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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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SJG43-2022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safetyinspectionofexistingcurtainwall2022-03-21发布2022-05-01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safetyinspectionofexistingcurtainwallSJG43-20222022深圳前B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1年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本标准编制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我市既有建筑幕
2、墙安全管理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国际的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技术标准SJG43-2017o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例行安全检查;5定期安全检查;6专项定期安全检查;以及相关附录。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完善了例行安全检查项目的不合格判定标准;完善了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定期安全检查现场检查项目的检查评定依据;调整了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定期安全检查的抽样方法;修订了安全检查用表;新增了附录B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要求。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归口并组织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等编制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
3、的解释。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11号工会大厦A座十三楼,邮编:518031)o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本标准参编单位:深圳市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富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科浩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市云筑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智汇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研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业昕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
4、圳市金众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泰科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幕墙智能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华美检测有限公司深圳中建院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思蓝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杜继予姜成爱麦华健曾晓武剪爱森敖海良花定兴闭思廉万树春陈勇蔡广剑赵福刚廖拓常银昌李万昌王波幸世杰彭建敏胡荣李佳苓李振涂铿郭学林李森张冠琦邢凤群王海军杨江华徐晓波林魏新蔡贤慈覃俊朋温志强罗滨杨永友曾成刚罗祖洪王进勇陈亮龙宁宁区国雄江勤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任俊石民祥王启文滕军石伟国许维宁
5、庄志伟本标准主要指导人员:朱文芳胡毅军刘芳李正宁陈天予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34 例行安全检查55 定期安全检查75.1 一般要求75.2 安全维护档案资料查验及评定75.3 现场检查项目评定85.4 检查单元划分、评定规则和抽样115.5 定期安全检查评定报告126 专项定期安全检查13附录A安全检查用表15附录B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要求29本标准用词说明33引用标准名录34附:条文说明36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34 RoutineSafetyInspection55 RegularSafetyI
6、nspection75.1GeneralRequirements75.2ReviewandEvaluationofSafetyUseandMaintenanceFiles75.3EvaluationofFieldInspectionItems85.4InspectionUnitDivision,EvaluationRulesandSampling115.5EvaluationReportofRegularSafetyInspection126DedicatedRegularSafetyInspection13Appendix A TablesforSafetyInspection15Appen
7、dix B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InformationManagementSystem30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33ListofQuotedStandards34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35.o.为加强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使用,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既有建筑幕墙正常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排查。1.0.3既有建筑幕墙的例行安全检查可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或受托单位组织实施,既有建筑幕墙的定期安
8、全检查和专项定期安全检查应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技术人员的专业机构进行。从事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专业培训。1. 0.4采光顶、雨篷和格栅等既有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安全检查可参考本标准执行。1.0.5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0.1既有建筑幕墙existingcurtainwall已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的建筑幕墙。2. 0.2安全检查safetyinspection既有建筑幕墙正常使用期间,依据本标准对其安全状况进行的检查,包括例行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定期安全检查。2. 0.3例行安全检查rout
9、inesafetyinspection依据本标准对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状况进行的常规检查。2. 0.4定期安全检查regularsafetyinspection依据本标准对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状况进行的定期抽样检查。2. 0.5专项定期安全检查dedicatedregularsafetyinspection依据本标准对索杆张拉结构或硅酮结构密封胶粘接性能单独进行的定期抽样检查。2. 0.6检查单元inspectionunit从被检查建筑幕墙中划分出的一个可以独立进行检查的区段。2. 0.7试样testsample在一个检查单元中,按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方法抽取,并用于现场检查项目评定的单个构件或构造。2.
10、 0.8室外构件externalcomponent安装在建筑幕墙立面室外侧的构件,包括外遮阳、装饰条、装饰件、灯光设施等。2. 0.9支承构件supportingcomponent构成建筑幕墙支承结构体系的构件,包括框支承幕墙的立柱和横梁、全玻璃幕墙的肋板、点支承玻璃幕墙的支承结构等。2. 0.10连接构造jointstructure建筑幕墙结构体系中支承构件间、支承构件与主体、支承构件与面板的连接结构形式,包括硅酮结构密封胶粘接装配。2. 0.11功能性构造functionalstructure建筑幕墙结构体系中为达到某种功能要求而设置的结构形式,包括密封、防水、防火、防雷、位移等。2.0.
