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建筑绿色设计规范(电子信息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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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SJG312017深圳市工业建筑绿色设计规范(电子信息类)2017-1-XX发布2017-l-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前言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23术语54总则75绿色设计策划与绿色设计文件85.1 一般规定85.2 绿色设计策划85.3 绿色设计文件96场地与室外环境106.1 一般规定106.2 厂址选择106.3 总体规划与建筑布局116.4 交通组织与物流运输126.5 室外环境127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157.1 一般规定157.2 建筑空间布局157.3 围护结构设计167.4 建筑材料与装修177.5 日照与天然采光177.6 自然通风187.
2、7 室内声环境187.8 室内空气质量与职业健康198结构设计208.1 一般规定208.2 主体结构设计208.3 结构材料选择219给水排水229.1 一般规定229.2 给排水系统229.3 节水器具与设备239.4 非传统水源利用239.5 监测和控制2410暖通空调2510.1 一般规定2510.2 冷源与热源2510.3 输配系统2610.4 末端系统2610.5 净化空调系统2710.6 监测、控制与计量2811建筑电气3011.1 一般规定3011.2 供配电系统3011.3 照明系统3111.4 电气设备3211.5 计量与智能化3212气体供应3412.1 一般规定3412
3、.2 压缩空气供应3412.3 常用气体供应3413景观环境设计3613.1 一般规定3613.2 绿化种植3613.3 场地生态3713.5 景观照明3814能量回收与可再生能源利用3914.1 一般规定3914.2 能量回收3914.3 可再生能源利用39本规范用词说明41附:条文说明42前言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并归口,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行业以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4.总则;5.绿色设计策划与绿色设计文件;6.场地和室外环境;7.建筑设计与室内
4、环境;8.结构设计;9.给水排水;10.暖通空调;11.建筑电气;12.气体供应;13.景观环境设计;14.能量回收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邮政编码:518049)o本规范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械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分院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
5、龙华新区城市建设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刘俊跃田智华杨周礼刘雄伟彭世瑾吴大农马晓雯殷明叶国栋刘健蒋德林李世钟郭永聪王羽辛志宇常银昌陈凤娜吴珍珍肖阳春杨川杨卫明汪波张丽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李泽武强斌郑大华刘绪普王红朝郑文国凌智敏石丽茹李雪松涂宇红引言为贯彻国家绿色发展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方针政策,改善深圳市电子信息类工业建筑环境,提高工业企业资源利用效率,根据深圳市工业产业实际现状和气候特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根据深圳市绿色工业建筑建设的需要,参考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及其它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市)有关标准,经过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在严格遵循国家及深圳市对工
6、业建设的产业政策、装备政策、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循环经济和安全健康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而制定。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电子信息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包括生产厂房及其内的办公间和生活间以及动力站房建筑、试验检验车间、仓储类建筑等辅助生产建筑等)的绿色设计。其他类型工业建筑的绿色设计可参考本规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GB/T50878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50710电子工程节能
7、设计规范GB5018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201防洪标准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472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8083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19577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3建筑采
8、光设计标准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20052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174电子信息机房设计规范GB/T50102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50050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336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400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配备和管理通则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10070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储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9、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室内装饰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有害物质限量GB1858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50335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8702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
10、备和管理通则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一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一第二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l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T19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J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Z/T19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17625.1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小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GB/Z17625.3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T18091玻璃幕墙光学性
11、能GB/T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711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50485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155586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19576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8870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JGJ/T151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229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CJ164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ECS243园林绿地灌溉工程技术规程DB4426广东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SZJG30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2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3.0.1电子信息类
12、工业建筑industrialbuildingsOfmanufacturingelectronicinformationproducts是指制造、加工、组装电子信息产品的工业企业的生产厂房及配套建筑,包括生产电子雷达、电子通信、广播电视、计算机、家用电子、电子测量仪器、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等产品及其配件等工业企业的建筑。3.0.2工业建筑绿色设计greendesignofindustrialbuilding在工业建筑设计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满足生产工艺、建筑功能和职业健康的基础上,实现建筑全寿命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企业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生产空间。3.
