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地循环公司燃爆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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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PVA分公司)“815”一般燃爆事故案调查报告2024年8月15日9时43分许,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太西工业园区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停产检修期间发生一起碱甲醇槽燃爆事故,造成2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79.8万元。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救治伤员,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石嘴山市安委办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关规定,经报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成立了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PVA分公司)“815”一般燃爆事故案调查组(以下简称
2、为事故调查组),指定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调查组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工信局、人社局、总工会、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组成事故调查组,邀请县纪委监委和检察院派员参加,依法依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询问谈话、事实材料分析等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建议,并形成了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PVA分公司)“815”一般燃爆事故案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动火作业引起附近碱甲醇槽燃爆造成两人重伤、
3、一人轻伤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L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法定代表人王某平,持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电石、乙醛、乙酸乙烯酯。大地公司内设硅镒分公司(硅镒一分厂)、电石分公司(含电石二分厂和电石三分厂)、PVA(聚乙烯醇)分公司,各分公司生产、安全、环保等单独设置机构、配备人员进行管理,均为非独立核算的生产单元。2.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PVA分公司)(以下简称:PVA分公司),为大地公司直属产业,位于宁夏平罗太沙工业园区,单独设有总经理、安全总监、安环
4、部、生产技术部等职位部门,总经理兼主要负责人为范某华(2024年6月初停产检修前由大地公司董事长委派到岗任职)。PVA分公司下设设备部、生产技术部、有机车间、保障车间等部门,其中有机车间又下设醇解、乙快、聚合等工段。此次事故发生在PVA分公司有机车间醇解工段一期北侧。发生燃爆的碱甲醇槽(CC414C)为醇解工段一期生产装置,醇解工段长为肖某跃。PVA分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开始全线停车,事发前处于停产检修状态。(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1 .公司制度落实情况。大地公司签发并实施了PVA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特殊作业管理制度、醇解车间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于
5、4月22日签批PVA分公司2024年大修检修计划及概算,计划6月27日一8月16日全线停车检修,并于6月21日在计划中新增了安装“二级计量设备”内容;于6月24日制定签发PVA生产线停车方案,明确停车前原料、产品按照时间节点吃空,具备停车条件;于2024年6月21日和2024年8月4日开展了PVA分公司范围内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2 .公司各部分人员责任。(1)范某华,PVA分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责PVA分公司全面工作;(2)郑某兵,PVA分公司安全总监,负责PVA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3)韩某,PVA分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负责技术文件、作业指导书、工艺流程图编制和优化;(4)杨某
6、,PVA分公司设备部部长,负责组织完成设备的改造更新、督促各工段对设备开展隐患排查;(5)邹某斌,PVA分公司有机车间主任,负责乙快、合成、精储、聚合、醇解、回收六个工段安全生产相关工作;(6)王某,PVA分公司包片安全员,负责醇解工段附近日常安全检查工作;(7)肖某跃,PVA分公司醇解工段工段长,负责醇解工段安全生产相关工作;(8)乔某宁,PVA分公司醇解工段技术员,负责醇解工段设备运行、设备工艺等管理,并负责办理此次事故的动火作业票;(9)覃某,PVA分公司醇解工段技术员,负责制定工段的开停车方案,检查停车安全条件,对接工艺指标和备品备件申报。(三)事故发生经过8月15日早8时左右,按照检
7、修计划,肖某跃安排技术员乔某宁负责流量计安装作业票办理工作,乔某宁联系分析人员高某萍到现场进行气体检测,后交由包片安全员王某审核签字,现场醇解工段操作人员高某刚帮忙抬脚手架。9时30分左右,作业现场完成作业票办理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马某到醇解工段碱甲醇槽旁工艺管架上电焊作业安装流量计,现场监护人员许某萍在碱甲醇槽旁地面上对动火作业进行监护;9时43分,电焊作业过程中C号碱甲醇槽发生燃爆,作业人员马某、监护人许某萍和操作人员高某刚均被不同程度烧伤,C号碱甲醇槽体飞落回收工段一期东南角处。(四)事故现场情况L事故现场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位于PVA分公司有机车间醇解工段一期,醇解工段一期北侧设有管
