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勘察信息模型交付标准.docx
《建筑工程勘察信息模型交付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勘察信息模型交付标准.docx(7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SJGSJG145-2023建筑工程勘察信息模型交付标准Standardfordeliveryofbuildingengineeringgeotechnicalinvestigationinformationmodel2023-11-15发布2024-02-15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勘察信息模型交付标准StandardfordeliveryofbuildingengineeringgeotechnicalinvestigationinformationmodelSJG145-20232023深圳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1年深圳
2、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等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借鉴国内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地表地理信息模型;5.地下既有工程体信息模型;6.地质信息模型。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发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归口并组织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等编制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
3、路1043号深勘大厦1008;邮编:51803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深圳市深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铁科院(深圳)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泰数据监测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贾海鹏侯刘锁李良胜刘树亚李沛章敝龚旭亚顾问天胡长强李根强覃轲浦至李娜吴圣超康文彬陈佳雨刘峰侯铁张洁南郑晓伟左人宇朱喜春余成华钟晶哈关B伟李融岩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卓胜豪陈国国卓鹏
4、飞蒋四礼赵东晖陈贵立张超逸本标准主要指导人员:宋延闫冬梅龚爱云方军刘燕萍邓文敏刘洁1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33.1 一般规定33.2 建模要求33.3 交付要求44 地表地理信息模型54.1 一般规定54.2 模型构建54.3 成果交付95地下既有工程体信息模型105.1 一般规定105.2 模型构建105.3 成果交付206地质信息模型216.1 一般规定216.2 模型构建216.3 成果交付47本标准用词说明48引用标准名录49附:条文说明50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33. 1GeneralReq
5、uirements34. 2ModelingRequirements35. 3DeliveryRequirements44TopographyInformationModel54. 1GeneralRequirements54. 2ModelBuilding56. 3Deliverables95InformationModelofUndergroundExistingEngineeringBody105. 1GeneralRequirements105. 2ModelBu11ding107. 3Deliverables206InformationModelofEngineeringGeolog
6、y216. 1GeneralRequirements217. 2ModelBuilding218. 3Deliverables47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48ListofQuotedStandards49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50i.o.1为规范深圳市建筑工程勘察信息模型构建及交付,促进数字勘察,累积建筑工程勘察数字化资产,构建智慧城市数字基座,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勘察信息模型的构建及交付。1.0.3建筑工程勘察信息模型构建及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
7、合国家、行业和本省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勘察信息模型geotechnicalinformationmodel对于建设场地地表地理、地下既有工程体、地质等勘察对象的物理、功能和关联特性的三维数字化表达,可简称模型。2.0.2地表地理信息模型topographyinformationmodel反映建设场地地表的地形、地貌、地物等特性的三维数字化模型。2.0.3地下既有工程体信息模型informationmodelofundergroundexistingengineeringbody反映建设场地完全位于地表以下的既有建(构)筑物和既有管线相关信息的三维数字化模型。2.0.4地质信息
8、模型geologicalinformationmodel反映建设场地地质相关信息的三维数字化模型。2.0.5模型元素modelelement构成勘察信息模型的基本单元。2.0.6属性信息attributiveinformation以数字、文字、字母或符号等文本形式表达的工程对象的属性、特征或关联资讯。2.0.7几何表达精度IeVeIofgeometricdetail模型或模型元素以视觉呈现时,衡量其几何表达真实性和精确性的指标。代号为G。2.0.8信息深度IeVeIOfinformationdetail模型元素承载属性信息详细程度的衡量指标。2.0.9交付物deliverables基于勘察信息
