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模拟试卷8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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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基础模拟试卷86单项选择题第1题、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宣告成立。A.北京B.广州C.上海D.深圳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宣告成立,成为中国内地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及首家采用公司制为组织形式的交易所。第2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于2006年1月23日亲切慰问了:工作在第一线的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并观看了代号为()的国家反恐怖指挥系统演习。A. 长城1号B. 长城2号C金盾1号D.金盾2号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1月23上午亲切慰问了工作在第
2、一线的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并在国家反恐怖指挥中心观看代号为长城2号的国家反恐怖指挥系统演习。这次演习足继长城2003反恐怖综合演习之后举行的义一次反恐怖演月,反映了我国反恐怖应急指挥综合处置能力。第3题、2006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受权就陈水扁决定终止国统会运作和()适用发表声明。A. 统一纲领B. 共同纲领C. 合作纲领D. 国统纲领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2006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受权就陈水扁决定终止国统会运作和国统纲领适用发表声明。声明强烈谴责J,陈水扁加速推进台独的活动。第4题、2006年3月15日,
3、第60届联合国大会表决通过一项决议,决定设立(),以取代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人权委员会。A.民权委员会B.民权理事会C.人权理事会D.人权代表大会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2006年3月15日,第60届联合国大会以170票赞成、4票反对、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一项决议,决定设立共有47个席位的人权理事会,以取代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人权委员会。第5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法律的产生经历了一个从与道德、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的过程B,法律与道德都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C.法律的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级的意志决定的D.法律对政策具有指导作用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法律产
4、生的一股规律表明A选项是正确的。法律与道德的一个重要区分是实施方式不同,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道德则主要靠社会舆论和社会风俗习惯保障实施,故B项错误。法律的最终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故C项错误。政策对法律具有指导作用,法律对政策实施具有保障作用,故D项错误。第6题、国家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的含义中不包含()。A.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B.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C.法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D.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影响着法的形式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与国家的关系问题。法律与国家,具有共生性(都是伴随着私有制的出现而出现
5、的,都是社会分裂为阶级的产物,都是控制和调整社会与个人之间、集团之间、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的有力工具)和一致性(都是统治阶级借以维护统治秩序和实现阶级利益的工具)。除此之外,法律与国家之间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相互依存。一方面,法律离不开国家,国家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另一方面,国家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实现国家职能、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重要工具。选项A体现的是法律对实现国家职能的保障作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项。第7题、下列关于法系与法律体系含义的表述哪个是不正确的?()A.法系是根据英国普通法(判例法)和欧洲大陆法典法的历史传统而对法所作的分类B.法律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宪法
6、、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构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C.法系是具有同一历史传统的国家和地区的法的总称D.法律体系是一国之内的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其他国家的法或完整意义的国际法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法系具体指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做的分类。法系划分的理论依据主要是法的传统,而并不是根据英国普通法和欧洲大陆法典法的历史传统而对法所作的分类。因此,A项的表述是不正确的。第8题、()与总目标一起,构成了管理活动的结构性目标。A.管理目标B.分目标C.阶段目标D,中长期目标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在既定的时空范围内,管理目标往往在特定的总体目标下,
7、包含着各个不同管理领域、不同单位、小同部门的分目标和各个不同成员的分目标。这些分目标与总目标一起,构成了管理活动的结构性目标。第9题、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oA.公法一般以国家利益为本位,私法一般以个人利益为本位B.在我国,广义的法律是指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狭义的法律仅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C.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大类,其中,规范作用是目的,社会作用是手段D.社会法的主干法律部门是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经济法的形成最早是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出现为标志的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
8、法律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在我国,一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论其制定主体是谁、效力等级如何,都应当纳入广义的法律范畴。而狭义的法律仅指由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依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它的常设机关,也享有一定的立法权。选项C的说法也不正确,因为,法律作用按照作用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类。其中,规范作用是指法律对人的行为发生的影响,社会作用是指法律对社会发生的影响。法律被制定出来的初衷就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影响社会,因此,规范作用
9、是手段,社会作用才是目的。选项D的正确说法应该是:社会法的主于法律部门是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经济法的形成最早是以反垄断法的出现为标志的。第10题、以下关于公务员定期考核说法正确的有()oA,定期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一种,是平时考核的基础B.对非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的结果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以口头形式通知本人C.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以下三种: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D,定期考核的结果可以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我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因此,A项的说法是错
10、误的。第三十五条规定: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六条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其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因此,B、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第三十七条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因此,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第11题、申诉控告权是公务员的一项重要权利,张某受到本单位的降职处理,现欲行使申诉
11、控告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oA.只能先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不能直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机关提出申诉B.张某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应在十五日以内提出申请C.若张某直接向作出降职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该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D.张某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原处理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我国公务员法第九十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
12、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禾U、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是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第九十一条规定: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
