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沃舜禹2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泰用印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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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号创元渡沃舜禹2号资产管理方案资产管理合同方案管理人: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方案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五月重要提示本方案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方案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方案份额享受方案收益,同时承当相应的投资风险。本方案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期货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方案份额持有人赎回方案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方案管理人在方案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方案的特定风险等。方案管理人承诺以老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方案资产,但投资者购置本方案
2、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方案管理人不保证方案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本方案时应认真阅读本方案的资产管理合同。方案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本合同将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提请备案,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受本合同的备案并不说明其对本方案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说明投资于本方案没有风险,不构成对方案管理人投资能力和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方案财产平安的保证。方案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方案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方案运营状况与方案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由于本方案的设计安排、
3、管理、运作模式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托管人、销售机构不予承当。投资者告知书尊敬的投资者:本方案通过直销机构(方案管理人)和方案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进行销售。方案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方案,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交付,在直销机构认购或申购的投资者须将认购资金从在中国境内开立的自有银行账户划款至募集账户,在代销机构认购或申购的投资者按代销机构的规定缴付资金。募集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该账户仅用于本基金募集期间和存续期间认购、申购和赎回资金的归集与支付。募集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账号:开户行: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投资者告知书,清楚认识并认可关于募集账户的上述告知内容,并愿意自行承当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
4、风险和损失。方案投资者(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为使您更好地了解非公开募集资产管理方案(以下称资管方案)投资的风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称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资管方案投资。一、了解拟参与的资管方案的风险收益特征资管方案是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的方案管理人接受合格投资者委托,与客户签订方案合同而成立的,方案管理人根据方案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特定账户管理委托资产,进行投资活动。参与资管
5、方案投资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方案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的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资管方案前,应了解资管方案的基础知识、业务特点、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并认真听取方案管理人对相关业务规则和方案合同内容的讲解。方案管理人管理方案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老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方案管理人依据方案合同管理方案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方案财产承当。二、了解本方案投资的风险本方案投资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市场风险证券、期货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方案财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
6、政策、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政策及地区开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对投资标的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本方案投资收益而产生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期货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方案财产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期货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本钱和利润。方案财产投资于债券和股票时,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
7、等,这些都会导致上市公司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方案财产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可能减少,使方案财产投资收益下降。虽然方案财产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躲避。5、购置力风险方案财产的收益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置力下降,从而使方案财产的实际收益下降。6、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7、再投资风险再投资获得的收益有时又被称做利息的利息,这一收益取决于再投资时的利率水平和再投资的策略。因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引
8、起给定投资策略下再投资率的不确定性为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方案财产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二)管理风险在方案财产管理运作过程中,方案管理人的业务资质、管理能力、相关知识和经验以及操作能力、人员流动性等对方案财产收益水平有着较大程度的影响,方案管理人的管理和操作失误可能导致方案财产受到损失。方案管理人自身的管理水平、经营状况以及管理人人员的变化,对方案财产投资运作也有很大影响,可能导致方案财产损失,甚至导致方
9、案终止。方案管理人可能还同时进行自营投资,虽然方案管理人承诺将在自营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之间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但仍然存在自营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发生利益冲突的道德风险。(三)方案管理人行使平仓权的风险方案管理人行使方案管理人指令权时,为使本方案持有证券满足方案合同的限制和要求,将采取变现措施乃至进行快速平仓,虽然方案管理人将以维护方案份额持有人最大利益为原则行事,但方案管理人是否能够进行变现或平仓操作以及变现或平仓价格等均受制于届时市场环境的影响,不排除发生方案管理人无法进行卖出平仓或者卖出或平仓价格可能低于市场均价的情形,从而降低方案财产的收益。为在本方案项下现金资产缺乏时支付应由方案财产
10、承当的费用及税收、分配方案收益或为进行预警止损操作等原因,方案管理人可能将快速减仓/平仓,但减仓/平仓操作能否顺利完成取决于当时的市场状况,且减仓/平仓价格可能低于市场均价,从而降低本方案的收益。(四)流动性风险1、本方案面临的证券、期货市场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方案财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本钱很高,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方案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股的流动性风险等。2、本方案设置封闭期。封闭期内禁止委托人申购或赎回方案份额。该等安排可能对方案份额持有人自身的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本方案封闭期外的每个开放日可接受开放赎回,如市场出现大幅波动且因投资者无法随时赎回,存在
11、导致投资者损失进一步扩大的风险。(五)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债务人的违约风险,主要表达在信用产品中。在方案财产投资运作中,如果方案份额持有人代表的信用研究水平缺乏,对信用产品的判断不准确,可能使方案财产承受信用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六)期货投资风险1、流动性风险本方案在股指期货市场成交不活泼时,可能在建仓和平仓股指期货时面临交易价格或者交易数量上的风险。2、基差风险基差是指股票指数现货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的差额。若产品运作中出现基差波动不确定性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变动等情况,则可能对本方案投资产生影响。3、合约展期风险本方案所投资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股指期货当月和近月合约。当方案所持有的合约临近交割
12、期限,即需要向较远月份的合约进行展期,展期过程中可能发生价差损失以及交易本钱损失,将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4、股指期货保证金缺乏风险由于股指期货价格朝不利方向变动,导致期货账户的资金低于金融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经纪机构的最低保证金要求,如果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股指期货头寸将被强行平仓,导致无法躲避对冲系统性风险,直接影响本方案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5、杠杆风险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其投资收益与风险具有杠杆效应。若行情向不利方向剧烈变动,本方案可能承受超出保证金甚至方案财产本金的损失。(七)融资融券等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权证、融资融券、收益互换等金融衍生品和一般金融工具面临同样的流动性风险,同时
