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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外医疗器械标准概述,中国医疗器械标准概况医疗器械标准的分类美国医疗器械标准概况欧盟医疗器械标准概况日本医疗器械标准概况我国医疗器械标准存在的问题与发展,标准、标准化、标准体系,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其本质特征是统一,是科学与实践为基础并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标准化: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工作任务就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标准体系: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配套性、协调性、比例性),医疗器械标准化和标准化体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2、的管理,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运行机制,提高标准质量。医疗器械系列标准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队伍,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有效依赖合理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医疗器械标准的支撑。医疗器械标准亦是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的法律依据。,医疗器械标准工作是服务于监督管理,医疗器械标准是市场监督的法定技术依据。,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医疗器械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产品标准是指由制造商制定,应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并在产品申请注册时,经设区的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要求复核的产品标准。,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医疗器械标准工作的职责、工作程序
3、。规定了医疗器械标准工作的技术组织机构。规定了注册产品标准的法定地位及制定和审核的程序。,医疗器械司下属标准处:,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和修订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产品的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目录。,中国医疗器械标准概况,统计到2008年6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在其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国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的研究、技术指导和协调。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拟设在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分设在各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全国共分设16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医疗器械标准分类,“安全、有效”是各国长期以来在制定标
4、准中坚持的原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生产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医疗器械同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首次进口的医疗器械,进口单位应当提供该医疗器械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注册,领取进口注册证书后,方可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口手续。,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不符合医疗器 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医疗
5、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产品生产注册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申报注册医疗器,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交技术指标、检测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其中的技术指标就包含在标准内,检测的依据就是标准。,医疗器械标准分类,医疗器械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注册产品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指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
