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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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目录1第一章项目概述11.1 项目名称11.4 项目建设方案编制依据11.5 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周期11.7效益及风险2第二章现状、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42.1信息化现状及存在的问题42.2建设背景与依据6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62.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7第三章需求分析83.1数据拓展需求83. 2数据融合需求83. 3业务功能需求93. 4规范化电子取证需求143. 5信息系统安全需求143. 6关联系统和接口需求163. 7运行管理需求16第四章项目建设方案184.1建设原则和策略184. 2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建设目标204. 3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内容204. 4网络交易监管服
2、务系统设计方案20第五章项目本期信息资源规划及资源库建设455. 2信息资源建设原则456. 3项目本期信息资源采集目录457. 4项目本期信息资源的目录465.6本单位共享目录和共享信息需求475.7数据系统设计47第六章项目本期的安全系统设计486.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定级486.2信息系统安全风险分析496.3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方案516.4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案526.5信息安全系统工程实施工作量测算536.6信息安全设备选型536.7数据灾难备份恢复设计53第八章项目采购方案558. 1采购范围559. 2采购方式558. 3采购组织方式55第九章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569. 1项目领导、实
3、施和运维机构及组织管理569. 2技术力量和人员配置569. 3人员培训需求和计划5610. 4项目建设的实施策略56第十一章效益与风险分析5711.1项目的社会效益5711.2项目风险分析及其对策57第十二章结论与建议5912.1结论5912.2建议59第一章项目概述Ll项目名称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二期)项目1.4项目建设方案编制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60号令2014年3月15日施行),国家工商总局全国网络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总体技术方案,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数据规范,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
4、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1137号)/电子数据存储介质复制工具要求及检测方法,电子数据存储介质写保护设备要求及检测方法,数字化设备证据数据发现提取固定方法,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能力分级标准/网安部门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装备分级标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通用实施规范,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L5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周期目标:本项目旨在前期开发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的监管对象范围,健全网络交易监管信息数据库,增强对网络交易各相关数据的应用,最终实现工商系统内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对网络交易监管的全覆盖。继续建设电子数据检验鉴
5、定实验室,采用符合现今技术发展的取证产品及技术,按照司法鉴定机构的要求,从能力、功能方法、流程、制度等多方面规范化我局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使我局出具的报告具备较高的司法效力,在全国工商行业内达到先进水平。计划一次规划,分布实施。1.7效益及风险1.7.1 效益分析1 .该项目建设符合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能够提高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为政府规划网络经济发展战略,出台相关发展政策提供数据支持,促进网络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2 .该项目建设完善了政府监管网络经济的技术手段,提高了政府监管网络经济的能力,可以为打击网络商品交易领域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维护网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
6、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提供技术保障,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3 .该项目建设加快了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提高了政府信息化监管的水平,增强了政府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的能力,可以为促进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与共享提供交流平台,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4 .该项目建设规范了政府行政行为,使政府监管网络经济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5 .该项目建设拓展了工商部门服务的职能,电子数据证据取证鉴定实验室的建设,既可以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工作协同,也可以提供电子数据证据的司法鉴定服务,出具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电子数据证据分析鉴定报告。6 .对平台内网店交易数据的掌握,为税务部门明确了征
7、税对象以及征缴基数,可每年为本级财政增收税款上亿元,且随着规模的增加而递增。172风险分析被采集对象如果改变网页结构、数据结构,可能导致数据抓取失败,且这种改变是不可控的。随着计算机存储技术的发展,接口技术,数据的删除和恢复技术的变化也会影响到电子证据取证分析的结果。为了规避风险,我们一方面要加强自身技术的发展和更新,熟悉相关设备的操作和使用;另一方面我们要跟建设经营者保持长期紧密联系,反馈问题,使得我们的技术手段得到不断的更新加强,适应新的监管需求。第二章现状、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2.1信息化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L1信息化现状去年,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的一期建设,填补了网络
