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docx
《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docx(2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提升中医医院智慧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促进中医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融合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管理规定,结合中医医院实际,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的目标是:以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患者为中心,以业务应用为核心,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统筹发展和安全,重塑管理与服务模式,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持续推动医院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构建中医药特色鲜明、服务管理规范、系统安全高效、信息互通共享的智慧中医医院。
2、第三条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统筹规划,业务驱动、标准规范,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安全可控、实用高效的原则。第四条中医医院应当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整体规划与顶层设计,深化医疗业务智能应用,重塑患者服务体系,优化诊疗流程,贯通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实现业务管理一体化、临床科研一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创新中医医院医疗服务与管理模式,提升中医医院智慧化水平。第五条中医医院应当积极推进互联网中医医院、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的发展,持续推进“互联网+中医药”便民惠民服务向纵深发展,推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提升便
3、捷化、智能化、人性化服务水平;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推进区域中医药资源整合共享,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和效率。第六条中医医院应当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医疗联合体的支撑作用,对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强化中医药特色应用和业务功能集成,推进医疗联合体实现协同管理,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和中医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与信息共享,实现医疗联合体内信息互通共享。第七条中医医院应当以数据应用为导向,坚持价值引领、基础先行、稳步推进、融合创新、安全发展、开放合作的原则,推动中医药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中医医院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第八条中医医院应当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
4、履行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健康医疗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强化中医医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第九条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应当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的相关标准与规范。第十条本规范适用于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第二章机构人员第十一条中医医院应当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书记或院长、分管副院长、信息管理与技术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和管理医院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
5、审议医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审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制度,协调医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中医医院应当设立信息管理与技术部门(医院一级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拟订医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年度资金预算,制定医院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医院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维,负责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负责医院数据资源的管理、分析和利用,负责信息技术的咨询和服务,承担其他信息化相关工作。第十三条中医医院应当成立信息化技术协调工作小组,信息管理与技术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信息管理与技术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专家。
6、主要职责:负责信息化工作的技术协调、流程优化、需求分析、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制定、业务培训以及软硬件产品选型等。各部门、各业务科室应当设置专(兼)职信息员,负责联系协调信息管理与技术部门开展有关信息化工作。第十四条中医医院应当按开放床位与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0:1.5合理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和技术人员,开设互联网中医医院以及有第三方技术服务人员提供信息服务的情况下酌情增减。第十五条中医医院应当建立信息化工作定岗定责制度,明确岗位分工与岗位职责,重要岗位实行双人负责制,敏感岗位实行轮岗制,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信息技术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技术、医药信息及相关专业的技术知识与技能。第十六条中医医院应当将信
7、息管理与技术培训、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医院全员业务培训计划,开展包括入职培训、定期培训、项目培训、专题培训以及院外学习等培训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上岗条件和继续教育的内容。第三章规划与管理第十七条中医医院应当将信息化工作列入医院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强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制定医院信息化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计划,满足医院整体发展的要求。第十八条中医医院应当将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经费列入医院年度预算,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医院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第十九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应当根据医院发展战略要求,按照系统性、实用性、先进性、安全性、扩展性的要求,做好现状分析,明确医院信息化发
8、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突出重点,处理好全局与局部、近期与长期的关系。第二十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立项、采购、实施、验收、审计和评估等流程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做好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第二十一条中医医院应当以服务为导向,制定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范围,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效果。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及值班、用户服务、数据服务、机房、数据备份、网络安全、应急响应、资产、文档、信息设备、信息系统、服务外包等。第二十二条中医医院应当积极开展互联网中医医院、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建设,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医