13、0.3被动措施passivetechniques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采用非机械、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方式,降低建筑的供暖、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内外环境性能。通常包括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遮阳、蓄热、雨水入渗等措施。3.0.4通风间层VentilatiOnlayer在建筑外墙表面增加一层表皮,与原墙体形成一个空气间层,通过引导外墙表面的空气流动,起到调节外墙表面温度的作用。3.0.5洁净室(区)cleanroom空气悬浮粒子浓度受控的房间(空间)。它的建造与使用应减少室内诱入、产生及滞留粒子。室内如温度、相对湿度、压力等
14、按要求进行控制。3.0.6普通空调系统airconditioningsystem以维持人员舒适性或正常生产、工作房间内温度、相对湿度为目标的空气调下。3.0.7净化空调系统aircleaningconditioningsystem用于洁净空间空气净化的空气调节系统。3.0.8非传统水源non-conventionalwatersource是指不同于传统地表供水和地下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3.0.9再生水reclaimedwater污废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3.0.10职业性有害因素C)CCUPatiOnaIhazards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
15、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4总则4.0.1为贯彻国家绿色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对工业建设的产业政策、装备政策、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循环经济和安全健康等法律法规,推进深圳市工业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深圳市工业建筑的绿色设计,制定本规范。402工业建筑绿色设计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期内,满足生产工艺、建筑功能、资源节约(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职业健康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降低工业建筑生产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4.0.3
16、工业建筑绿色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工业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人文等特点进行。404工业建筑绿色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规定。4.0.5本规范实行动态修订,以保障其与绿色工业建筑发展的适用性,管理部门每年度可对局部章节、条款进行修订。在下列情形下,由管理部门组织整体修订,批准后施行:1国家、省和市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修订;2国家和省的相关强制性规范已经修订;3深圳市绿色工业建筑发展的形势和目标发生重大变换。5绿色设计策划与绿色设计文件5.1 一般规定5.1.1 工业建筑设计前期应进行绿色设计策划,明确项目定位,确定绿色总体目标
17、和分项指标、对应的技术策略、成本与效益分析,并编制绿色设计策划书。5.1.2 绿色工业建筑设计的各个阶段应当编制相应深度的绿色设计文件。5.1.3 工业建筑绿色设计宜在设计理念、方法、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创新。5.2 绿色设计策划5.2.1 绿色设计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前期调研;2项目定位与目标分析;3绿色设计方案;4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5.2.2 前期调研宜包括下列内容:1场地调研宜包括地理位置、场地生态环境、场地气候环境、地形地貌、场地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条件等;2市场调研宜包括建设项目的产业政策、功能要求、生产需求、生活需求、使用模式、技术条件等;3社会调研宜包括区域资源
18、、人文环境、生活质量、区域经济水平和发展空间、公众意见与建议、当地绿色建筑激励政策等。5.2.3 项目定位与目标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5.2.4 自身特点和要求;2确定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相应等级或其他绿色工业建筑相关标准的相应等级或要求;3确定适宜的实施目标,包括节地与可持续发展的场地的目标、节能与能源利用的目标、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目标、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目标、室外环境与污染物控制的目标、室内环境与职业健康的目标、运营管理的目标以及技术进步与创新的目标等。5.2.5 绿色设计方案的确定宜符合下列要求:1优先采用被动设计策略;2选用适宜的集成技术;3选用高性能
19、建筑产品和设备;4当实际条件不符合工业建筑绿色设计目标时,可采取调整、平衡和补充措施。525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宜包括下列内容:1技术可行性分析;2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3风险评估。5.3 绿色设计文件5.3.1 项目立项文件应设绿色设计专篇,根据绿色设计策划书对拟采用的绿色工业建筑技术、投入和效益进行分析,并将实施绿色工业建筑的增量投资列入投资估算。5.3.2 项目方案设计文件应设绿色设计专篇,其内容宜包括绿色目标合理确定、场地现状评估分析、实现绿色目标的适宜绿色技术措施说明、绿色增量投资估算及其效益分析。5.3.3 项目深化设计文件应设绿色设计专篇,由建筑专业进行统筹综合协调,分
20、专业进行说明,宜注明对绿色施工和绿色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6场地与室外环境6.1 一般规定6.1.1 场地规划应因地制宜,合理布置,节约集约用地,应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并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审批程序。6.1.2 场地规划应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结论与建议,通过建筑布局改善总体环境,采取措施确保场地安全。6.1.3 改建、扩建的工业建筑,应合理利用、改造现有设施,并应减少改建、扩建工程施工对生产的影响。6.2 厂址选择6.2.1 项目厂址应控制在深圳市基本生态环境控制线以外,不应破坏以下场地和区域:1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及郊野公园
21、;2坡度大于25%的山地、林地以及海拔超过50m的高地;3主干河流、水库及湿地;4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5岛屿和具有生态保护价值的海滨陆域;6其它生态保护区。622项目厂址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2近期建设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和适宜的建厂地形,并应根据企业远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3适宜的地形坡度,尽量避开自然地形复杂、自然坡度大的地段,应避免将盆地、积水洼地作为厂址;4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6.2.3项目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防洪、排涝措施,防洪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22、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6.3 总体规划与建筑布局6.3.1 总体规划设计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6.3.2 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和政策,且符合下列要求:1容积率下限值应符合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上限值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规定;2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所占比重、绿化覆盖率应符合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6.3.3 总体规划设计宜合理提高建设场地利用系数,且符合下列要求:1公用设施统一规划、合理共享;2在满足生产工艺前提下,采用联合厂房、多层建筑、高层建筑或利用地形高差的阶梯建筑;3合理规划建
23、设场地,整合零散空间。6.3.4 总体规划设计宜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不宜小于5%o6.3.5 总体规划设计宜优先利用废弃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1利用废弃的仓库、厂房、闲置土地的场地或归并零散地块进行建设;2宜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再开发建设,并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场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3宜对旧建筑进行改造,不应大规模整体拆建。如需拆建,宜对拆除后的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6.3.6 工业建筑总平面布置应避免污染物的排放对新建建筑自身或相邻环境敏感建筑产生影响,并符合下列规定:1有重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建筑不应布置在受影响环境敏感建筑的当地主导风上风向;2有重污染的工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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