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2024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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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2024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的预防接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第四条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健康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2、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预防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健康损害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经济补偿是一次性补偿,不再另行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丧葬费等其它费用。第六条因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经济补偿的,所需资金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予以支付。2005年6月1日以后因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一至三级损害的,由省级财政在预防接种工作专项经费中安排;四级及其它轻型损害由设区的市级财政在预防接种工作专项经费中安排。2005年6月1日以后因接种其他免疫规划疫苗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将其纳入
3、免疫规划的政府财政在预防接种工作专项经费中安排。2005年6月前因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标准按照本办法执行,所需资金由当地政府承担。因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所需资金由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第七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受益人为受种者;受种者死亡的,补偿受益人为其法定继承人。第八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和处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和人性化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补偿合理。第九条各级疾控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组织实施
4、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第二章调查诊断和鉴定第十条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负责行政区域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调查诊断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第十一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组织进行调查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受种者预防接种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进行调查诊断:(一)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的;(二)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三)其他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第十二条受种者死亡,在调查诊断过程中需要进行尸检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5、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尸检。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后死亡的尸检费用由同级财政在预防接种专项经费中列支;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后死亡的尸检费由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受种方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承担无法进行诊断的责任。第十三条调查诊断结论应当在调查结束后30日内作出。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0日。调查诊断结论作出后10日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调查诊断书送达受种方、接种单位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同时报同级疾控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第十四条受种方、接种方、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的,按照山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
6、应鉴定。第十五条省、市级医学会按照山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实施细则(试行)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和损害等级鉴定。损害等级应符合损害鉴定时的病情。第十六条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由申请鉴定方预缴鉴定费。经鉴定,属于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导致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由组织鉴定医学会的同级财政部门承担,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导致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由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鉴定结论出具后,鉴定费按有关程序返还申请方;经鉴定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由申请方承担。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导致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损害等级鉴定费用由组织鉴定医学会的同级财政部门承担,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导致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损害等级鉴
7、定费用由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第十七条疾控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本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鉴定和损害等级鉴定工作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鉴定和损害等级鉴定工作程序违反本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或存在错误时,可以要求其重新进行。第三章补偿标准及测算方法第十八条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额=山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2。第十九条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的,根据医学会确定的损害等级,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额=山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损害系数220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的损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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