6、一技术要求的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可视为保障人体健康的行业标准。”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基础标准、管理标准、安全标准、方法标准、技术性能标准。,医疗器械质量保证体系专用要求标准,YY/T0287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YY/T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YY/T03162003),等同采用了ISO14971-1:2000标准医疗器械风险管理的内容:如何在使用可能发生故障的医疗器械时,将风险降到最低;在随机状态下如何保障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风险一般是指损害发生的概率与损害的严重程度医疗器械风险管理
7、就是要预见会发生什么故障,这些故障会带来哪些风险,人体是否能够接受。,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YY/T03162003),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全部剩余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生产后信息,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满足国家或地区医疗器械的法规要求满足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贯穿于医疗器械寿命周期的所有阶段风险管理过程管理职责人员资格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文档,医用电气设备安全要求系列标准,该系列标准是应用于医用电气设备的系列安全标准。系列标准由医用电气没备的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和专用安全要求三者构成一个标准族,是保证医用电气设备类医疗器械安伞的最基本的技术法规。,IEC
8、60601标准,IEC60601-1是对所有的医用电气设备规定了共同的安全要求;IEC60601-1-XX并列标准是对一部分医用电气设备规定了补充的安全要求;安全专用要求IEC60601-2-XX是对某一类型医用电气没备规定了安全的专用要求。目前IEC60601系列的部分标准已转化为国内标准。,GB9706.1-1995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9706.2GB9706.3GB9706.4GB9706.5GB9706.6YY0505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医用电气安全要求系列标准,医用电器设备安全通用要求(GB9706l)是杜绝或
9、减少医疗器械危害的很重要的防范准则之一。安全通用标准适用于医用电器设备,主要涉及了医用电器设备的安全问题及一些与安全有关的可靠性运行要求。通用标准不得单独使用于有专用安全标准的设备,而应配合使用。对于没有专用安全标准的设备,在引用标准时应根据产品特点谨慎采用。,对于医用电气设备,企业必须执行通用标准的要求。安全标准和其它标准在执行上一个显著的不同点,安全标准的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已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对于那些不属于通用标准适用范围的医电设备或相关的设备应参照有关IEC国际标准执行。,无源医疗器械标准,GB/T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评价与试验(ISO 10993
10、-1)GB/T16886.2GB/T16886.3GB/T16886.4GB/T16886.5.GB/T16886.1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IS010993系列和(GB/T16886系列),该系列标准用于介入或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生物安全性评价,是保证与人体直接接触的医疗器械安全的重要标准。医疗器械的安全性评价程序为:物理和化学性能评价-生物学评价-临床研究,生物学评价是医疗器械安全性评价的关键环节。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标准主要是为保证与人体接触或植人体内的医疗器械安全性而制定的,是指导这类医疗器械安全评价的基本标准。在制定具体医疗器械产品标准时,要按照生物学评价标准,同时根据产品的临床使用特
11、点来制定 产品的生物学性能要求和评价方法。,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的特点,对于选用同类材料制成的医疗器械,如果最终用途不同,产品的生物学评价内容也可能不相同。根据医疗器械与人体接触的性质、程度、频次和周期的不同,生物学的评价要求可以不同。医疗器械所选用材料的性质不同,生物学评价的标准也可以不同。生物学评价无论是对信息资料的回顾分析,还是开展系列的生物学评价验,都是一项预测性的工作。,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的特点,医疗器械的形状、种类、用途以及人体的作用方式复杂多样化,作生物学评价时既要考虑这些因素,义必须考虑整个器械的总体设计。医疗器械的种类繁多,临床应用变化多端,生物学评价必须建立在综合分析基础上的
12、整体评价。对于一种医疗器械,通常可以参照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的分类选择应该进行的生物学评价试验项目。(累积效应)医疗器械最基小的组成部分是材料,主材料的生物学性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最终器械的生物安全性,但材料具有良好的生物学性能并不等同于最终产品也具备良好的生物学性能。(添加成分、加工工艺等因素)。,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的内容,根据ISO10993和GB/T 16886有关“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的系列标准,4项补充评价试验,8大项基本评价试验,8大项基本评价试验,(1)细胞毒性试验。包括浸提液试验、直接接触试验和间接接触试验。(2)致敏试验,(3)刺激或皮内反应试验,包括皮肤刺激、眼刺激、口腔刺激
