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的规定与报告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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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与规定篇一、规定第一条为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教育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统计管理和工作的人员。第三条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教育
2、统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责任是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建立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机制;主持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规划和措施;带头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健全教育统计工作机制,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保障教育统计工作经费和条件。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责任是带头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推动宣传和贯彻实施统计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实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有关制度;组织修订教育统计调查制度,推动依法科学规范开展统计调查;建立健全落实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制度;组
3、织协调教育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与评估工作;协调解决其他重大问题。第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承担教育统计任务的机构主要负责人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第一责任。主要责任是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落实本领域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具体任务和措施;组织本领域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调查,确保相关机构、人员守住统计法律法规的底线、红线;健全本领域统计调查制度设计、统计任务布置和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存储、报送和发布等环节的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开展本领域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第七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统计人员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是遵守执
4、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教育统计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如实采集、处理、核查、报送、汇总和发布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对其负责采集、录入、汇总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第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信息技术支持、数据处理人员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是保障教育统计工作有关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支持的科学性、准确性、完备性;严格按照教育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数据处理,确保教育统计工作的信息技术支持和数据处理不受干扰;对违规干预信息技术支持和数据处理的,进行全面记录、全程留痕、保留完整档案;未经
5、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统计机构授权,不得提供、发布统计数据。第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教育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教育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第十条违反统计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除对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或者要求他人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由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第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
6、虚作假工作接受同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第十二条本规定由教育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篇二、报告督察期间,督察组听取了教育部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教育统计的工作汇报,调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开展了问卷调查,进行了个别谈话,并开展了延伸督察。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党组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教育统计改革,不断健全教育统计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大量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了统计支撑。近年来,教育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
7、务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督察也发现了教育统计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教育部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意见,将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进行研究部署,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全面推进督察整改扎实开展。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启动整改(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教育部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要求,认真抓好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抓住这次难得契机,以督察促改革保发展,推动教育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教育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督察教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的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研究整改举措,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8、(二)广泛开展调研,迅速启动整改。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教育部立即派遣工作组,深入多个省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围绕改革创新调查方式方法、改进统计调查制度、优化统计指标、提高数据源头质量、夯实基层统计力量等方面充分调研,抽取相关学校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并形成工作报告。同时,邀请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同志进行座谈,就优化统计生产方式、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教育统计联网直报及数据共享等方面进行研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召开教育统计专家研讨会,对涉及教育统计重大改革的问题进一步研讨,为全面落地整改意见奠定了坚实基础。(三)践行一线规则,部省联动整改。制定了教育部关于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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