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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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SJGSJG112-2022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safetyappraisalofexistingcurtainwall2022-03-21发布2022-05-01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safetyappraisalofexistingcurtainwallSJG112-20222022深圳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1年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本标准编制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我市既有
2、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国际的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构件(材料)检验;5连接构造检验;6功能性构造检验;7结构承载能力验算;8安全性鉴定评级;以及相关附录。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归口并组织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等编制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11号工会大厦A座十三楼,邮编:518031)o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门窗幕墙学会本标准参编单位:深圳市新
3、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富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科浩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深圳美术绿色装配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市云筑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智汇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研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业昕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众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泰科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幕墙智能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华美检测有限公司深圳中建院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深
4、圳)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思蓝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杜继予姜成爱麦华健曾晓武剪爱森花定兴敖海良闭思廉万树春包毅张士翔欧阳立冬李万昌黄远洋刘晓烽彭建敏幸世杰高崇亮王海军杨江华余益军傅春林郭学林姜飞雁张冠琦邢凤群胡佥U蔡贤慈徐晓波林魏新潘长江李翠玲姚志东陈海青罗鹏程曾成刚青光绪贾传胜赵金辉龙宁宁赤B彬区国雄江勤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任俊石民祥王启文滕军石伟国许维宁庄志伟本标准主要指导人员:朱文芳胡毅军刘芳李正宁胡荣陈天予1 总则12 术语和符号22 .1术语23 .2符号23 基本规定43. 1一般规定44.
5、 2安全性鉴定程序及工作内容55. 3鉴定单元划分和抽样规定54 构件(材料)检验74. 1一般规定15. 2支承构件76. 3面板构件87. 4硅酮结构密封胶及密封材料88. 5五金件及其他配件95 连接构造检验101 .1一般规定105 .2支承构件连接构造106 .3面板构件连接构造117 .4硅酮结构密封胶连接构造128 .5室外构件连接构造129 .6开启窗连接构造126 功能性构造检验136.1 1一般规定136.2 收口及变形缝构造136.3 防火及防雷构造137 结构承载能力验算147.1 一般规定147.2 支承构件及连接147.3 面板构件及连接158 安全性鉴定评级178
6、.1 一般规定178.2 试样的安全性等级评定188.3 样本的安全性等级评定198.4 鉴定单元的安全性等级评定208.5 安全性鉴定报告21附录A安全性鉴定汇总表22本标准用词说明24引用标准名录25附:条文说明27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andSymbols22. 1Terms23. 2Symbols23BasicRequirements43. 1GeneralRequirements43. 2SafetyAppraisalProcedureandContents54. 3AppraisalUnitDivisionandSamplingReq
7、uirements54Component(Material)Inspection74. 1GeneralRequirements74. 2SupportingComponent74. 3PanelComponent84. 4SiliconStructuralSealantandSealingMaterial85. 5FittingsandOtherAccessories95JointStructureInspection105. 1GeneralRequirements105. 2JointStructureofSupportingComponent105. 3JointStructureof
8、PanelComponent115. 4JointStructureofStructuralSiliconSealant125. 5JointStructureofExternalComponent126. 6JointStructureofOperableWindow126FunctionalStructureInspection137. 1GeneralRequirements138. 2SurfaceFinishingandDeformationJoint139. 3FireproofandLightningProtection137ValidationOfBearingCapacity