11、12龟裂crazing密封胶或胶条表面产生的不规则网状裂纹。2. 0.13粉化chalking由于气候、老化等原因,密封胶表层形成粉末的现象。2.0.14离析segregation密封胶内部某些组分的分离析出现象。2. 0.15安全性鉴定safetyappraisal依据有关法规、标准,通过构件(材料)检验、连接构造检验、功能性构造检验及结构承载能力验算对既有建筑幕墙进行调查、检测、分析、评定,确定其安全性等级并给出处理建议。3基本规定3.0.1既有建筑幕墙正常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查应分为例行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定期安全检查。3. 0.2房屋安全责任人或受托单位应建立安全维护档案资料。安全
12、维护档案资料应分为工程资料和管理资料,并应分别包含下列内容:1工程资料应包含建筑幕墙竣工图、建筑幕墙结构计算书、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建筑幕墙性能检测报告、预拉力张拉施工记录、幕墙主要材料质量证明(合格证、质保证书、复验报告)等文件。2管理资料应包含建筑幕墙基本概况表(见本标准附录A表A.0.1)、建筑幕墙材料登记表(见本标准附录A表A.0.2)、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制度、建筑幕墙安全检查计划、建筑幕墙日常报修及处理记录、例行安全检查及维修记录、定期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专项定期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建筑幕墙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检查及处理记录、建筑幕墙局部改造资料等文件。3.1 .3当建筑幕墙
13、竣工图或建筑幕墙结构计算书缺失且无建筑幕墙性能检测报告时,房屋安全责任人或受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技术人员的专业机构对既有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性鉴定。3.2 .4既有建筑幕墙的例行安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既有建筑幕墙的第一次例行安全检查应在交付使用日起6个月内完成;2例行安全检查的时间间隔可根据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确定,且不应超过6个月。3.0.5既有建筑幕墙第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时间应为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满6年,此后应每5年检查一次。3.0.6既有建筑幕墙的专项定期安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施加预拉力的索杆张拉结构,第一次专项定期安全检查时间应为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满4年
14、,此后应每3年检查一次;2对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接装配的不同部位,第一次专项定期安全检查时间应为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满10年,此后应每3年检查一次。3.0.7当例行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定期安全检查及安全性鉴定时间重叠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例行安全检查与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定期安全检查及安全性鉴定时间重叠时,例行安全检查应照常进行;2定期安全检查与专项定期安全检查时间重叠时,定期安全检查与专项定期安全检查应同时进行;3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定期安全检查与安全性鉴定时间重叠时,应进行安全性鉴定,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定期安全检查应顺延一个时间间隔。3.0.8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既有建筑幕墙安全
15、排查宜按例行安全检查程序进行。3.0.9进行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应重点检查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的建筑幕墙立面。3.0.10在既有幕墙建筑外围举行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前,房屋安全责任人或受托单位应进行例行安全检查。3. O.11既有建筑幕墙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后,房屋安全责任人或受托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安全检查:1当遭遇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袭击后,应立即对受损部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按例行安全检查程序进行检查,并应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维修、加固或更换。2当遭遇抗震设防烈度及以上地震、火灾等灾害或突发事故后,应立即对受损部位及事发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专业机构按定期安全检查的程