8、交易监管信息化建设的空白,可以初步对天猫和淘宝网络交易平台内网店实施监管,掌握了对部分设备中电子证据的取证、保存和分析手段,同时实现了通过第三方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报告的电子取证工作。2.1.2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经过前期的调研、论证,网络交易监管工作主要在以下方面存在问题和差距: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监管范围过窄,无法全面展示网络交易全貌。我局现使用的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一期的监管范围仅针对天猫和淘宝的网店,而省工商局开发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虽然实现了注册登记的网络交易主体的监管,但无法对未注册登记经营者开办的网站和自然人网店实施有效监管。目前缺乏技术手段监管在淘宝天猫之外的全国各大第三方交易
9、平台上的商铺的信息,致使成千上万的其它平台的网店或自建网站游离在有效监管之外,造成其违法行为较多,同时也无法了解和统计出他们的经营情况,导致无法为网络商品交易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出台提供全面的数据依据。缺乏权威的网络交易主体信用评估体系,信用体系缺失。目前,网络经营主体的案件信息、投诉举报、网络商品抽检、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信息没有与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相关联,网络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缺失不利于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本期项目着力解决当前网络经营主体企业信息的分散化、碎片化问题。依据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以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共用”为原则,利用现有资源,以企业的的注册号、企业名
10、称及统一社会信息代码为标记将涉网企业的信息全部归集于企业名下,逐步探索归集的路径,完善归集的内容,给企业一个全面反映其登记、经营等信用信息的“画像”。缺乏数据与业务功能的结合,对数据的充分挖掘以及应用服务不深入。为了应对新形势下网络市场的蓬勃发展,电子数据需具备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专业性、无损性等特点。我局现有系统可以做到对抓取数据仅具有展示、查询、统计功能,数据没有与实际业务相结合。针对我局业务功能中需要的针对性数据,还需要对抓取的数据进行筛选、清洗,使数据达到应用标准,为网络监测、案件办理等业务提供依据。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初建,电子证据及网络数据的取证、分析技术手段尚不成熟,取证分析对
11、象不能涵盖Android、IOS等多种操作系统的移动设备。电子证据具有无形性、多样性、脆弱性、高科技性等特点,这些造成了电子证据在市场行政管理、打击违法商业行为实践中认知难、取证难、举证难的特点。我局现有的电子取证技术可以做到对windows和UNIX操作系统设备的取证调查工作,但针对一些复杂案情,还需要更加强大的分析工具。此外,对于新兴的移动电子商务的取证对象移动设备的Android、IOS、WindowsPhone等操作系统尚无法取证和分析。因此,亟待通过此次项目的建设来解决日常工作中对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取证分析鉴定的进一步规范化和提高鉴定分析能力的问题。一期建设后虽然采购了部分取证设备
12、,在技术上提高了电子证据取证能力,但是无论是实验室管理规范,还是人员和实验室资质都存在一定的空白。2.2建设背景与依据2008年7月,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三定”方案,明确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2014年3月15日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正式予以执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和手段,以网管网,努力实现网络信息化监管”。2014年5月22日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
13、度加快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中,明确了工商局启动全市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任务。2016年7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概念和形式,并对广告发布者、经营者以及互联网广告形式等做出了一系列要求。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是对包括电商、搜索、社交等互联网全行业的规范,将于9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的二期建设,将有利于加快推进网络监管工作的步伐,实现国家工商总局“以网管网”的工作目标,更好地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随着司法程序越来越规范,很多时候在举证过程中,我们还需证明调查人员在取证过程中没有造成任何对原
14、证物的改变或者说明存在由于计算机的本质特征造成的改变而这种改变对证物在取证意义上没有任何影响。然而,要证明调查人员收集到的证物没有被修改过,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与计算机相关的证物也不例外。没有专业的设备、专门的区域来实现这些功能,一旦检验结果受到质疑就面临被推翻的危险,对办案人员及案件查办工作都是不利的。2.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我局通过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的一期建设,已经建立起能初步满足监管服务工作需求的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和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提升了网络交易的监管和服务能力,对于遏制网络商品交易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维护网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本地区网络交易的健康、