13、因杠杆特性,较普通金融工具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收益互换也较一般金融工具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在交易这一类金融衍生品时,如果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标的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担保物价值与其金融衍生品债务之间的比例低于维持担保比例,且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追加担保物时,将面临担保物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可能出现金融机构降低授信额度,或者提高相关警戒指标、平仓指标,可能给本方案造成经济损失。另外,受贷款基准利率调高影响,金融机构可能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本方案将面临资金本钱上升的风险。(八)操作或技术风险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
14、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在方案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过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方案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方案管理公司、方案托管人、方案份额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经纪机构、期货经纪机构、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九)相关机构的经营风险1、方案管理人经营风险按照我国金融监管法律法规规定,虽方案管理人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维持符合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如在方案存续期间方案管理人无法继续经营方案管理业务,则可能会对方案产生不利影响。2、方案托
15、管人经营风险虽方案托管人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维持符合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如在方案存续期间方案托管人无法继续从事方案托管业务,则可能会对方案产生不利影响。3、证券/期货经纪机构经营风险按照我国金融监管法律规定,证券/期货经纪机构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经营资格/期货经营资格方可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虽证券/期货经纪机构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维持符合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如在方案存续期间证券/期货经纪机构无法继续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则可能会对方案产生不利影响。(十)提前终止或延期
16、风险发生方案合同规定的情形或其他法定情形时,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方案合同以及其他规定提前终止本方案,可能造成方案份额持有人不能足额取得方案收益。本方案存续期限到期后,方案管理人和方案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延长本方案存续期限,可能造成方案份额持有人不能足额取得或不能及时取得方案收益。(十一)其他风险1、关联交易风险根据方案合同,方案管理人可运用方案财产买卖方案管理人、方案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已投资的证券,虽然方案管理人积极遵循方案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积极防范利益冲突,但仍可能因方案管理人
17、运用方案财产从事关联交易被监管部门认为存在利用输送、内幕交易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方案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此外,方案管理人运用方案财产从事关联交易时可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限制相关权利的行使,进而可能影响方案财产的投资收益。2、反向交易的风险方案管理人就本方案财产进行的投资操作或方案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方案项下方案管理人就该等方案财产进行的投资操作,可能发生同一方案或不同方案在同一交易日就同一投资对象进行方向相反的投资操作(以下简称“反向交易)o本方案或方案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方案可能对同一证券进行一定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从而存在被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并进行检查、调查、查询、限制交易、冻结
18、或者查封等的可能性。若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对单个方案或同一方案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方案之间的反向交易进行限制,则上述监管限制生效时,即对本方案财产产生效力,从而可能影响本方案财产的投资收益甚至导致本方案财产遭受损失。方案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方案财产可能与本方案进行反向交易,虽然方案管理人积极防止产生利益冲突,但仍可能因方案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对其管理的某只方案进行正常操作而损害本方案的利益,进而损害本方案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人/本机构作为投资者已【详阅并充分理解】本风险揭示书及相关方案合同所提示的风险,并【自愿承当】由上述风险引致的全部后果。本人/本机构保证,本人/本机构是【具有完全民
19、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资管合同中关于资管方案的要求,是【合格】投资者。为充分提示风险,提请投资者将本段抄录在后。投资者抄录:本人/本机构作为投资者已【本风险揭示书及相关方案合同所提示的风险,并【由上述风险引致的全部后果。本人/本机构保证,本人/本机构是1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并且【法律法规及本资管合同中关于资管方案的要求,是1L投资者。投资者(自然人)(签字):或:投资者(机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本合同当事人的根本情况:方案份额持有人:证件(营业执照)名称:证件(营业执照)号码:通讯地址
20、: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方案管理人: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文胜办公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2楼,3楼邮编:215004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传真:0512-68278711方案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万善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编:210019联系人:万鸣联系电话:025-83387210传真:025-83387215一、BU三-1二、释义-2-三、声明与承诺-4-四、方案的根本情况-5-五、方案份额的初始销售-5-六、方案的成立和备案-8-七、方案的申购与赎回-9-八、当事人及权利义务-13-九、方案份额的注册登记-17-十、方案的投资-18-
21、H一、方案的财产-21-十二、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24-十三、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6-十四、越权交易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五、方案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28-十六、方案的费用与税收-33-十七、方案的收益分配-36-十八、报告义务-37-十九、风险揭示-39-二十、方案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41-二H一、违约责任-44-二十二、争议处理-45-二十三、方案合同的效力-46-二十四、其他事项-47-一、前百(一)订立本方案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1、订立本方案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方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确保方案标准运作,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2、订立本合同的依据是期货交易管理条
22、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方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方法(以下简称试点方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3、订立本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老实信用、充分保护本合同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本合同是规定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根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方案相关的涉及本合同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本合同不一致或有冲突,均以本合同为准。(三)本方案由方案管理人依照基金法、方案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方案管理人依法
23、律法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备案。但基金业协会接受本方案的备案,并不说明其对本方案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也不说明投资于本方案没有风险。(四)本方案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方案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二、释义在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一)本方案:指创元一一渡沃舜禹2号资产管理方案。(二)方案合同、本合同:指创元一一渡沃舜禹2号资产管理方案资产管理合同及其附件以及对该合同及附件做出的任何有效变更及补充。(三)方案投资者/方案投资人:指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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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渡沃舜禹 资产 管理 计划 合同 用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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