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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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方向和战斗力标准,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专业高效、规范有序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不断提高城乡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到20
2、25年年底,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内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布局满足遂行任务需要,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到我省建设标准,积极推动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建设志愿消防队。二、加强队伍建设(一)压实建队责任。明确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弥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数量不足、填补乡村专业消防救援力量空白的定位,优化城市消防保护圈,消除乡镇消防力量空白点,逐步织密农村防控网。市、县级政府要按照规定建立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城市灭火救援力量建设,健全乡镇农村灭火救援力量体系,配齐人员、装备,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消防救援力量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各地要细化消防救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
3、保障、退役军人事务、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保障政策,合力推动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高质量建设发展。(二)细化建队任务。2025年5月底前,市、县级要出台本级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应建未建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地方,要逐一制定补建计划,于2025年年底前建成投用。建立消防救援力量动态调整机制,国家、我省相关标准要求发生变化或当地城乡发展布局调整时,要及时核定建队需求,优化消防救援力量布局。(三)规范建队验收。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的验收由县级政府向市级政府提出申请,市级政府组织消防救援、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验收,验收结果报省
4、消防救援总队备案。本实施意见印发前已建成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要于2025年年底前完成验收;后续新建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在投入执勤前要按照规定程序报请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当地政府要限期整改,及时申请复验。对已经通过验收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整合、变更;确需撤销、整合、变更的,须征求市级消防救援部门意见,经市级政府同意后报省消防救援总队备案。三、加强教育管理(四)明确队伍属性。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是具有公益属性的消防组织。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对交由消防救援部门管理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人员招录、日常管理、绩效
5、考核等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五)明确人员身份。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是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消防安全巡查、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专业人员,宜单独编队、专职专用,实行劳动合同制,严禁采用劳务派遣用工,一般就近分配到其生活所在地工作。本实施意见印发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到期后,由其管理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制发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证件。(六)明确管理体系。各地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指导本地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管理,将其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勤体系,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训练、统一荣誉。城市、县城建成区内的政府专职消防
6、队伍由当地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管理,经市级消防救援部门评估合格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可以由当地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管理。具体评估办法由省消防救援总队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七)规范人员招录。各地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编制本地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用人计划,报请本级党委、政府批准后,采取公开招录等方式组织实施。对交由消防救援部门管理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人员招录由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具体办法,市级消防救援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其他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人员招录由其管理单位组织实施。招录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年满18周岁,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通过资格审查、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同
7、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其从事灭火救援时间计入定级时间。(八)规范岗位等级和职业资格。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岗位等级任期管理,其岗位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对应国家职业资格的相应等级。岗位等级内细化设档,并设置对应的薪酬待遇标准。具体的岗位等级比例、岗位职责、任职年限、晋级晋升等事宜,由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制定实施办法。本实施意见印发前已参加工作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其管理单位组织等级套改。(九)规范培训晋级。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入职、在岗和晋级培训,岗位等级逐级晋升,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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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 关于 全面 推进 地方政府 专职 消防 队伍建设 发展 实施 意见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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