13、、阴道刺激、直肠刺激、阴茎刺激和皮内反应等试验。(4)全身急性毒性试验(含热原试验)但括经口途径、吸入途径、经皮途径、静脉途径以及腹膜内途径等。(5)亚慢性(亚急性)毒性试验。包括经口途径、吸入途径、经皮途径、静脉途径、腹膜内途径以及植入途径等。(6)遗传毒性试验。包括采取一条列的体外试验,如细菌基因突变试验、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及哺乳动物细胞诱变性试验等。(7)植入试验。包括皮下植入、肌肉内植入和骨植入。(8)血液相容性试验。包括血栓形成、血、血小板、血液学(含溶血)、补体系统等试验。,4项补充评价试验,细胞毒性试验质癌性试验。生殖和发育毒性试验。生物降解试验。包括聚合物降解试验、金属与
14、合金降解试验和陶瓷降解试验。,美国医疗器械标准概况,美国的标准体系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美国的技术标准管理体制是高度分散、市场主导型的管理体制,协会、公司是制定标准的主体。政府在技术标准事务中作用不大,政府采取不干涉主义,放任市场自由竞争,让市场决定标准和产品的优胜劣汰。,美国具备强大的医疗器械制造能力和巨大的消费市场,故美国也掌握了事实标准的制定权。美国标准体系包括强制性标准、技术法规(政府标准)和自愿性标准体系两部分,各成体系。自愿性标准一般分为国家标准、协会标准和企业标准三个层次。,美国的标准总数:9.3万件其中政府机构制定:4.4万件非政府机构制定:4.9万件,政府结构,国防部,总
15、务管理局,其他政府部门,军用规范、军用标准联邦规范、联邦标准,是美国政府负责采购业务的部门,商务部、职业卫生管理局、环境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等,非政府机构,科研和专业学会,工业贸易协会,标准制定组织,非正式标准制定组织,基础标准,行业标准,专门制定标准,美国标准学会认可的委员会秘书处,限定范围内达成一致的标准,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执行政府有关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在1938年经美国国会批准,至今修改数次,由美国
16、宪法强制执行,该法规即为法律。同时还颁布了许多指导性文件,它是由FDA提出的完善某条法规或法令的建议,相关技术法规,FDA所遵循和执行的有关技术法规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会通过的法案,一是部门法规。,FDA 执行的法案(1)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案(Federal Food,Drug andCosmetic Act of 1938)。(2)合理包装及标记法案(Fair Package and Labeling Act)。(3)控制辐射、确保健康安全法案(The Radiation Control forHealth and Safety Act of 1968)。(4)营养标识及教育法案(Nu
17、trition Labeling and EducationAct of 1990)。,根据这4 个法案,FDA 制定了大量的部门法规,有规则、程序、要求、规范、强制性安全标准等,其集中汇编于美国联邦典集(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简称CFR)第21 篇中,其中涉及到医疗器械的法规,主要在第1部分(Part1-Part99)基本规则和第8 部分(Part800-Part1299)医疗器械、辐射性产品。,CFR(美国联邦典集)编号 法规名称21CFR800 通则21CFR801 标签21CFR803 医疗器械通报21CFR806 医疗器械的校正、维修报告21CFR8
18、07 医疗器械厂商和初次进口商注册及器械一览表21CFR808 根据联邦政府优先购买州和地方医疗器械的要求豁免21CFR809 在玻璃试管内诊断的人用产品,CFR 编号法规名称21CFR810 医疗器械的回召权21CFR812 研究设备的豁免21CFR813(保留)21CFR814 医疗器械的上市前批准21CFR820(医疗器械生产的)质量体系规则21CFR821 医疗器械的跟踪要求21CFR860 医疗器械的分类程序21CFR861 医疗器械使用的性能标准的制定程序,21CFR862 临床化学和毒物学器械21CFR864 血液学和病理学器械21CFR866 免疫学和微生物学器械21CFR86
19、8 麻醉器械21CFR870 心血管器械21CFR872 牙科器械21CFR874 耳鼻喉器械21CFR876 胃肠-泌尿科器械21CFR878 普通的塑料外科器械21CFR880 普通医院和个人用器械,21CFR882 神经科器械21CFR884 妇产科和妇科器械21CFR886 眼科器械21CFR888 整形外科器械21CFR 890 理疗器械21CFR 892 放射器械21CFR 895 结扎器械21CFR 898 医疗器械用电线电缆的的性能标准CFR:美国联邦典集,FDA 根据医疗器械的安全 与效能的可靠性将其分为3 类:,1类 医疗器械:一般控制,产品必须合乎一般规定要求。2类医疗器
20、械:特别控制,产品必须达到功能标准。在21CFR861 中,FDA 统一规定了对这级医疗器械一系列的强制性规范,包括对医疗器械的材料、结构、性能以及测试检验程序上必须达到的各种标准。只有证明医疗器械符合这些标准、规范,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才能进入美国市场。(3)第3 级医疗器械:最严格控制,上市前必须先经批准。,3 类医疗器械(如器官移植使用的器械)由于直接关系到人生命的维持和延续,危险程度高或者带有试验性质等,FDA 采用最为严格的管理和控制。除达到一般要求和功能标准外,进口医疗器械还要经过FDA 严格的审查和上市前批准程序,只有经过FDA 批准后才能进入美国市场。,美国法规对医疗器械的产
21、品质量要求主要是通过医疗器械的性能标准来规定的。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案的授权,FDA 负责医疗器械性能标准的制定、采用、修改、废除等工作。,医疗器械的性能标准一般规定了以下内容,(1)医疗器械的性能特性;(2)医疗器械的设计、结构、组成、成分和属性,以及它与电力系统、其他设备连接的兼容性等;(3)适合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方法和质量控制程序;(4)检验的方式,由制造商对医疗器械抽验或全验,或者FDA 为保证医疗器械与其性能标准的符合性,规定由FDA 或第三方检验;,(5)检验结果的发布;(6)制造商给买方或FDA 提交医疗器械符合相应性能标准的证明;(7)在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案第5