13、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仇是延长时间小得超过三十日。复核、申诉期问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第12题、下列哪一项属于行政行为?()A.某县卫生局购买办公用品B.某县民政局起诉建筑公司违法的行为C.某县民政局越权处罚违约的建筑公司的行为D.某县民政局依建筑合同奖励建筑公司的行为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A、B、D项不是行政主体行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汁意:成为行政主体的各组织并非任何情况下都是行政主体,其从事的活动行为也不会都足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购买办公用品或租用办公用房的行为就不是行政行为。其判断的关键是行使职权及履行行政职责。第13题、甲村与乙村交界处20公顷土地的权属由于历史原因
14、一直处于不明确状态,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进而演化为械斗。乡政府为了早日解决问题,在双方代表参与的情况下,经过审查裁决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乡政府的行为属于()oA.行政处罚B.行政裁决C.行政调解D.行政确认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乡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相对人之间发乍的与土地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纠纷,进行审查后所作的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裁决;行政确认是对棚对人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的法律事实所作的确定与认可,并进行宣告的行为;乡政府的裁决虽然经过了调解程序,但其对于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是根据法律的授权规定作出的,并不是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基础上解决纠纷的。第14题、某省
15、人民政府为建设一项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决定占用沿途部分农民的土地,省人民政府对被占用土地的农民给予了各种补偿,并对多余的劳动力进行了安置。省人民政府的此项行为属于()oA.行政征用B.行政征收C.行政征购D.行政没收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行政征用是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强制性使用相对人财产或劳务,不以相对人负有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而是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临时性需要,并县城行政机关必须对相对人进行合理的补偿。故省政府的行为属于行政征用。行政征购是行政机尖通过合约的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行政合同行为。第15题、下列人员中,当然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
16、()。A.丧偶儿媳B.继子女C.养父母D.兄弟姐妹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要点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例。法定继承人府按下列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见,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排除D项。丧偶儿媳能否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键要看丧偶儿媳是否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如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可以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尽主要赡养义务,则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可见,丧偶儿媳并不能当然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排除A项。继子女能否成
17、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关键要看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抚养、赡养关系。如果形成抚养、赡养关系,则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形成抚养、赡养关系,则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排除B项。在家庭关系中,养父母与生父母具有同等地位,因此,养父母当然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注意:养父母不同于继父母。第16题、商标注册后,撤销权受到5年限制的情形是()oA.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B.仅为获得技术效果而注册三维商标的C.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D.越权代理注册商标的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关于商标撤销权制度,法律规定较为复杂。按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可行使商标
18、撤销权的情形包括:(1)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禁用性条款的规定。(2)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禁用性条款和第三十一条关于保护在先权利的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行使撤销权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权一经撤销,其商标专用权视为白始不存在。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小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三维商标以及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撤销权没有时间限制;而对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越权代理注册商标、非来源于标
19、示地区的地理标志以及违反保护在先权利规定的商标,利害关系人主张撤销的,要受到5年撤销权的时间限制。综上分析,缺乏显著特征属于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撤销权不受5年时问的限制,因此,排除A项。三维商标撤销权不受5年时间限制,因此,排除B项。恶意注册驰名商标不受5年时间限制,因此,排除C项。越权代理注册驰名商标的,要受到5年撤销权时间的限制,可见,D项足正确答案。第17题、下列行为中,属于立功的是()oA.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B.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C.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D.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如实
20、供述自己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我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立功是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摧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璃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所以本题应当选C项。另外,本题的A项构成一般自首,B项构成特别自首,D项属于坦白。第18题、2006年8月5日上午,田某和朋友在家喝完酒后骑车去商场买东西,从商场出来后,听见有人说:你车胎没气了。田某低头看车胎有气,遂与其(张某)争吵并厮打在一起。民警赵某正在执勤中,见状即上前将田某抱住,并说:我是派出所的,别动。田某想要挣脱,赵某便将田某的腰带抽出,将其左手套住,正欲套右手时,田某向反方向用,失去平衡,头部着地倒下,赵某
21、遂将田某送至医院。经鉴定,田某视神经萎缩。田某于是向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那么在本案中()oA.派出所民警赵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田某伤害,公安机关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B.赵某的行为是正当的职权行为,不具有违法性C.田某的身体伤害与民警赵某的行为之间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公安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D.如果公安机关逾期不予赔偿,田某只能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和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国家机关和同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本案中,赵某作为民警有维
22、持社会治安的职责,其制止田某和别人打架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且赵某也表明了身份,为了制服田某使用腰带也没有不妥之处。所以赵某的行为是正当行使职权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所以B项正确,A项不正确。本案中田某的身体伤害是由于田某不接受民警履行职务,自己反抗导致损害结果发生。因此,赵某的行为和田某的伤害之间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C项不正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逾期小予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D项不正确。第19题、以下关于公务员回避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A.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公务员任职回避的,只能由国务院公务员主管部
23、门作出规定B.公务员所在机关只能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巾请,在审查之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C.公务员担任省级、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D.公务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时应当予以回避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我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存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同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第六十九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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