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常州江边污水处理服务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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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卓越首理方案您可目肉编捐】常州江边污水处理服务协议2020年4月多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执行的卓越管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项目公司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协议2007年11月23日目录前言1第一章定义与解释3第一条定义3第二条对本协议的其它解释9第二章协议的生效和有效期11第三条生效日11第四条有效期11第三章双方的陈述与保证12第五条市排水管理处的陈述与保证12第六条项目公司的陈述和保证13第四章权利和义务15第八条项目公司的一般权利和义务16第五章污水水质、污泥、大气污染物及噪声标准18第九条进水水质标准18第十条出水水质标准18第十一条污泥排放、大气污染
2、物、噪声标准19第十二条对新标准的执行19第六章检测及处理20第十三条项目公司检测义务20第十四条检测机构及程序20第十五条检测报告20第十六条排水监测站的抽检及结果通知21第十七条出水水质不符合标准23第十八条进水不符合标准的妪里23第十九条出水、污泥、大气、噪声不符合标准的处理24第二十条污泥处理处置24第二十一条其他监测数据25第二十二条检测结果异议的处理25第七章污水计量25第二十三条计量仪表25第二十四条计量27第二十五条液位控制29第八章仪表校准及管理30第二十六条测量仪表校准30第二十七条测量仪表管理30第九章监管、监督31第二十八条监管31第二十九条监督31第三十条报告32第十
3、章大修、重置34第三十一条项目设施重置34第三十二条设备大修34第十一章暂停35第三十三条特殊暂停35第三十四条不可抗力暂停35第三十五条批准暂停35第三十六条其它暂停36第十二章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支付和调整37第三十七条污水处理服务费构成37第三十八条基本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37第三十九条补贴的计算38第四十条扣减额的计算39第四十一条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程序39第四十二条污水姐里单价的调整41第十三章违约责任42第四十三条违约责任42第四十四条违约金43第十四章不可抗力48第四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48第四十六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48第十五章协议的变更、终止50第四十七条协议的变更50第四十八
4、条终止的事件50第五十条因项目公司违约的终止51第五十一条规范性变化导致的终止52第五十二条提前终止意向通知52第五十三条终止通知52第五十四条终止的处理53第十六章通知54第五十五条联系地址54第五十六条通知送达方式54第十七章争议的解决55第五十七条运营协调委员会55第五十八条仲裁56第十八章其他条款57第五十九条其他条款57附件1保证水量和进出水水质标准60附件2调价公式62附件3形式发票64附件4月度综合考核表69、/1刖S鉴于:1.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C市排水管理处”)为隶属于常州市建设局的城市排水行业管理机构,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常州市北环路68号,处长徐建明;2. A
5、AA联合体(AAA联合体”)为下列公司因参与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项目(“项目”或“本项目”)而成立的投资联合体,其成员包括:A1公司,一家依据*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法定地址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为*;(2)(2)A2公司,一家依据*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法定地址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为*;或”AAA(AAA公司”)系一家依据*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法定地址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为M;3.因公司(“项目公司”)为一家由AAA联合体/公司在其与建设局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后的六十(60)日内,依
6、照中国法律(“中国法律”)在常州市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在受让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后的整个特许经营期里,专门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4.常州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作为常州市公用事业行业主管部门,已获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与AAA联合体/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授予AAA联合体/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并在其成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享有并具体行使该经营权,即项目公司通过与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建集团”)签订RoT协议(“ROT协议”)及与市排水管理处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7、(“服务协议”即“本协议”)后,依照ROT协议和服务协议的规定经营本项目并接受对其的监督。市排水管理处与项目公司经友好协商于200因年因月四日订立本协议。市排水管理处与项目公司中的任一方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第一章定义与解释第一条定义为本协议之目的除非本协议或ROT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中出现的下列词语(按分类排序)具有如下含义:“审批机构”指依据中国法律对项目公司的成立和本协议及其实施拥有审查批准权的中国有关政府机关。“特许经营授权指有权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其它组织授予特许经营权的常州市主体”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监管部门就本协议而言指常州市建设局。“污水处理厂”指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位于