9、模型而交付的成果。2. 0.10勘察信/息模型应用需求geotechnicalengineeringinformationmodelapplicationrequirements建设单位基于工程项目建设及勘察目标,以合同形式与勘察单位约定的关于勘察信息模型构建及其交付的范围、内容、深度、流程和管控要求的书面文件。可简称模型应用需求。3. 0.11勘察信息模型执行计划geotechnicalengineeringinformationmodelexecutionplan勘察单位为响应模型应用需求而编制的,用于细化界定模型构建范围、内容、深度、流程和管控要求的工作方案。可简称模型执行计划。3基本规
10、定4. 1一般规定3. 1.1勘察信息模型应包括地表地理信息模型、地下既有工程体信息模型和地质信息模型。3.1.2勘察信息模型交付物应包括勘察信息模型执行计划、模型、模型说明书,宜包括勘测报告。勘测报告可分为工程测量报告、管线物探报告和勘察报告。3.1.3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阶段交付的勘察信息模型,应分别满足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阶段相应勘察范围及深度要求。3.1.4勘察信息模型建模数据应源自勘测数据和有关资料。3.1.5勘察信息模型构建前,应结合勘察信息模型应用需求,编制勘察信息模型执行计划。3.1.6勘察信息模型构建应以模型
11、元素为基本操作对象。3.1.7模型元素分类和编码应保持唯一性和一致性。3.1.8勘察信息模型交付应采用开源的通用数据格式或勘察信息模型应用需求约定的数据格式。3.2建模要求3.2.1勘察信息模型构建应涵盖建设场地红线范围,宜包括红线范围外易受施工影响的区域。3.2.2勘察信息模型可分地块或分内容构建,并可数字化集成。集成的勘察信息模型不宜出现冗余或空白。3.2.3勘察信息模型构建应采用通用的时空基准体系、统一的单位制和量纲,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面坐标系统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高程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3 单位制和量纲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长度单位宜为m;4 勘测资料形成时
12、间应采用公历纪元(年、月、日)、北京时间。3.2.4勘察信息模型构建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进行几何表达;2应反映属性信息。其中,项目级模型属性信息应包括项目信息、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3模型应与属性信息有效关联;4应与工程设计信息模型有效衔接。3.2.5勘察信息模型几何表达宜包括空间定位、空间占位和几何表达精度等要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空间定位应与工程设计协调;2空间占位应与建设场地勘测状况相符;3不同勘察阶段宜采用不同的几何表达精度。3.2.6模型元素属性信息应包括信息类别、信息名称、信息数据、信息单位四部分。信息类别、信息名称和信息单位各自均应保持唯一性和一致性,信息数据应源自相应勘察阶段实
13、际资料。3.2.7信息类别宜包括身份信息、定位信息和技术信息等子类,并可根据模型应用需求组织。信息类别细分表宜符合表3.2.7规定。装3.2.7信息类别细分表序号子类信息细分内容1身份信息名称、编号、编码、责任方信息等2定位信息坐标、高程等3技术信息勘探深度、地层、水位、保护建议等3.3交付要求3.3.1勘察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概况;2建模依据及范围;3模型元素丰富度、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等总体要求;4软硬件配置方案及交付物数据格式;5人力资源等基础配置情况;6项目进度计划。3.3.2模型交付应满足下列规定:1模型宜采用自主可控且技术相对成熟的软件构建及交付;2模型可索引其
14、他类型的交付物,并应确保索引路径有效;3应建立文件及版本管理体系。3.3.3模型说明书应针对实际交付模型,注明项目概况、交付内容及深度、软硬件配置方案、数据格式等。3. 3.4勘测报告可分为文字部分和图表部分,其内容及交付应满足下列规定:1勘测信息应与勘察信息模型承载信息一致,并宜自动关联;2编制深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或本省市勘测成果文件编制深度规定;3其交付尚应符合模型应用需求的约定。4地表地理信息模型4. 1一般规定4. 1.1地表地理信息模型建模数据应以工程测量传统方式采集数据、倾斜摄影量测数据、三维激光扫描数据、地表测绘图和工程体竣工图等为主要来源。4. 1.2地表地理信息模型建模平面范围
15、应满足模型应用需求,且不宜小于地质信息模型建模平面范围。4. 1.3地表地理信息模型应能客观反映现状地形、地貌和地物的几何特征和属性信息。4. 1.4地表地理信息模型应包括模型执行计划、模型、模型说明书,宜包括工程测量报告。4.2模型构建4. 2.1地表地理信息模型建模数据形式宜包括几何数据和纹理数据。5. 2.2地表地理信息模型构建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表地形面模型构建应设置定位基点,坐标系和高程基准应与拟建工程保持一致;2水底地形面模型宜采用水底地形数据生成;3 植被模型应符合模型应用需求的约定,且被明确列为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应作特别标识;4 地表既有工程体模型应客观反映该工程体地上部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工程 勘察 信息 模型 交付 标准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847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