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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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SJG8-2017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规程2017-8-30发布2017-8-30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前言为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提升建筑品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本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相关建设成果和实践经验,依据或参考有关技术标准,并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主要章节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设指标;5.建筑小区;6.建筑本体;7.技术条件;8.工程计算。本规程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管理,由深圳市勘察
2、设计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条文说明。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2009,邮编:518035)O本规程主编单位: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精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森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电子院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李良胜周克晶陈宜言孟凡良俞露王国栋杨
3、政华贾宗梁杨政军张建军李龙波尤晓慧赵娟钟小林刘春翔熊素玲黄晓东熊慧君陈珊杨少红夏媛徐丹张小花周林森朱秀兰姚兆平张希郑伟本规程主要审查人:雷世杰林武生刘德荣刘建王莉芸张蓿朱宝峰1总则2术语23基本规定64建设指标74.1 一般规定74.2 控制性指标74.3 引导性指标75建筑小区95.1 一般规定95.2 场地布局95.3 海绵设施设置105.4 景观水体及植物选择126建筑本体146.1 一般规定146.2 建筑屋面146.3 室外地下室顶部156.4 雨水系统167技术条件177.1 一般规定177.2 具体技术条件178工程计算238.1 一般规定238.2 基本公式238.3 规模计算
4、25附录Al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年径流总量控制率29附录A2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面源污染总削减率30附录Bl扩、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年径流总量控制率31附录B2扩、改建房屋建筑工程面源污染总削减率32附录Cl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33附录C2扩、改建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34附录D各类海绵设施对固体悬浮物(SS)削减率35附录E径流系数36附录F土壤渗透系数38本规程用词说明39引用标准名录40条文说明421总则1.0.1为提升建筑品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做到工程设计措施安全适用、技术先进、
5、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含建筑小区和建筑本体)海绵设施的工程设计。1.0.3深圳市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1.0.4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应注意各专业配合,且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完成。2.0.1海绵设施spongefacility对于雨水具有“渗、滞、蓄、净、用、排”等一项或多项的类似于海绵效应的工程建设设施。在本规程中,海绵设施主要包括绿色屋顶、透水铺装地面、下沉式绿地、植草沟、植被缓冲带、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渗透塘、渗管
6、(渠)、雨水罐、蓄水池和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等。2.0.2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IUmecaptureratioofannualrainfall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渗透、储存、蒸发(腾)等方式,在项目建设场地内累计全年得以控制(不排至规划区域外)的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2.0.3面源污染总削减率本规程中,它也可称为“年径流固体悬浮物(SS)总削减率。即雨水经过海绵设施的预处理、物理沉淀和生物净化等作用后,建设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设计控制的雨水径流固体悬浮物(SS)总量,占全年雨水径流固体悬浮物(SS)总量的比例。在数值上,它等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海绵设施对固体悬
7、浮物(SS)削减率按汇水面加权平均值的乘积。2.0.4绿色屋顶greenroof表面铺装一定厚度滞留介质,底部设有排水通道,且种植有植物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屋面。也称种植屋面。根据种植基质深度和景观复杂程度,绿色屋顶又分为简单式和花园式。2. 0.5透水铺装permeablepavement采用透水性建筑材料或相关技术措施,实现雨水可流渗到地面层以下的一种地面铺装方式。2.0.6下沉式绿地sunkengreenland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路面在200mm以内的绿地。2.0.7植草沟grassedswale种有植被的,可收集、输送和排放径流雨水,并具有一定的雨水净化作用的一种地表沟渠。2.0.