9、forComponentandJoint147. 1GeneralRequirements147. 2SupportingComponentandItsJointConnection1410. 3PanelComponentandItsJointConnection158SafetyAppraisalRating178. 1GeneralRequirements178. 2RatingofSafetyLevelforTestSample188. 3RatingofSafetyLevelforSpecimen1911. 4RatingofSafetyLevelforAppraisalUnit20
10、12. 5EvaluationReportofSafetyAppraisal21AppendixASummarySheetforSafetyAppraisal22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24ListofQuotedStandards2526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i.o.1为加强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管理,规范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的内容和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性鉴定。1. 0.3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应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技术人员的专业机构进行
11、。1.0.4采光顶、雨篷和格栅等既有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安全性鉴定可参考本标准进行。1.0.5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既有建筑幕墙existingcurtainwall已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的建筑幕墙。2. 1.2安全性鉴定safetyappraisal依据本标准,通过构件(材料)检验、连接构造检验、功能性构造检验及结构承载能力验算对既有建筑幕墙进行调查、检测、分析、评定,确定其安全性等级并给出处理建议。2. 1.3鉴定单元appraisalunit从被鉴定建筑幕墙中划分出的一个可以独立进行鉴定的区段。2
12、. 1.4试样testsample在一个鉴定单元中,按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方法抽取,并用于评定项目检验的单个构件或构造。2. 1.5样本specimen在一个鉴定单元中,按本标准规定的最小抽样数抽取,并用于评定项目检验的一组构件或构造。2. 1.6支承构件supportingcomponent构成建筑幕墙支承结构体系的构件,包括框支承幕墙的立柱和横梁、全玻璃幕墙的肋板、点支承玻璃幕墙的支承结构等。2. 1.7室外构件externalcomponent安装在建筑幕墙立面室外侧的构件,包括外遮阳、装饰条、装饰件、灯光设施等。2. 1.8连接构造jointstructure建筑幕墙结构体系中支承构件间、
13、支承构件与主体、支承构件与面板的连接结构形式,包括硅酮结构密封胶粘接装配。2. 1.9功能性构造functionalstructure建筑幕墙结构体系中为达到某种功能要求而设置的结构形式,包括密封、防水、防火、防雷、位移等。2. 1.10龟裂crazing密封胶或胶条表面产生的不规则网状裂纹。2. 1.11粉化chalking由于气候、老化等原因,密封胶表层形成粉末的现象。2. 1.12离析segregation密封胶内部某些组分的分离析出现象。2.2符号2.2.1结构性能及作用效应荷载和作用产生的构件截面最大应力设计值;f构件材料强度设计值。2.2.2鉴定评级au、bucudu荷载和作用产生
14、的构件截面最大应力设计值;Au、B11、C11、DU构件材料强度设计值;ASU、BSU、CSU、DSU鉴定单兀的安全性等级。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既有建筑幕墙宜每十年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有建筑幕墙应进行安全性鉴定:1幕墙工程资料缺失,无法查核其承载能力;2幕墙达到或者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且仍需继续使用;3建筑主体结构经检测、鉴定存在安全隐患;4幕墙经安全检查发现需要进一步检测、鉴定的严重安全隐患;5 幕墙面板、构件或者局部墙面等出现异常变形、脱落、破裂现象,采用常规维护和检修未能消除安全隐患;6 幕墙遭受风暴、地震、雷击、火灾、爆炸等灾害或突发事件且造成严重损坏;
15、7 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情况。3.1.2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的评定项目及分类应符合表3.1.2的规定。表3.1.2安全性鉴定的评定项目及分类序号评定项目分类1构件(材料)检验支承构件面板构件硅酮结构密封胶及密封材料五金件及其他配件2连接构造检验支承构件连接构造面板构件连接构造硅酮结构密封胶连接构造室外构件连接构造开启窗连接构造3功能性构造检验收口及变形缝构造防火及防雷构造4结构承载能力验算支承构件及连接面板构件及连接3.1. 3安全性鉴定的现场抽样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于力学性能或承载能力检测的试样,宜在每个鉴定单元抽样样本中选取;2当同时采用多种检验方法进行检测时,应提前制定综合确
16、定检测值的规则;3检测的试样应有取样、布点等详细说明。当测点较多时,应绘制测点分布图;4当检测数据可能存在异常值时,其判断和处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现场抽样检测的材料强度标准值、试样承载能力标准值的取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材料强度标准值、试样承载能力标准值可取试验结果的平均值;6当现场抽取1个或1组试样进行检测且检测结果不合格或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经委托方同意,可对该项目再抽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检测,并应以第二次的检测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7采用荷载试验检查试件的承载能力时,检验荷载不应小于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荷载标准值。3.1.4 当检查建筑幕墙的隐
