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版《浙江省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全文+【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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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抗雪防冻应急预案(试行)目录1 总则1.1 总体要求1.2 适用范围1.3 编制依据2组织指挥体系1.1 指挥机构1.2 任务分工1.3 工作机制1.4 地方机构3 预防预警3.1 监测预报3.2 风险提示3.3 预警发布3.4 预警叫应3.5 预防管控4 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4.1 事件分级4.2 响应行动4.3 响应措施4.4 抢险救援4.5 信息报送4.6 信息发布4.7 应急结束5 灾后处置5.1 灾害救助5.2 恢复重建5.3 总结评估6 应急保障6.1 资金保障6.2 基本生活保障6.3 物资装备保障6.4 交通与通信保障6.5 医疗卫生保障7 附则7.1 预案管理与更新7.2
2、 预案实施1 总则Ll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突出保安全、保畅通、保供给、保民生、保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抗雪防冻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军地协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参照“1833”联合指挥体系统一指挥、条抓块统,研判督导贯通、预警响应联动、扁平一体高效,快速反应、
3、科学应对。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省以外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可能造成本省与外省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寒潮和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引发大范围积雪、结冰、积冰现象,对多个种类重要基础设施产生重大影响,并导致大范围交通中断、停电、停水、停气、通信中断等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复合型自然灾害。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
4、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预案。2 组织指挥体系2.2 指挥机构省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在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指导下,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省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政策协调、信息通报等,组织开展会商研判、风险评估、抢险救援、力量动员、救灾救助等工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启动本行业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应机制,充分发挥已有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交通物流
5、保通保畅、春运保障和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等工作。2.3 任务分工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本单位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抗雪防冻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整改落实;组织行业系统做好抗雪防冻工作。(1)省委宣传部:负责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协调指导;统筹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监督检查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抗雪防冻有关的新闻。(2)省委网信办:指导和协调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组织开展抗雪防冻有关网络宣传工作,及时处置有关负面舆情和网络谣言,引导舆情;指导协调抗雪防冻有关网络舆情
6、应急处置工作。(3)省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正常供应工作;协调相关电力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统筹协调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持续做好能源保供;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4)省经信厅:配合指导工业企业做好抗雪防冻工作;配合调查核实工业企业灾情;按职责指导做好紧急状况下工业企业“停工”工作。(5)省教育厅:监督指导学校做好教师学生群体防灾减灾工作和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停课”工作和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工作。(6)省公安厅: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
7、助省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指导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交通管控工作,指导协调灾区、抢险救援现场道路交通管控和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地方政府转移、救援危险区域滞留人员。(7)省民政厅:鼓励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活动,负责养老机构、福利院等场所的低温雨雪冰冻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做好灾后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8)省财政厅:按规定筹措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省补助资金;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管理情况。(9)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指导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海水结冰等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的监测预报
8、、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提供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负责测绘应急保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10)省建设厅:负责督促指导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乡危房、建筑工地等抗雪防冻工作;指导城市道路扫雪除冰,及时抢修受损市政设施,保障城市供水、供气等设施正常运行。(11)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运输秩序,协调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组织公路、水路抢险抢修保畅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通行工作;配合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交通管控工作,指导、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高速公路通行、养护管理;加强管辖内水上运输管理,组织开展内河水上搜救;配合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
9、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12)省水利厅:指导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农村供水安全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保障和抢修工作。(13)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农业抗雪防冻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指导督促农业生产企业和农户开展种植大棚、养殖棚舍等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负责菜篮子产品的生产;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14)省商务厅:负责并指导各地低温雨雪冰冻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和应急保供。(15)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负责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A级旅游景区关停,做好A级旅游景区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广电媒体及时报道抗雪防冻工作动态;及时向公众滚动播发预警信息,宣传抗
10、雪防冻知识。(16)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受灾地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及时调派医疗卫生应急专家和队(22)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组织所属民兵力量并协调驻浙部队参与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域群众。(23)武警浙江省总队:组织所属部队参与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维护灾区社会秩序。(24)浙江金融监管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机构依法及时做好理赔和给付服务工作。(25)浙江海事局:负责辖区内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船舶的交通组织工作;组织海上搜救。(26)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所属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积极做好人员搜救、被困人
11、员转移等工作。(27)省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开展气象灾害预警“叫应”工作;对重要天气形势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滚动预报,提出防御建议。(28)省电力公司:负责保障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做好断电情况下电力抢修、临时供电等工作。(29)省通信管理局:监督指导和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抗雪防冻通信保障等工作;监督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断网情况下通信设施抢修、通信网络恢复工作。(30)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监督指导航空公司、机场及气象部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要素的监测与预报,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监测站点,加强低温雨雪冰冻中短期监测预报,及时向省
12、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单位提供监测预报结果,实现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共享共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电力、通信、民航、铁路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分析预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造成的影响及危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将有关情况报送省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有关单位。3.2 风险提示省指挥部建立联合值班会商机制,省气象等部门提出启动联合值班会商机制建议。启动响应或联合值班会商机制后,省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向各地、省级有关单位发出综合提示单,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管控措施。各专业部门按职责分工下发部门提示单。3.3 预警发布气象部门负责
13、研制并发布适合本省的暴雪、冰冻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联合相关部门制作发布道路结冰、农业气象灾害等相关防御指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及通信运营企业,景区、公路、铁路和机场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In级)、重大(11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省级气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通信等部门向省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经会商研判后,由省指挥部决定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发生
14、后,灾害影响地区应按照预案先期处置,同时报告上级。设区市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应与省指挥部响应等级相衔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于省级应急响应等级。4.1 事件分级4.1.1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V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IV级)事件:(1)省气象台发布大雪警报,预计2个以上设区市大部地区出现24小时新增积雪深度5厘米以上;或预计局部地区(不含高海拔山区)出现24小时新增积雪深度10厘米以上的降雪,或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且预计日最低气温低于0(山区低于零下3),可能出现结冰、冰冻等天气现象。(2)造成2个以上设区市的高速公路、国省道等干线中断12小时以上
15、;或主要火车站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民航机场较多航班延误或取消,致使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产生一定社会影响。(3)全省电网减供负荷5%10%,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影响。4.1.2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n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In级)事件:(1)省气象台发布暴雪警报,预计2个以上设区市大部地区出现24小时新增积雪深度10厘米以上;或预计局部地区(不含高海拔山区)出现24小时新增积雪深度15厘米以上的降雪,或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且预计当地日最低气温低于零下5(山区低于零下8),可能出现严重冰冻等天气现象。(2)造成2个设区
16、市的高速公路、国省道等干线中断24小时以上;或主要火车站大部分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或民航机场较多航班延误或取消,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3)全省电网减供负荷10%13%,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4) 1个设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或2个以上设区市通信部分中断。4.1.3 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I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11级)事件:(1)预计3个以上设区市大范围24小时内新增积雪深度10厘米以上;或预计局部地区(不含高海拔山区)出现24小时新增积雪深度20厘米以上的降雪,或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且预计当地日最低气温低于零下8
17、(山区低于零下I(TC);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2)造成3个以上设区市的高速公路、国省道等干线中断24小时以上;或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24小时以上,省内主要火车站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或民航运输部分中断,省内主要民航机场关闭24小时以上,当日大量航班延误或取消,致使省内或与省外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在省内各主要城市或高速公路上;或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所道路堵塞,产生重大社会影响。(3)全省电网减供负荷达13%30%,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4) 2个以上设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4.1.4 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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