停产、关闭等措施。(2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有关的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必要时在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进行加密可移动气象监测,提供现场气象预报服务信息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26)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毕节监管分局: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对发生事故的参保单位及个人及时做好理赔工作。(27)毕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无线电有关协调工作。(28)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17、电信运营企业提供必要的公众通信应急保障。(29)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主要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30)武警毕节支队:根据救援工作需要,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会同公安机关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安全警戒,维护社会秩序。各成员单位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保证联络通畅,并加强衔接配合。本预案未列出的其它部门和单位根据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2.1.2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
18、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关于环境应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具体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综合协调。(3)具体负责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修订工作。(3)负责做好需市级协调解决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4)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应急行动。(5)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开展生态环境应急工作。(6)市委、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2
19、.1.3现场指挥部初判为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市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现场指挥长,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上升为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省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介入后移交指挥权,服从省级指挥,按职责协助做好相关应对工作)。市级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专家组、应急监测组、信息宣传组、医学救援组、社会维稳组、综合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置组10个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组织机构见附件20各工作组组成单位及具体职责如下:(1)综合协调组协助市级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开展现场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协调开展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应急处置
20、工作;督办、落实指挥长批示、指示,调度汇总上报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调动救助物资、救援资源和救援队伍,负责相关资料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应急处置组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预警级别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完成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林业局、市能源局、市文化广电旅
21、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毕节支队(3)应急专家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特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从市级(必要时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应急专家组。主要负责对事件现状和发展趋势做出科学判断和预测,提出科学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建议,参与制定应急监测及应急处置方案,对事件应急处置结果及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料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4)应急监测组制定监测方案,确定监测点位、频次,把握污染物浓度变化,做好数据分析;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22、工作提供水文资料、气象信息及自然灾害预测等情况。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震台、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5)信息宣传组统筹协调媒体现场管理,做好事件舆论引导和新闻发布等工作;做好境内外媒体沟通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向市级现场指挥部和事故相关单位、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通报舆情情况,提出应对建议。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络信息办公室参与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广播电视台、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6)医学救援组组织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对伤员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对现场进行医
23、学处理指导。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7)社会维稳组负责对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和慰问工作及伤亡人员善后事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银保监分局、武警毕节支队(8)综合保障组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有关人员基本办公条件和生活保障;做好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与物资保障工作;协调供电、能源、通信等部门,为现场救援提供救援保障。牵头单位: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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