8、常州市长江北路01号。“项目”指城建集团将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二十五(25)年的经营权转让给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受让该经营权后按照ROT协议的约定扩建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并在整个经营期里,专门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接受监管和监督,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时项目公司无偿交回项目一期经营权及其拥有的全部项目设施所有权的全过程。“项目一期”“项目二期”指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苏计投资发20031286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的批复建设的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一期及排江工程中位于厂区规划红线范围以内的工程。项目一期采用改良型A?。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0万吨/日,于2004
9、年2月正式开工建设,2005年10月投入试运行。指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苏发改投资发200728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的批复建设的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排江口工程中位于厂区规划红线范围以内的工程(第二阶段工程)和为了达到江苏省颁发的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染污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A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而对项目一、二期工艺进行整体改造所涉工程(第一阶段工程)的合称。“项目设指ROT协议附件2所列示的于ROT协议正式签订时止已在污水处理施”厂围墙外边缘线范围内场地上附着的以及项目公
10、司按照ROT协议为建造项目二期而新形成的所有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围墙、绿化作物等的合称。如在项目设施前加一期、二期进行限定,则单指限定范围内的项目设施,如“一期项目设施”即指项目一期对应的项目设施。“公用设指不属于项目设施的公用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电、道路施”和通讯等设施。“排水监测指常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是由市排水管理处指定的具国家实验室站”认证资质(CNAS)和省级计量认证资质(C三)的水质检测机构。“服务开始同一期项目设施移交日,若项目公司与市排水管理处约定在其它日日”期开始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则约定的日期为服务开始日。“一期项目指按照R
11、oT协议的规定,在项目公司足额支付经营权转让价款后的设施移交十五(15)个工作日内,项目公司接受城建集团移交的项目设施之日”日。“反向移交指特许经营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城建集团(或其指定机构)按日,ROT协议规定的清单、条件和程序,从项目公司无偿收回其对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的经营权以及项目公司拥有所有权的全部项目设施所有权之日。“商业试运根据ROT协议,城建集团向项目公司发出实际完工确认书的日期为营日”该项目二期的商业试运营日。自商业试运营日开始,各方将按照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计算污水处理量和计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及中国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个日历日。“经营年”指特许
12、经营期内任一连续12个月的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经营年应在移交日次日北京时间9:OO开始,最后一个经营年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即反向移交日)北京时间9:00结束。“经营日”指特许经营期内每日从9:00时开始至同日9: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经营月”指特许经营期内任一个月的公历月份期间,但第一个经营月应在移交日次日开始,最后一个经营月应在最后一日(即反向移交日)结束。“银行营业指常州市的银行通常的营业日。日”“特许经营指项目公司获得市建设局特许,建设、运营污水处理厂、从事污水期“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期限,该期限自一期项目设施移交日起算,除非提前终止,共二十五(25)年。“特许
13、经营指经特许经营授权主体授予的,项目公司享有的在特许经营期内经权”营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建设、运营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从事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特许经营指特许经营授权主体和AAA公司/联合体签订的、授予其特许经营权协议”并在其成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获得并具体行使的,在特许经营期内经营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建设、运营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从事污水处理服务,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接受监管的协议。“ROT协指由城建集团与项目公司就江边厂项目一期经营权和项目二期建议”设、运营权转让及特许经营期满全部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保证水指项目公司在本协议下被承诺的每日最低进水量。
14、当污水处理厂每量”日的实测水量低于该数值时,市排水管理处仍将按照该进水量计算应付项目公司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除非本协议另有规“额定水指污水处理厂的日设计处理水量。量”“剩余额定指当污水处理设施发生部分暂停时,其余能正常运行的设施的日设水量”计处理能力。“实测水指在污水处理厂出水流量计上测得的每日实际污水处理量,除非本量”协议另有约定。“超进水自特许经营期开始日至商业试运营日之前,实测水量超过十量”(10)万立方米时,指该实测水量与十(10)万立方米之间的差额水量;(2)自商业试运营日开始,实测水量超过二十(20)万立方米时,指该实测水量与二十(20)万立方米之间的差额水量;ROT协议约定之水解酸
15、化系统改造前,由市排水管理处与项目公司协商重新确定超进水量标准。“拒绝水指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日粗格栅前入流井液位超过控制液位累计量两小时以上(含两小时),且当实测水量小于额定水量或剩余额定水量时,额定水量或剩余额定水量与实测水量的差值。“进水”指项目公司从接收点引入的未经处理的污水。“进水采样指市排水管理处指定的采样点,对进水水质的采样在此处进行。占,八、“进水流量指本协议第二十三条所述的,在旋流沉砂池后生物反应池前安装的,计”用于测量进水流量的流量计。“进水水质指本协议附件1中规定的进水水质应达到的标准。标准”“出水”指按本协议规定经项目公司处理并通过市排水管理处指定的排“出水采样指市排
16、水管理处指定的出水水质采样位置。占,八、“出水流量根据本协议第二十三条规定安装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末端至计”交付点之间,测量出水流量的流量计。“出水水质指本协议第十条列明的出水应达到的标准。标准”“进出水流指检测进出水水量的流量计之安装位置。量检测点”“交付点”指污水处理厂出水管和围墙外墙的交汇处,交付点以内的管、渠由项目公司维护。“接收点”指污水处理厂进水管和污水厂围墙外墙的交汇处,接收点以内的管线由项目公司维护。“控制液指粗格栅入流井液位的上限,为青岛高程7.42叫项目公司必须保位”证在该水位之下运营,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化学品”指除外加碳源、混凝剂和助凝剂之外,项目公司在运营中用于