8、廊桥架,管廊桥架上布置有氮气管线、碱甲醇尾气管线、仪表气管线、压缩空气管线等;该管廊桥架南侧约4.4米处(距罐体中心距离)设置有直径3m的C号碱甲醇槽和D号碱甲醇槽,两碱甲醇槽罐体相距0.61m;电焊动火点位于该管廊桥架的仪表气管线上,距C号碱甲醇槽边缘约2.46m,距D号碱甲醇槽边缘约1.5mo受伤人员事发前位置分别位于管廊桥架上动火点处和C号碱甲醇槽北侧罐底附近。2 .事故涉及储罐情况:事发碱甲醇槽为醇解工段一期C号碱甲醇槽和D号碱甲醇槽,编号CC414C、CC414D,直径3m,高度306m,设计最大储量20m3,设计温度常温,设计最大压力0.06MPa,工作压力常压,单台重量2343k
9、g,制造单位淄博鑫实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制造日期2018年8月16日;两碱甲醇槽顶部和侧面底部均设置有检修人孔一处,事发时处于盲板封堵状态;两碱甲醇槽底部通过出料管联通,管口设有阀门;两碱甲醇槽顶部接入同一尾气管线,接入口未设置阻火器及阻轰阀,事发时两碱甲醇槽通过尾气管道处于联通状态。3 .事故涉及管线布置情况:C号碱甲醇槽及D号碱甲醇槽顶部的尾气管线将两碱甲醇槽并联后延伸至北侧管廊桥架处,尾气管线转弯穿过管廊桥架后向下延伸,延伸至管廊桥架下侧位置处设有切断阀,事发时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尾气管线在管廊桥架上与此次实施动火电焊作业的仪表气管线交叉贴临,接触位置存在油漆脱落及锈蚀。管廊桥架、尾气管线
10、及仪表气管线均未设置静电接地。4 .储罐内物料情况:2024年6月27日PVA分公司全线停车,醇解工段碱甲醇溶液未吃空仍有剩余(约13方的碱甲醇溶液),工段长肖某跃安排将剩余物料全部暂存至C号碱甲醇槽。根据DCS系统液位显示:C号碱甲醇槽自2024年6月27日起至7月22日,液位为79.7%。7月23日,DCS系统开始升级,各槽罐液位显示异常,于7月30日恢复正常,液位显示79.7%。2024年8月2日PVA分公司召开开车部署会,计划8月10日进料开车,工段长肖某跃安排于8月7日将C号碱甲醇槽内碱甲醇溶液打入配料室配比,于8月10日将配比好的碱甲醇溶液倒入D号碱甲醇槽暂存。根据DCS系统液位显
11、示:8月7日C号碱甲醇槽(系统上显示为LR415D)液位由79.7%下降至15.7%,直至事发前再未变化;8月10日D号碱甲醇槽(系统上显示为LR415C)液位由0%上升至83.9%,直至事发前再未变化。5 .事故现场破坏情况C号碱甲醇槽被炸飞至原位置西北侧约54.48米处的回收工段一期东南角,罐底脱落,罐体发生变形;C号碱甲醇槽北侧灌木有不同程度烧毁,南侧3个槽罐外层保温棉受不同程度损坏;D号碱甲醇槽底部发生凸起变形;回收工段一期东南角管廊架受飞落的C号碱甲醇槽外壳撞击,出现管道弯曲变形和墙体拐角受损。原固定于C号碱甲醇槽顶部的护栏及与两碱甲醇槽连接的管道均被撕裂。(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
12、失情况该起事故造成2人重伤,1人轻伤,造成2个碱甲醇槽及其附属设施损坏、3处槽罐保温棉损坏,1处管廊桥架损坏,1处灌木丛损毁,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经统计直接经济损失约179.8万元。(六)其他情况作业人员马某持有: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证、高处作业证,均在有效期内;监护人许玉萍已通过公司监护人培训考核,成绩合格。2024年6月26日醇解工段开展了停车前培训,培训内容为停车方案。事故企业未能提供此次动火作业作业票,经调查,当日作业票据在燃爆事故发生时于现场被烧毁。企业仅提供了未盖章的碱甲醇槽设计图,未提供事发位置管道布置截面图。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一)
13、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9时43分,发生燃爆事故,作业人员马某衣物被点燃,从管廊桥架下至地面,在马路边地坪上翻滚灭火,附近人员取灭火器帮其扑灭火焰,管廊桥架下2名灼伤人员迅速撤离现场等待救援。事发时现场附近巡查的生产总监立即赶往现场,组织人员救助伤员和灭火,同时安排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公司消防队电话。9时44分左右,安全总监郑某兵接报后赶往现场参与救援并疏散无关人员;9时46分大地公司消防车抵达事故现场,进行灭火。9时55分左右,现场火势被扑灭。9时58分左右3名受伤人员被送至PVA分公司二道门门口处,其中1名烧伤较轻人员乘坐企业车辆,于10时03分被送往石嘴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救治;10时0
14、3分,救护车到达现场,于10时05分将另外2名伤者送往石嘴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三人接诊后被救护车转院至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救治。至此,现场应急处置及救援结束。(二)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2024年8月15日10时27分许,平罗县应急管理局接PVA分公司电话报告称:当日9时50分许,PVA分公司发生一起燃爆事故,致使3人受伤,目前受伤人员生命体征正常,已送医救治。平罗县应急局高度重视,立即赶往现场,要求企业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现场处置措施,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同时安排当日值班人员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上报事故信息。(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事故发生后,3名受伤人员被送往石嘴山市第三人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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