8、8植被缓冲带vegetationbufferzone坡度较缓的、经植被拦截及土壤下渗作用而减缓地表径流流速,并去除径流中部分污染物的一种植被区。2.0.9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facility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土壤、植物和微生物系统而蓄渗、净化径流雨水的一种设施。2.0.10雨水湿地stormwaterwetland利用物理、水生植物及微生物等作用蓄集、净化雨水,并对径流污染具有较好控制效果的湿地。2.0.11渗透塘infiltrationpond通过雨水下渗而补充地下水、具有一定的净化雨水和削减峰值流量作用的一种人工或自然洼地。2.0.12渗管leakypipe一种由无砂
9、混凝土或穿孔管等透水材料制成的,大多埋设于地下,周围填以砾石,兼有雨水渗透和排放功能的工程管道。2.0.13雨水罐rainbarrel也称雨水桶。一种适用于建筑屋面雨水收集利用的,可由塑料、玻璃钢或金属等材料制成的,地上式或地下封闭式的简易雨水集蓄利用设施。2.0.14蓄水池raintank/reservoir具有雨水储存功能和削减峰值流量作用的,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或砖(石)砌筑的、或工业成品、或由塑料蓄水模块拼装而成等方式的一种集蓄利用设施。2.0.15初期雨水弃流设施initialrunoffdrainagefacility通过一定方法或装置,将存在初期冲刷效应的、污染物浓度较高的降雨初期
10、径流予以弃除,以降低雨水后续处理难度的一种设施。2.0.16设计降雨量designrainfalldepth为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于确定海绵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通常用日降雨量表示。2.0.17雨水调节Stonnwaterdetention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一定量的雨水,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峰值流量、延长排放时间。一般不减少排放的径流总量,也称调控排放。2.0.18雨水储存StOrInwaterretention/storage采用具有一定容积的设施,对径流雨水进行滞留、集蓄,削减径流总量,以达到集蓄回用、补充地下水或净化雨水等目的。2.O.19雨水调蓄StOnnwaterdeten
11、tion,retention/storage雨水储存和调节的统称。2.0.20雨水渗透StOnnWaterinfiltration也称雨水下渗。即利用人工或自然设施,使雨水向下方渗到土壤表层以下,以补充地下水。2.0.21断接disconnection一种通过切断硬化面或建筑屋面雨水管的径流路径,将径流合理引接到绿地等透水区域,从而通过渗透、调蓄及净化等方式控制径流雨水的方法。2. 0.22雨量径流系数pluviometricrunoffcoefficient在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降雨量之比。3. 0.23流量径流系数dischargerunoffcoefficient形成洪峰流
12、量的历时内所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3基本规定4. 0.1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应满足海绵设施建设控制性指标要求;宜参考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合理设置海绵设施。3.0.2设计确定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功能时,宜按具备雨水“渗、滞、蓄、净、用、排”的优先次序考虑。3. 0.3海绵设施设计选择,宜选用综合效益尽量最优的单项海绵设施或其组合系统。3.0.4当规划条件提出明确的相应要求时,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应与该工程建设地块红线外海绵设施或城市水体,实现有效合理的衔接。3.0.5进行建筑布局及场地设计时,应尊重现状地形地貌和地质特征,不宜过度开发地下空间及改变原有排水方向,优先利用自然海绵设施
13、。3.0.6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计应与常规排水设计统筹考虑,且不应降低自身常规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并应遵循源头控制的原则。3.0.7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设置,不应妨碍建筑本体安全和人身安全。3. 0.8含有海绵设施设计内容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中,应有海绵设施设计专篇。4建设指标4.1一般规定4.1.1 当要求房屋建筑工程设置海绵设施,但该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未明确提出具体的海绵设施建设指标时,应执行本章规定的海绵设施建设指标。海绵设施建设指标分为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4.1.2 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工程设计,应满足其控制性指标要求。4.1.3 L3宜结合房屋建筑工程具体情况,参考采纳本章规定
14、的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4.1.4 当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用地同时涵盖两种及以上用地类别(性质)时,宜按不同用地类别(性质)项目的各自占地面积,加权平均计算该建设项目的海绵设施建设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4. 2控制性指标4. 2.1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工程设计,应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面源污染总削减率作为其控制性指标。4. 2.2应根据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性质、用地类别、雨型分区和场地主导土质类型等情况,确定其海绵设施建设控制性指标。4. 2.3对于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面源污染总削减率,应分别按附录Al和附录A2确定。4. 2.4对于扩、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面源
15、污染总削减率,应分别按附录Bl和附录B2确定。4.3引导性指标1 .3.1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宜包括绿色屋顶比例、绿地下沉比例、透水铺装比例和不透水下垫面径流控制比例。4 .3.2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的选取,应结合该工程的建设性质、用地类别、场地主导土质类型等情况综合判定。5 .3.3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宜按附录Cl选取。6 .3.4扩、改建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引导性指标,宜按附录C2选取。5建筑小区5.1 一般规定5.1.1 应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海绵设施建设控制性指标和房屋建筑工程具体特点,合理确定建筑小区海绵设施类型及其实施策略。5.1.
16、2 建筑小区海绵设施设置,宜优先考虑雨水下渗;条件适合的,可集蓄回用;超标雨水可考虑错峰缓排。5.1. 3雨水下渗应符合下列规定:1存在特殊污染风险的工业厂区、加油站等处不宜建设雨水入渗设施,以避免地下水污染风险。2雨水入渗不应引发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安全。5.1.4雨水集蓄回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蓄雨水优先用于景观水体补水、绿化灌溉、道路或地面浇洒,也可用于汽车冲洗和循环冷却水补水等。2不应收集污染严重的下垫面的雨水。3收集雨水及其回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相连接。5.1.5 应优化建筑小区场地竖向设计及汇水分区划分,合理布局建筑本体、道路广场与绿地空间,利于径流汇入海绵设施。5.1.