17、蔽部位时,宜优先采用无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进行检查。当发现构件或构造有异常时,应拆开封闭层进行检查。因检查过程对封闭层造成的破坏及损伤应进行修复处理。3.1.5 对检查过程造成损伤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连接部位,在修复前应进行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修复时应对整条胶缝或整块玻璃构件重新注胶,注胶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3.1. 6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仪器设备的精度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2检测时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并应处于正常状态。3.1.7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作业应符合国家有关施工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规定。施工设施、机具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及试运转
18、,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幕墙安全性鉴定作业前应编制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并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3.2安全性鉴定程序及工作内容3.2.1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受理委托;2现场调查;3制订检验、评估方案;4签订合同;5实施检验、检测、验算;6数据分析;7评估定级;8编制并提交鉴定报告。3.2.2现场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查核工程资料:包含建筑幕墙竣工图、建筑幕墙结构计算书、建筑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建筑幕墙性能检测报告、预拉力张拉施工记录、幕墙主要材料质量证明(合格证、质保证书、复验报告)等文件;2查核管理资料:包含建筑幕墙基本概况表、建筑幕墙材料登记表、建筑幕
19、墙安全维护管理制度、建筑幕墙安全检查计划、建筑幕墙日常报修及处理记录、例行安全检查及维修记录、定期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专项定期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建筑幕墙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检查及处理记录、建筑幕墙局部改造资料等文件;3现场勘查:按资料核对实物,调查建筑幕墙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查看现存问题,收集有关人员的意见。3.2.3鉴定单位在制订检验、评估方案时,应包括安全性鉴定的检验要求、评估方法、工作进度等内容,并应明确需委托方配合的有关工作。3.2.4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调查或检测资料不足时,鉴定单位应组织补充调查和检测。3.3鉴定单元划分和抽样规定3.3.1 鉴定单元的划分应根据被鉴定建筑幕墙的
20、种类、构造特点和分布情况确定,不同结构形式的幕墙应单独划分鉴定单元。3. 3.2同一结构形式的幕墙应按下列规定划分鉴定单元:1按一个建筑单体划分鉴定单元;2按包含若干连续楼层的一段幕墙外立面划分鉴定单元;3按一个建筑立面划分鉴定单元;4按一幅幕墙划分鉴定单元;5一个鉴定单元的面积不宜大于10,000m2o3.3.3在一个鉴定单元中,构件(材料)检验、连接构造检验及功能性构造检验项目的构件或构造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1试样应为随机抽样,且宜在有代表性的位置分散抽取;2除开启窗外,每个分类的构件或构造最小抽样数不应小于鉴定单元构件或构造总数的1%,且最小抽样数不应小于5个;3每个品种开启窗的最小抽样
21、数不应小于鉴定单元中该品种开启窗总数的5%,且最小抽样数不应小于10个;4按百分比计算的最小抽样数带有小数时,应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取;5当某种构件或构造总数小于最小抽样数时,应全数检验;6当一个分类中存在多种构件或构造时,该分类中每种构件或构造的最小抽样数均应满足上述规定。3. 3.4结构承载能力验算项目应划分为支承构件及连接、面板构件及连接两个分类,并应按本标准8.1.2条的规定进行安全性鉴定评级。4构件(材料)检验4.1一般规定1 .1.1幕墙的构件(材料)检验应查验材料的合格证、质保证书和复验报告,主要构件(材料)的品种、性能参数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4 .1.2幕墙的构件(材料)检验
22、,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I33、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及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方法标准JGJ/T324的有关要求进行,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标准的规定。4. 1.3石材和人造板材的抗弯强度应现场抽样进行检测。4. 1.4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伸粘结强度及邵尔A硬度应现场抽样进行检测。4. 1.5其他材料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用于结构承载能力验算的强度标准值应按现场抽样检测结果确定:1所用材料无合格证、质保证书及检验报告;2所用材料与设计要求不相符;3构件材料出现异常的破碎、开裂或变形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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