17、处理或“药剂”污水/污泥的化学品或药剂。“污泥”指除出水和间断渗漏之外,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程序中应排出并处理、运输到市排水管理处指定地点的浮渣、砂粒、污泥等物质。“污泥采样指进行污泥检测采样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储泥斗出料口。占,t“出厂污泥指项目公司应达到的出厂污泥含水率小于80%的标准。标准”“一级排指污水经过一级处理设施处理后直接向环境排放的行为。放”“非批准放指未经市排水管理处批准,项目公司通过构筑物的放空管排出污水空”的行为。“日常检测指标”指项目公司运营项目设施期间,按照工艺要求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应进行日常检测的水质和污泥指标。“不可抗力暂停”指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项目公司对污水处
18、理的全部或部分暂停。“特殊暂停”指市排水管理处为重大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等原因要求项目公司暂停污水处理后,项目公司对污水处理的全部或部分的暂停。“批准暂停”指经市排水管理处批准的项目公司因重置、检修(含大修)设备或其它原因而对污水处理的部分暂停。“其它暂停”指除不可抗力暂停、特殊暂停、批准暂停及非项目公司原因停电之外的任何暂停,此类暂停视为项目公司违约,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污水处理服务指项目公司为市排水管理处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此费用依费”据本协议附件3计算,并由市排水管理处定期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基本单指项目公司按本协议处理额定水量及以下的污水而应获得的每立方米污价”水处理
19、服务费。“超进水量污水处指项目公司依据本协议规定处理超进水量的污水而应收取的费污理服务费”水处理超进单价和超进水量的乘积。“污水处理超进单指项目公司按本协议处理单位超进水量而获得的每立方米污水处理服务价”费,为污水处理基本单价的百分之三十(30%)。“进水管网”指为污水处理厂提供污水的该厂服务区域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不可抗力事件”指本协议签署之后出现的,双方不能合理地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以预料也无法合理避免和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详见本协议第四十六条。“规范性变化”指审批机构要求对本协议或其它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作出重大修订,或适用的中国法律在协议签署日后发生重要变化
20、,导致对项目公司或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项目公司无法继续正常运营并对其经营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详见本协议第五十一条。“批准文件”指依据中国法律对本协议和项目公司的成立拥有审查批准权的中国有关政府机关颁发的,双方为在中国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任何同意、许可、批准、执照、特许权授权或证书。“运营协调委员指依照本协议第五十七条规定设立的解决本协议双方及RoT协议双方争会议的机构。“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中国法律”指中国各级立法机关和其它主管机关正式颁布并为公众所知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司法
21、解释;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判例。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其中所提到的条款和附件均指本协议之条款和附件;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提及的一方或双方均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双方及其合法的继任者或受让人;所指的日、星期、月份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份和年;(4)若一方要求的支付日或者本协议规定的支付日不是银行营业日,则应视该支付日为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所有通知、文件送达日期均指受送达人一方的负责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收到送达文件的签收日期;本协议中使用的“协议中“、“协议内“、“协议下”等语句及类似用语,其可指本协议的全部而并非仅限于本协议的任何特定条款。除非本协议
22、另有明确规定,当使用词组“包括“时,无论其是否包含,但不限于”字样仍应被视作为对本协议任何其它相关条款的全部包括;提及本协议时应包括今后以任何方式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变更和补充。本协议的附件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同其在本协议正文中被充分表述。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对本协议条款、段落和附件的提及应视同为对本协议该等部分的提及。第二章协议的生效和有效期第三条生效日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日”)。第四条有效期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保持有效。第三章双方的陈述与保证第五条市排水管理处的陈述与保证市排水管理处特此向项目公司陈述和保证: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以下声明
23、是真实、完整和正确的,且直至本协议生效日继续保持真实、完整和正确:5.1组织机构和资格(1)市排水管理处为隶属于常州市建设局的城市排水行业监管机构,其办公地址位于常州市北环路68号,处长徐建明;(2)迄今为止,市排水管理处开展的管理行为在所有实质方面均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及其被授权的范围;(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市排水管理处已获得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授权,并具有完全法律权利、权力和所有必需的授权以及需要的批准以达成、签署本协议并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5. 2不违反法律或无利益冲突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将不违反其授权文件其它组织规则中的任何内容或与之相冲突,亦将不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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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常州 江边 污水处理 服务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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