9、疗服务管理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医疗质量控制和评价、在线处方管理、患者知情同意与登记、在线医疗文书管理、在线复诊患者风险评估与突发状况预防处置、人员培训考核以及停电、断网、设备故障、网络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第二十三条中医医院应当加强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建立信息化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明确考核内容、形式、周期和方法。第四章基础设施第二十四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一般包括机房基础、服务器、存储、网络与安全设备、终端设备等硬件设施以及基础软件、客户端、其他辅助设施等。基础设施应当选用自主可控、安全可信的先进技术,具备良好的可靠性、
10、可扩展性、可管理性和高效性,做到安全适用、节能环保。鼓励发展绿色智能终端、绿色信息网络等,推进绿色化发展。第二十五条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依据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等相关要求和医院实际,二级中医医院参照C级标准、三级中医医院参照B级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确保基础设施设备与信息系统稳定、高效、节能、安全运行。在本地或异地应当建立与主机房同等级的容灾备用机房,备用机房面积为主机房的50%及以上。第二十六条服务器应当根据医院规模和业务发展实际合理配置,满足以下主要技术要求:基本要求:资源配置(CPU、内存、硬盘、I/O等)与业务需求相匹配,实现资源均衡发展与使用。 可扩
11、展性:具有横向和纵向可扩展性,满足信息系统的处理能力需求。 高可靠性:服务器各部件在提供足够性能的前提下,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并能提供多种保护机制和冗余设计。 管理自动化:提供标准化的接口以支持监控和管理功能。第二十七条存储系统配置应当结合医院业务总体需求特点综合规划,支持信息系统业务的连续性,基本技术要求包括:高可靠性:选用高可靠性存储产品,设备充分考虑冗余、容错能力。 可扩展性:根据医院业务的变化进行平滑扩充和升级。 灵活性和简便性:支持集中监控、分权管理,统一分配存储资源,支持故障自动报警。 高性能:具备高吞吐低延时能力,保证数据可靠高速传输。第二十八条终端设备配置应当满足信息系统的运行需
12、要,支持信息系统所需的各种接入设备,具有稳定性、安全性、兼容性、扩展性。第二十九条基础软件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技术要求:操作系统支持主流服务器、终端设备,支持应用开发的主流框架。服务器虚拟化软件具备虚拟化集群、虚拟机配置管理、网络策略管理、在线迁移、在线克隆模板等功能,支持主流基础设施组件,具备报警管理、主流参数的阈值配置管理功能,支持主流内置备份模块,具备I/O虚拟化、动态负载均衡、故障自动迁移等功能。桌面虚拟化软件支持主流终端和外设、终端操作系统,具备批量部署、升级、桌面负载均衡等管理功能,支持应用快速部署、主流安全访问控制技术。数据库系统应当兼容主流服务器操作系统,满足信息系统高并发要求。第
13、三十条网络系统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充分体现高性能、高可用性、高扩展性、高安全性和先进性,提供足够网络带宽容量,满足医院信息系统可靠性、安全性、灾备的要求,根据业务需求划分为不同网络分别管理,支持设备级和链路级的冗余备份,满足医院业务需求及不间断运行。第三十一条网络设备应当根据信息化业务实际进行配置,核心设备技术要求包括:核心交换机的核心模块应当冗余配置,支持主流转发模式、堆叠技术、隧道及加密技术等,支持主流的二、三层网络协议及安全加密传输技术,支持多业务板卡,并具备一定的扩展性。业务板卡支持热插拔,支持千兆光电网口、万兆光电网口。无线控制器支持主流接入控制、虚拟化、分层管理
14、等技术,支持主流安全防御技术,支持无感知认证和主流转发模式,吞吐性能和最大无线访问接入点数量根据实际选配。第三十二条容灾备份系统应当与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进行,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坚持成本和效益平衡,选择适宜的技术架构,保障数据完整性和应用连续性。第三十三条中医医院选择服务器、存储设备等托管或租用服务,服务提供商应当具备相关资质,数据中心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具备完善的机房设施、充足可靠的网络资源、可靠的安全防护体系、专业的运维监控平台以及容灾备份系统等。第五章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第三十四条中医医院应当开展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实现医院内部和区域之间信息
15、资源的高效统一、系统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注重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加强对“算力”“算法”资源的利用。第三十五条基于中医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是以中医电子病历的信息采集、存储和集中管理为基础,连接临床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医疗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平台,是医院内不同业务系统之间实现统一集成、资源整合和高效运转的基础和载体,是跨机构医疗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服务的重要环节。第三十六条中医医院信息平台基本要求包括:软件架构:具有消息路由功能,支持医院自动化业务流程编排和人工参与的工作流,支持基于事件驱动的消息传输机制,支持服务的发布与订阅。管理功能:提供管理所有业务系统集成节点的工具,
16、监控医院信息平台运行状态,及时反馈运行状态信息;支持对访问内容的用户授权及认证,支持数据防篡改及隐私数据保密,支持业务流程的追踪与审计,支持日志的记录与查看,支持消息可靠性传递及消息追踪等;提供二次开发环境,支持基础业务组件的封装和维护管理。 交互信息:支持医疗健康与中医药数据标准。 集成能力:支持使用主流技术对院内服务和区域服务进行封装和集成。 稳定性:保持系统的稳定、可靠、持续运行。 安全性: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第三十七条中医医院信息平台基本功能要求包括: 业务及数据服务:对主数据进行注册登记,建立唯一标识和资源索引,实现服务资源共享;提供主数据共享管理和应用服务,实现患者主索引
17、生成、维护及应用服务,支持电子病历档案的获取、组织和共享管理服务。 数据访问与存储:对信息系统提供标准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服务,实现平台数据的统一存储、处理和管理,支持对数据进行评价和分析。 业务协同基础:提供与医疗业务协同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实现多种协同服务工具的组件化和统一管理。 服务接入与管控:实现用户仅登录一次即可访问所有授权信息系统,对平台接入的服务进行可视化的配置管理,支持对平台运行状态的智能监控和故障分析。 医院门户:实现医院各类信息基于浏览器的集成展示和发布,具备各种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和互联网资源等多项信息集成访问及发布功能。第三十八条中医医院信息平台安全与性能基本要求包括: 满足信
18、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20988-2007)等相关标准对系统灾备恢复的要求。 保证数据传输通畅、快捷、安全。带宽能保证系统正常访问。提供多种接入方式,必要时需提供安全认证手段。第三十九条中医医院应当推进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突出中医药特色应用,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医疗服务。实现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将电子病历数字化向门诊、药学、护理、麻醉手术、影像、检验、病理以及中医药特色治疗等诊疗环节拓展,全面提升临床诊疗工作的数字化程度,实现电子病历数字化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提供临床诊疗决策支持:将临床
19、路径、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和用药指南等嵌入信息系统,提高临床诊疗规范化水平。改善医疗服务体验:推进便捷就医服务,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贯通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为患者提供线上预约、移动支付、诊间结算、床旁结算、就诊提醒、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捷服务。强化诊疗行为监管:开发并应用数字化评判工具,分析判断诊疗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制度、技术规范、用药指南等要求。强化诊疗权限管理,将医师资格、护士资格、医师处方权、手术级别权限、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等信息纳入中医电子病历系统,实现后台控制与管理,对医务人员登录电子病历系统记录、查阅、修改病历信息和签署医疗文书等分级分类设置权限,防止出现超权限诊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医医院 信息 数字化 建设 规范 2024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8461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