15、快速、有序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我局在借鉴国内其他类似地区网络交易监管信息化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一期项目的实际使用经验总结,按照拟建项目编制、审查的法定程序和要求,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研、论证,认为拟建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二期项目可行。经过近几年的工作积累,并结合国内各省市实验室建设方案和经验,我们认为,目前已有的人员、设备、场地等各方面的条件,能够满足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的继续建设,在当前条件下进行实验室的设备补充、软件升级是完全可行的。第三章需求分析3.1 数据拓展需求本期项目拟将包括天猫、淘宝、京东、苏宁易购、一号店、国美电器等国内各大电商平台、各跨境电商平台与本地电商平台上的
16、我市网店纳入监管和服务的范围,实现对网络交易的全面监管。具体需求如下:1 .通过互联网通道、利用数据采集技术,实现获取各平台中网店的店铺信息、商品信息等,并将数据归集到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中;2 .系统界面能够实现对各平台的的网店和商品数据的搜索、查询、以及分类标签等应用功能;3 .采集各平台的的网店的信息与本系统内接入的省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中的经济主体信息进行匹配;4 .采集各平台的的网店信息与全国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的网店数据信息进行对比,实现差别入库。3.2 数据融合需求现阶段,工商局多个系统相对独立,数据相对分散。没有一个系统能够对这些数据进行归集,分析。导致现有的各项数据不能够进行有效的融
17、合、碰撞,不能够尽最大化的利用这些数据的价值。往往对于想要获取的数据需要跨越几个系统去收集,导致工作难度加大,工时加长,并且现阶段很多数据是以文档的形式保存在Word和Excel文件中,后期检索存在比较大的困难,没有系统能够针对这些数据,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检索,统一导出。为了更好的将数据进行规整、分析,本期项目建设需要同其他相关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将数据统一纳入本系统,统一分析,统一利用,最大化挖掘数据价值,同时方便用户进行统一检索,减少用户工作复杂度。3.3.1 经济主体管理需求经济主体经济主体由网络经营主体、网站网店平台、网络商品服务组成。如下图所示:网络经营主体由基本信息、信用信息、经营信
18、息组成,基本信息为经营者的基本注册信息、年报信息;信用信息主要为该经营者相关的案件、网络抽检、亮照亮标、投诉、行政指导、评为守重经营者、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等信息;经营信息为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商品数量、成交量。网站网店平台包括经营者的自建网站、自建交易平台以及在第三平台上开设的网店。网络商品服务包括网络商品数据和网络服务行为。本系统将建设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网站网店平台数据库、网络商品服务数据库,各库之间实现数据匹配、关联。本系统各业务功能都将基于这三个数据库开展数据应用。3.3.2 网络监测业务需求网络监测指监测人员对网络经营者在经营资质、宣传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或其它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的
19、监管、检查、抽查等。网络监测工作流程:可以制定、分配监测任务,跟踪、反馈任务执行结果。各科、队系统内提交监测测需求交由局领导审批,监测需求包括申请部门、希望完成日期、需求关键字、监测需求描述及要求;领导审批后由监测人建立监测任务并关联监测需求申请分配给监测人员,系统筛选目标网站、网店;监测人员对筛选出的目标网站进行监测;将监测结果反馈至需求提起人。整个监测工作基于工作流实现。网络监测业务:要求可以对辖区网站网店平台进行监测,以观察被监测对象在某段时间内经营行为、网页内容的变化。通过设置监测关键词等手段对网页内容进行检查。通过按照条件筛选的方式选出一定数量的网站进行抽查。网站分类业务:监测人员可
20、通过设置标签将系统网站进行分类,其结果可以导出。网站清洗业务:按照操作人员设定的网站列表,由系统自动对列表中的网站进行访问,访问后标注出无法打开的网站以及补充无法打开的原因。(如:网页无法打开,网站建设中)。重点网站业务:该业务指对重点领域、行业网站或被举报投诉的、在监测过程中标记的网站进行重点监测,重点网站名单的确立和维护是重点网站业务的核心,重点网站的确定标准由操作人员另行制定。系统中需要实现对网络监测信息的查询、分类、统计、管理功能。3.3.3 案件查办业务需求案件查办模块的主要功能是指将省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的案件信息自动同步到系统中,为其他模块提供基础数据,并实现对案件查询、分类、
21、统计以及展示案件处理的流程。334投诉监管业务需求目前工商系统针对投诉、举报维权的功能比较单一,仅仅用于录入存储,没有有效的利用投诉、举报维权监管的相关数据,缺少对数据的跟踪、管理、分析、统计和趋势预测、消费预警等功能。投诉举报业务为建立经营者信用体系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投诉监管业务需要实现投诉信息的录入,编辑,修改,删除等基本功能。对于投诉的处理结果,能够通过良好的交互录入本系统,并且根据特定格式生成相关文书。将投诉信息进行多角度的统计分析,并可以生成相关报表。实现与相关系统中投诉信息的对接。3.3.5 行政指导业务需求为指导帮助行政相对人完善经营管理行为,预防或者避免行政相对人违反工商行政
22、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发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其进行行政指导,工商部门需要联系经营者行政相对人,进行整改。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给经营者提出合理的建议。并要求其根据具体情况整改落实。目前没有相关系统能够实现行政指导管理功能。所以针对行政指导过程中产生的数据,需要有系统进行统一的管理。通过系统能够方便快捷的完成行政指导过程记录,并收集整理整改信息,从而实现基础信用信息收集、报表填报、文书出具、统计分析等功能。通过系统实现短信、邮件等方式推送行政指导信息至企业。3.3.6 网络抽检业务需求由于需要定期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应该体现在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中,模块建设主要包含抽检结果的录
23、入、存储、关联、查询与统计。录入的抽检信息要与经济主体关联,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数据。抽检信息具备查询、分类、分析和统计功能。1 .根据商品库确定被抽检对象或根据提供的被抽检对象的信息录入、抽检信息录入功能、上传抽检过程中产生的图片和视频。图片的格式包含jpg、jpeg、gifo视频的格式包含MP4、FLV、AVIo2 .当被抽检的网店经营者提出复检时,可以实现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书以图片的方式上传到系统中。3 .针对抽检过程中产生的图片和视频,需要提供相关文件的上传和保存功能。4 .对抽检和复检的结果,提供抽检结果信息查看。包括查看抽检过程中产生的图片和视频。5 .对于存在严重违反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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