22、20(e)节授权的范围内对医疗器械销售、流通的限制;(8)标识的形式、内容和使用;医疗器械的正确安装、维护、操作和使用对标识规定的内容有:警告、储存和运输信息、实效期、制造日期和地点、正确使用的预期效果、诊断信息的精确范围、使用指导、与其共同使用的附件或其他设备等。,欧盟医疗器械标准,欧盟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体系由指令、符合性评估程序以及协调标准组成。,欧盟医疗器械指令,根据医疗器械种类不同,欧盟在设立的医疗器械技术委员会帮助下先后制定了三个医疗器械指令: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指令(A IMD 90/385/EEC)、医疗器械指令(MDD 93/42/EEC)体外诊断性医疗器械指令(IVD 98/79
23、/EEC)。,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指令(A IMD 90/385/EEC):于1990年6月制定,199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后进行两次修改,修改号分别为93/42/EEC及93/68/EEC。覆盖了任何经由手术或医疗方法,全部或部分植入人体,或插入并置留于人体自然孔道中的主动式医疗器材,医疗器械指令(MDD 93/42/EEC):1993年2月制定,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1998年6月13日之前为过渡期,而后数次进行修正,修正号为98/79/ec、2000/70/ec、2007/47/EC。该指令适用于医疗器械及其附件,是欧盟管理医疗器械产品的依据。,体外诊断性医疗器械指令(IVD 9
24、8/79/EEC):1998年10月27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该指令适用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及其附件。,MDD指令中正文第9条规定了医疗器械分为、a、b、四类管理。低风险性医疗器械属于I类、中度风险性医疗器械属于IIa类和IIb类;高度风险性医疗器械属于III类。,MDD指令附录I中描述了医疗器械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包括了产品的所有方面,如电磁兼容性、电气安全、性能指标,适用了所有医疗器械(I,II a,II b和III类),共有14项基本要求:前6项为通用要求,适用于所有的器械;后8项为设计和制造要求,可能部分适用。,符合性评估程序,医疗器械上市必须经过符合性评估程序,以证明产品满足指令的基
25、本要求:第类产品要加贴CE标志,可采取自行宣告的方式,即厂商编制产品的技术文件档案,同时自行按有关EN标准对产品进行测试或委托有能力的试验室进行测试合格。,第a类、第b类、第类产品要加贴CE标志,则必须由欧盟指定的公告机构进行符合性评估。欧盟还规定,这几类产品获得CE认证的先决条件是制造厂需能过ISO9000+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取得ISO9000+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的颁发单位应为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MDD指令附录规定了医疗器械产品的符合性评估程序,制造商根据产品分类不同选择不同的程序。,医疗器械协调标准,为了便于制造商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规定,指令应借助于协调
26、化的欧洲标准。标准的参考信息公布于官方刊物上。符合标准既可以认为符合相应的基本要求,尽管基本要求是强制的,标准的使用仍然是自愿的。,指令规定了基本要求,详细的技术规范和定量指标则由相关协调标准规定。协调标准是欧洲标准组织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uropean Committee for Standardization,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EuropeanCommittee for Electrotechnical,Standardization,CENELEC)采纳的欧洲标准。,协调标准可以是CEN 和CENELEC制定的欧洲标准,也可以是其采纳的ISO与IEC发布的国际标准。,欧洲标
27、准化委员会与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欧洲标准委员会(CEN)成立于1961年,是非盈利的国际组织。CEN 负责制定除电子技术和通信技术之外的所有领域的欧洲标准。18个成员国负责无修改的采纳欧洲标准为本国标准。加入国鼓励使用EN标准为其国家标准,但并不强制其取缔与之相矛盾的国家标准,而且EN标准不允许被修改。,CEN制定欧洲标准、协调文件、欧洲预备标准以及CEN报告。欧洲标准以英文、法文和德文的方式公布。CEN和ISO在1991年签署的技术合作协议,该协议旨在尽可能最高程度等同欧洲标准和国际标准,以避免标准化工作的重复进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非盈利国际联合组织。制定单一的电
28、子技术协调标准,负责电子技术及电子工程领域内IEC标准没有覆盖到的地方。CENELEC的成员以IEC成员的身份加入到IEC的工作计划之中。双方承诺交换信息旨在协调欧洲和国家标准,作为交换,且一些CENELEC标准被采纳成为IEC标准。,协调标准的制定,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关于技术标准化和法规领域制定信息规则程序(98/34/EC)中对有关协调标准的制定进行了规范。98/34/EC指令定义欧洲标准为欧洲标准组织采纳的可以重复或者持续适用的非强制的技术规范。根据欧洲标准组织的内部规定,欧洲标准必须转化为其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协调标准虽然在制定程序及法律地位上与其他欧洲标准不尽相同,但协调标准仍然是