16、序对受损部位及事发现场进行检查,并应按处理建议进行处理。3.0.12检查建筑幕墙的隐蔽部位时宜优先采用无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进行检查。当发现构件或构造有异常时应拆开封闭层进行检查。因检查过程对封闭层造成的破坏及损伤应进行修复处理。3. 0.13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应使用专业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准或检定。3.0.14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检查作业应符合国家有关施工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施工设施、机具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及试运转,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安全检查作业前应编制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并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3. 0.15既有建筑幕墙信息化管理宜结合
17、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物联网(IoT)等技术,同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有关规定。4. 0.1房屋安全责任人或受托单位组织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时应全面检查建筑幕墙的外露缺陷、破损和危及安全的异常现象,检查范围应包括所有建筑幕墙外立面及室内可见面。宜以一个楼层、一个区域或一户为一个检查单元。4.0.2例行安全检查项目应包括幕墙面板、室外构件、开启窗、支承构件、雨水渗漏及不当使用,并应按表4.0.2的规定进行评定。表4.0.2例行安全检查评定表序号项目不合格判定标准检测方法1幕墙面板1玻璃、石材、陶板、瓷板、微晶玻璃板、GRC板、纤维水泥板有破碎或破裂2隐框幕墙中空玻璃空腔内有
18、起雾、结露或霉变现象3隐框幕墙硅酮结构胶有与基材分离的现象4石材蜂窝复合板有破碎、剥离或脱落5面板有松动、松脱、剥离或损坏6面板之间有不正常挤压、错位或变形目测、手试、测量2室外构件1脆性构件有破碎或破裂2构件有松动、松脱或损坏3构件有不正常挤压、错位或变形目测、手试、测量3开启窗1合页(钱链)、滑撑、撑挡、执手、锁点、锁座等五金配件有损坏、移位、变形、松脱或缺失2固定开启窗五金配件的螺钉有损坏、缺失或严重锈蚀3开启窗启闭受阻、明显下坠或变形目测、手试、测量4支承构件1构件有松动、移位或损坏2构件之间有不正常挤压、错位或变形3构件的外露连接及紧固件有损坏、缺失或严重锈蚀目测、手试、测量5雨水渗
19、漏1幕墙室内侧有严重渗漏2开启窗闭合不紧密、有功能性障碍,且下雨时连续渗漏3密封胶有开裂或粉化目测、手试6不当使用1幕墙支承构件、连接构造、防火封堵或防雷连接有被拆卸或更改2室内吊顶、窗帘、隔墙等直接固定在幕墙构件上3擅自在幕墙上增设霓虹灯、招牌及广告等设施目测注:目测是指目视检测,包括直接目视检测和间接目视检测。4.0.3例行安全检查时,应分别对按每个检查项目的“不合格判定标准”对检查单元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项应按每处所属类别使用例行安全检查记录表(见本标准附录A表A.0.3)进行登记,并应附上照片。完成每个检查单元的检查后,应按例行安全检查统计表(见本标准附录A表A.0.4)对该检查
20、单元发现的不合格项进行统计。4. 0.4例行安全检查项目的检查结果为不合格时,应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并应将不合格项及处理情况汇总记录至例行安全检查维护报告(见本标准附录A表A.0.5)。若使用常规方法无法修复,应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专业机构作进一步的检查、维修。4. 0.5例行安全检查使用的例行安全检查记录表(见本标准附录A表A.0.3)、例行安全检查统计表(见本标准附录A表A.0.4)和例行安全检查维护报告(见本标准附录A表A.0.5)应存入安全维护档案。5定期安全检查5.1 一般要求5.1.1 1.1定期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维护档案资料查验和现场检查。5.1.2 安全维护档案资料应按
21、本标准3.0.2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查验,并填写安全维护档案资料查验表(见本标准附录A表A.0.6)。5.1.3 现场检查项目应包括幕墙面板、室外构件、开启窗、支承构件、连接构造及功能性构造。5.1.4定期安全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受理委托。了解委托单位提出的定期安全检查需求,收集编制检查方案所需的有关资料;2现场调查。调查既有建筑幕墙的实际使用环境,了解现场有关情况;3制定方案。根据调查情况,按委托单位需求及本标准规定制订检查方案;4签订合同。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检查方案,明确需委托单位配合的有关内容,签订合同;5安全维护档案资料查验。对安全维护档案进行查验和评定,并提出需补充完善的内容;6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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