17、6 建筑小区景观绿化设计应与海绵设施设置紧密结合。5.1.7 建筑小区内雨水湿地、渗透塘、渗渠或蓄水池等较大型海绵设施,应针对人身安全,设有必要防护措施。5.2场地布局5. 2.1场地布局设计,应充分利用场地起伏地势,并结合景观绿化设计,合理进行竖向设计及选取场地内海绵设施。5.2.2场地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尊重既有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不宜大幅改变原有地势坡向。2应兼顾遵循雨水的重力流原则,并尽量利用场地既有竖向高差条件,组织雨水流向。3地面坡度应综合渗流要求、场地功能和地面材质等因素确定。4必要时,宜统筹考虑本建设地块红线外雨水对本地块的影响。5必要时,对于竖向中的低洼区域,设计文
18、件应注明最低点标高、降雨蓄水范围、蓄水深度及超标雨水排水出路。5.2.3建筑小区内绿地宜设计为下沉式。小区停车场、广场和庭院等,尽量坡向绿地;或设置适当的引水设施,使其超渗雨水自流至绿地入渗。5.2.4道路纵坡及横断面设计中,应优化其与道路绿化带及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等,便于径流雨水汇入绿地内海绵设施。5.2.5建筑小区内路面宜采用生态排水。5.3海绵设施设置5.3.1建筑小区内地面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机动车道路、人行道、林间径,以及地面停车场、广场或庭院的地面,宜采用透水铺装。2车流量和荷载较小的地面机动车道可采用透水铺装。3所有路面、路基应满足强度和稳定性等要求。5.3.2建筑小区内以
19、下场地不宜采用透水铺装:1可能造成陡坡坍塌、滑坡灾害的区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区域;2使用频率较高的室外停车场,汽车回收及维修点、加油站、垃圾收集点、垃圾场、工业区污染材料堆放周转场地及码头建筑等径流污染严重的区域。5.3.3 下沉式绿地内应设雨水排放设施;其中较大面积的绿地,宜设置排水盲沟。雨水口宜设有截污挂篮等源头污染物去除设施。5.3.4 道路径流雨水进入下沉式绿地前,可设置沉淀池、前置塘等设施,进行预处理。5.3.5建筑小区内绿地,可视具体场地及地下水位高低等情况,设置植草沟、植被缓冲带或生物滞留设施等。当未采用必要防渗措施时,植草沟等设施应离开道路边缘一定距离设置,以免影响路基稳
20、定性。5.3.6建筑小区场地具备一定空间条件的,可视需要设置雨水湿地等;建筑小区内汇水面积较大的,有条件可设置渗透塘。5.3.7民用建筑小区地下水位较低时,可采用渗管/渗渠。5.3.8建筑小区存在雨水集蓄回用需求的,宜设置蓄水池,并应根据雨水回用的不同性质,配建相应的雨水净化或处置设施。5.3.9当建筑小区内设有其他海绵设施,但仍无法达到该工程海绵设施建设控制性指标时,可考虑设置地下蓄水池等储存设施。5.3.10具渗透、滞留性能的海绵设施不应对邻近的建构筑物、道路或管道等基础及建筑(含地下空间)外墙等产生不利影响。雨水入渗设施水平距离建筑物基础不宜小于3m(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除外)。5.3.1
21、1当雨水集蓄回用且对回用水质有较高要求时,在建筑小区径流雨水有关集中入口的前端,宜设置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弃流设施宜设于室外,且靠近蓄水池。当弃流设施必须设在室内时,应采用密闭形式。2当蓄水池设在室外时,弃流设施不可设在室内。5.3.12对于下沉式广场或地下蓄水池等低洼处海绵设施,应根据需要设置排水井或集水坑,并设置或预留排水泵电源。该排水泵宜按本工程用电设备最高负荷等级(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除外)供电。5.4景观水体及植物选择5.4.1景观水体宜兼有雨水调蓄功能,并应设溢流口。5.4.2其它景观水体可与雨水湿地有机结合设置,使之兼具雨水净化功能。5.4.3 景观水体宜采用
22、非硬质池底及生态驳岸,并宜通过水生动植物对水体进行净化。5.4.4 雨水进入景观水体之前,宜设置前置塘、植被缓冲带等预处理设施,并可设置植草沟转输雨水。5.4.5建筑小区所植栽植物宜耐涝耐旱,且以本地乡土植物为主。5.4.6建筑小区为匹配海绵设施而选用的植物,应以草本植物为主,并注重不同层次搭配。5.4.7建筑小区内植物设计,应选用能适应海绵设施环境条件生长的植物种类,并有利于海绵设施发挥相应的雨洪管理功效。具体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滞留渗透型海绵设施(如下沉式绿地),宜选用具有一定净化功能的耐水耐旱植物,其耐淹时间不应低于24ho2对于转输型海绵设施,宜选用具有一定净化功能的耐水耐旱植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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