29、欧洲标准的一部分,不是一项独立的欧洲标准。从标准代号(EN)、编号方法及名称都与其他欧洲标准一致,在欧洲标准目录中也没有把协调标准单独归为一类。,协调标准在新方法指令的范畴中具有法律效力,但新方法指令又规定其同其他标准一样采取自愿性的原则,制造商既可采用协调标准,也可采用其他标准或技术文件来满足新方法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欧洲标准组织制定协调标准一般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1.对现行的欧洲标准进行审查确认或修订,使之满足授权书的要求;2.将现行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确认为协调标准;3.根据授权书的要求,起草新标准;4.欧盟委员会有时也将欧洲标准组织采用的协调文件采纳为协调标准。,新方法指令下的标准
30、化程序,1.起草授权书,然后征求成员国的意见;2.将授权书传递到欧洲标准组织;3.欧洲标准组织接受授权书;4.欧洲标准组织具体制定一个(联合)程序;5.技术委员会制定标准草案;6.欧洲标准组织和国家标准机构组织公众调查和咨询;,7.技术委员会采纳建议;8.国家标准机构投票/欧洲标准组织批准;9.欧洲标准组织向欧盟传递标准;10.欧盟委员会发布标准;11.国家标准机构转换欧洲标准;12.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国家标准的编号。,在欧盟公报上的医疗器械协调标准 共计272个,3个指令均涉及的标准包括医疗器械生物相容性标准EN ISO 10993系列、医疗器械灭菌、质量体系标准EN ISO 13485、
31、风险分析EN ISO 14971:2007、临床研究EN ISO 14155系列、包装等。指令、协调标准、符合性评估程序共同构成的标准体系能够同时保证管理的稳定与技术的及时更新。,日本医疗器械标准概况,日本技术标准管理机构中政府有较大的作用,政府机构设有专门的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日本的标准包括日本工业标准(JIS)、日本农业标准(JAS)和日本医药标准。,日本医疗器械领域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修定后的之前,厚生省的组织结构将有所变动.这些变动将会在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并使之与国际上的做法更趋一致。,2005年全面实施修订后的药事法,在医疗器械方面,增加了新型生物产品管理条例、对低危医疗器械的第三
32、方认证体系、厚生省评审高危医疗器械的优先权等。对初次获得批准的医疗器械经一定时期后,重新进行审查。,对于新设计的结构新颖的或采用新原理的医疗器械,在获得初次批准后第四年,须再次接受审查。具有新效力、新用途或新性能的医疗器械,则在第三年再次进行复审。,药事法新版规定,低危险率医疗器械(新控制类医疗器械)要由第三方机构作出认证。,厚生省采用国际原则和标准,正在制定确认第三方资质的标准。,标准含有取自ISO和IEC的标准。,厚生省将定期审验所有第三方。,拥有入市批准的公司直接向第三方认证机构申请入市销售许可,第三方机构确定申报的医疗器械是否符合厚生省所颁布的标准。符合性认证须重作更新。,第三方机构可
33、通过审查提交的文件或对生产场所进行实地调查来确定生产厂是否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如ISO13485,若被证实是符合的,生产者或进口者就可销售已获准许的医疗器械产品。在认证后,第三方机构要定期审验生产厂执行质量控制标准的情况。,厚生省通过新制定的制度来确定和监督第三方认证机构,厚生省还将制定认证机构再遵从和承担的工作任务特别职责、工作标准和其他原则。此外,厚生省将会指导认证机构如何工作。,为尽早与国外管理部门进行交流,日本政府编制了日本医疗器械术语集(JMDN)。是和全球医疗器械术语集所含的国际标准相符合。,新药事法对生物制品作出附加要求,以提高适用于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例如,对高危生
34、物制品,有一定体系确保自供至使用者更趋一体化的记录可追溯性。,我国医疗器械标准存在的问题,我国医疗器械标准的发展,制定标准的重点由产品标准向安全标准和通用标准转移,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作为医疗器械的技术法规,其作用也由促进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转为医疗器械市场监督的法定技术依据。,标准的良好适用性是为医疗器械管理法规所用的前提,若标准的适用性不好,立法就很难引用此类标准。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医疗器械标准建立的投入力度。共同快速搭建建立医疗器械基础标准和新产品标准的平台 加快转换国际标准的工作速度,尽快与各类医疗器械国际标准接轨。,建全各类医疗器械标准,为适应医疗器械标准的这种地位和作用的转
35、变,就要保证标准的适宜性和可实施性,因而标准制定过程中的验证工作就尤显重要。,标准中规定的要求、指标、试验方法和判定原则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并能保证切实可行。,要加强标准的宣贯工作。如通过邀请企业参加相关标准的审标会;了解标准的制定过程;加强其对标准内容的理解。,保证标准信息渠道畅通,如标准发布信息及时上网、帮助标准的使用者正确理解标准、应用标准。,组织编写重要标准的培训教材、举办重点标准的培训班及标准实施情况研讨会等。,要提高医疗器械标准的采标率。医疗器械标准制定要与国际接轨,重要的安全标准要争取与国际同步。,积极参与国际上重要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加强国际标准化交流,及时了解国际标准化发展趋势和动态。,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同时面临着机遇和挑战。,为满足医疗器械管理要求,保证产品安全、有效,企业标准化工作有所加强。,社会各界对标准 重要作用的认识不断提高,改革开放的大环境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为标准信息的提供和标准化工作的国际交流提供了便利。,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使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使医疗器械标准真正成为整个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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