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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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出口信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审慎稳健发展,强化偿付能力管理,承担风险管理责任,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第三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科学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发展成为定位明确、业务清晰、功能突出、偿付能力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良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第四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出口信保公司实施监督管
2、理。第二章职能定位第五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通过为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合作提供信用保险等服务,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促进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促进经济增长、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第六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坚守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发挥政策性保险作用,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贸易强国建设。第七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遵守市场秩序,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互补,发挥逆周期跨周期调节作用,为货物、技术、服务出口和对外工程承包、对外投资项目等提供风险保障。第八条出口信保公司董事会应当适时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确保符合政策性金融机构定位,并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第三章公司治
3、理第九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持续探索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第十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构建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治理主体在内的公司治理架构,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遵循各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基本原则,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完善风险管控、制衡监督及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第十一条出口信保公司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组成。执行董事指在出口信保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非执行董事指在出口信保公司不担任除董
4、事外其他职务的董事。第十二条董事会对经营和管理承担相应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第十三条董事出现离职、调任或退休等不适合继续履职情况的,由董事会及时提请派出单位确定继任人选。第十四条出口信保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对高级管理层的授权制度,明确授权范围、授权限额和职责要求等。第十五条出口信保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情况,单独或合并设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要包括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等。第十六条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应当具有与专门委员会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
5、原则上不宜相互兼任。第十七条高级管理层由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总精算师、合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责任人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人员组成。高级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第十八条高级管理层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具有相应的宏观政策水平,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善意、尽职、审慎履行职责,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不得怠于履行职责或越权履职。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九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建立适合政策性金融机构业务特点的风险管理模式,
6、加强风险管控,构建与职能定位、风险状况、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匹配的,覆盖所有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和控制。第二十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风险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建立垂直独立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牵头全面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强化对分支机构风险管理部门的管理。出口信保公司应当赋予风险管理条线足够的资源及管理权限,建立科学合理的报告渠道,形成风险管理条线与业务条线间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第二H条出口信保公司应
7、当结合公司战略、风险状况和业务属性,制定风险管理政策,设定风险偏好,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各类风险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建立并不断完善风险偏好传导机制,建立超限额处置机制。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偏好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定期进行评价和必要的调整。第二十二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遵循风险管理实质性原则,充分考虑金融业务和金融风险的相关性,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做好出口信保公司及附属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设计和实施工作,明确对附属机构管理的权限、流程和责任,指导附属机构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并建立必要的防火墙制度。第二十三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建立覆盖各类风险的风险分
8、析与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种类、报告频率,并按规定路径进行报告。风险分析应当按照风险类型、业务种类、支持领域、地区分布等维度进行,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分析报告至少包括业务经营情况、风险状况、风险发展趋势、异常变化原因和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等内容。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季度和年度风险分析报告应当分别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第二十四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从产品开发与管理、承保与理赔管理、再保险管理、准备金评估等环节管理保险风险,制定各环节的保险风险管理制度,定期监测和计量保险风险,提升环境和社会风险管控能力,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审批流程。出口信保公司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建立有效的再保险管理制度,控制
9、自留风险。第二十五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实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确保可持续经营。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当与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出口信保公司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加强对利率风险、权益价格风险、境外资产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和集中度风险的管理。第二十六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风险补偿方式,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面临的信用风险。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及时跟踪评估并有效控制包括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和集中度风险等在内的信用风险。第二十七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
10、征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系统收集、跟踪和分析操作风险相关信息,不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能力。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制定规范员工行为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对员工的禁止性规定,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建立员工异常行为举报、排查机制。第二十八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明确战略制定和战略实施的工作机制和流程,科学合理制定战略目标和战略规划,确保符合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与公司内部管理能力相匹配,且能够有效实施。第二十九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主动、有效防范声誉风险,制定声誉风险监测机制、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第三十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开展流动性风险监测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
11、不断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第三H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完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国别风险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国别风险评估体系,对已经开展和计划开展业务的国家或地区逐一进行风险评估,优化国别承保政策,建立健全集中度管理,有效控制国别风险。出口信保公司应当为国别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建立完备、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准确计提国别风险有关的责任准备金。第三十二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建立满足国家和金融行业安全要求的基础设施和网络信息系统,建立有效的信息科技治理、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加强业务连续性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提高信息技术对经营管理的保障水平,确保安全、持续、
12、稳健运行。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完善信息系统,持续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数据质量,建立完善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准确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信息。第三十三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遵循审慎性原则,对全部业务定期开展季度压力测试和年度压力测试。压力测试结果应当运用于风险管理和各项经营管理决策。第三十四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制定应急管理制度,说明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在压力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涵盖对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的应急安排,并定期更新、演练或测试,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紧急或危机情况。第五章内部控制第三十五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按照保险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的需要,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完善内部制度和岗位设置,完善授权管理和
13、信息科技控制措施,发挥内外部审计作用,持续开展内控合规评价和监督,加强分支机构管理,强化合规文化建设,注重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第三十六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内控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业务单位负首要责任的分工明确、路线清晰、相互协作、高效执行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第三十七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结合不同业务性质和风险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出口信保公司应当根据实施情况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规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增强执行力,确保有效落实。第三十八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按照经营管理需要,在组织架构、岗位设置、权责
14、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通过适当的职责分离、授权和层级审批等机制,形成合理制约和有效监督,明确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中的关键岗位和不相容岗位,实行关键岗位轮岗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建立健全履职回避制度。第三十九条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建立符合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的贯穿各级机构、覆盖所有业务和全部流程的业务操作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经营管理信息,确保信息完整、连续、准确和可追溯,通过内部控制流程与业务操作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结合,加强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系统自动控制。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对信息系统使用实行授权管理,采取有效的信息系统安全控制措施,加强保密管理和灾难恢复管理,保障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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