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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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编制背景“十四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目标圆满完成,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全市6529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20650名困难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21679名重度残疾人得到
2、护理补贴;为10757名重度残疾人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全覆盖;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人数达到29284人次,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人数达到17114人次;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7.43%,为855名贫困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提供资助;城镇和农村牧区残疾人稳定就业人数分别达到1028名和8816名;为214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建立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社区6个,建设残疾人“温馨家园”9个;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2456名;为1618户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危房改造;为1602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这些成绩的取得,有效改善
3、了残疾人民生,有力推动了社会文明进步,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我市有58593名持证残疾人,其中一、二级残疾人26277名,三、四级残疾人32316名,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快等因素,残疾仍会多发高发,特别需要关心帮助。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高,相当数量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和就业质量还不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三是残疾人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质量效益还不高,残疾人就学就医、康复照护、无障碍等多样化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四是残疾人平等权利还没有得到充分实现,歧视残疾人、侵
4、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五是残疾人事业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经济困难地区、农村牧区和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能力尤其薄弱。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保护好残疾人权益,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决不能让残疾人掉队。十五五时期要持续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兜底保障能力,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创造更加平等包容的社会环境,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政府工作要求,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让残疾人的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开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
6、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坚持固根基、提质量。深化残疾人服务供给侧改革,强化残疾人事业人才培养、科技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基础保障条件,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性的发展需要。坚持依法发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推动残疾人事业基本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坚持统
7、筹协调、形成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协同作用,集成政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统筹推动城乡、区域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主要目标到2030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民生福祉得到提高,实现残疾人事业融合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精准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
8、素质明显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明显增强,无障碍的社会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益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发展远景目标相适应。残疾人民生保障更加充分,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更加深厚,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残疾人的安全感更有保障,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专栏1“十五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指标2020年2030年属性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7.5预期性2.城乡
9、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28003000预期性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100100约束性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100约束性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约束性6.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87.0590预期性7.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1.5395预期性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97.4397预期性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91.1391约束性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97.8197约束性11.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16022100约束性注:表示五年累计数。三、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一)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1 .
10、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落实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等残疾人及时给予有效帮扶,做好易地搬迁残疾人后续帮扶工作。依法保障农村牧区残疾人的宅基地、草场、牧场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资产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帮助残疾人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继续实施基层党组织助残,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先锋表率作用,推动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委组织部、民政局、农牧局、残联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 .健全困难残疾人救助保障机制。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
11、人和残疾人家庭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和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无力抚养的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实现残疾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互补衔接。加强生活无着落、走失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市民政局、残联牵头,市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医保局、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3 .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机制。将未
12、纳入低保范围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有条件的旗县区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加强对住房困难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各类保障性住房。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燃气、取暖优惠补贴政策和电视网络收视、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继续实施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及城镇公共交通工具优
13、惠政策,为残疾人携带辅具和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铁路、民航等为残疾人提供优惠便利服务。落实托养照护补贴制度,加大对残疾人托养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及残疾人“阳光家园”“温馨家园”等日间照料机构的扶持力度。整合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资源,为符合集中照护条件且有长期照料需求和意愿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拓展智慧健康养老助残服务,构建“互联网+”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养老助残服务供给体系。公益性养老服务资源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失能、半失能和盲、聋、智力、精神等老年残疾人的需要。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民政局、残联牵头,市发改委、
14、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委、文旅广局、大数据中心按照职能分工负责)4 .健全残疾人综合保险保障机制。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政府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落实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政策。落实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赔偿标准。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向符合条件的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补贴。做好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参保患者门诊保障工作。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新型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和
15、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完善作用,鼓励残疾人参加补充养老、医疗等商业保险。(市人社局、医保局牵头,市财政局、残联、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5 .健全残疾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保障机制。落实残疾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妥善解决伤病残军人生活待遇、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现实困难,帮助残疾军人、伤残民警享有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残联按照职能分工负责)6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将残疾人列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的优先保护对象,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各级各
16、类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防护和避险逃生,最大限度保护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重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做好残疾人康复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等重点部位和残疾儿童、精神、智力、重度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应急服务。做好疫情期间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帮扶工作,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监护人无法监护的,所在地(社区)或民政部门提供临时救助和生活保障。加强残疾人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灾害技能的培训,增强残疾人自救互救能力。(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民政局、卫健委、公安局、残联按照
17、职能分工负责)专栏2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1 .最低生活保障。将依老养残、一户多残、病残一体等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应养尽养。2 .专项救助。对符合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和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3,两项补贴,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有条件的旗县区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4 .残疾人教育救助
18、。开展残疾人教育救助,对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困难残疾学生给予救助。5 .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补贴。落实托养照护补贴制度,加大对残疾人托养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及残疾人“阳光家园”“温馨家园”等日间照料机构的扶持力度。整合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资源,为符合集中照护条件且有长期照料需求和意愿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6 .优惠保障。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燃气、取暖优惠补贴政策和电视网络收视、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7 .保险补贴。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政府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残疾人
19、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残联负责申请。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8 .重大疫情及重大灾害救助。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监护人无法监护的,所在地(社区)或民政部门提供临时救助和生活保障。(二)营造良好残疾人就业创业环境1 .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保障。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和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0号)。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实现全国联网认证
20、和跨省通办,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的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和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奖励补贴、就业扶持、就业服务等支出。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社会保险、职业培训、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职业技能鉴定等补贴,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将满足要求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生产的产品,按规定程序纳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范围。对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和为残疾人就业做出突出
21、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险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享受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除等政策。完善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机制,对残疾人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市残联、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民政局、税务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 .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依法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按照工作需要设置或预留符合残疾人就业特点的岗位,多渠道解决残疾人就业。加大对集中安置残疾人企业和就业机构的扶持,鼓励更多企业、机构安置残疾人就
22、业。培育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产品和服务品牌,建立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将残疾人安置岗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能力评估等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加大辅助性就业机构支持保障力度,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就近就便从事生产劳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形式加大扶持力度。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加大对“互联网+”就业、居家就业、社区就业、灵活就业等适合残疾人新就业形态的扶持力度,城市便民服务网点免费或以低价承租方式优先提供给残疾人经营。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对难以
23、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残疾人进行托底安置,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重度残疾人,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苏木乡镇、嘎查村设立的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和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零就业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扶持残疾人直系亲属就业创业,保障有就业能力就业意愿的“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1人就业。落实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大力发展盲人按摩行业,扶持盲人按摩实训基地和机构建设。支持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和信息化应用等领域就业。(市残联、人社局牵头,市
24、委组织部、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税务局、文旅广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3 .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帮助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施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开展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建立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策”重点帮扶。落实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民营小微企业和机构的救助扶持制度。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重视培养和选拔残疾人专业技能人才。选拔优秀残疾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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