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docx
《贵阳市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阳市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docx(1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贵阳市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节能审查程序,改进节能审查管理方式,提高节能审查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19)1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8)48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告知承诺分为先承诺后审批和承诺代审批两类。先承诺后审批是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行政审批申
2、请,发展改革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材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在收到符合要求的承诺书等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节能审查批复文件。承诺代审批是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行政审批申请,发展改革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遵守告知事项、符合审批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能够按照承诺提交相关材料。发展改革部门在收到符合要求的承诺书等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签章后的节能审查承诺书,以签章后的节能审查承诺书和区域节能报告审查意见代替项目节能审查
3、批复文件。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项目:(一)先承诺后审批适用于贵阳市及各区(市、县、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标准厂房项目和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中公共建筑面积不大于3万平方米),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IOOO吨标准煤以上(含IOOO吨,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或年电力消费量在500万千瓦时以上(含500万千瓦时)。(二)承诺代审批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区域节能审查的区域负面清单以外的一般项目,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IOOO吨标准煤以上(含IOOO吨,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或年电力消费量在500万千瓦时以上(含500万千瓦时)。第四条对实行告知承诺的
4、行业或项目类别,由市发展改革委制定节能审查告知书示范文本和节能审查承诺书示范文本,并向全社会公布。第五条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时,由发展改革部门向建设单位下达节能审查告知书,节能审查告知书应包括下列内容:(一)节能审查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和相关条款;(二)节能审查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S)需要建设单位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四)建设单位做出承诺的时限和法律效力,以及逾期不做出承诺、做出不实承诺和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五)发展改革部门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第六条申请人收到告知承诺书,愿意做出承诺的,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将经签章的节能审查承
5、诺书及相关材料递交发展改革部门。不愿做出承诺的,仍按原节能审查相关规定办理节能审查批复事宜。节能审查承诺书的基本承诺内容如下:(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二)已经知晓发展改革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S)自身能够满足发展改革部门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四)能够在约定期限内,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告知的相关材料;(五)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六)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愿的表示。第七条对符合本细则第三条先承诺后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收到符合要求的承诺书等资料后,直接出具节能审查批复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节能审查批复文件3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节能报告等资料,由发展改革部门
6、组织审查。在节能审查中如发现项目存在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使用国家明令的淘汰设备等问题,撤销审批决定。对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承诺代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收到经建设单位签章的承诺书以及告知书约定的材料,应审查是否符合告知书和承诺书的要求。节能审查承诺书经发展改革部门和建设单位双方签章后生效。节能审查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发展改革部门和建设单位各保存一份。第八条对按照本细则开展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未取得节能审查批复文件或经发展改革部门签章的节能审查承诺书前,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第九条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在受理项目建设单位节能报告先承诺后审
7、批或承诺代审批后的半年内,对建设单位承诺内容或节能报告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杳,对未落实承诺内容或节能报告中相关节能措施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建设单位应按照整改通知要求按时整改。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承诺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节能审查承诺书相关约定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贵阳市节能审查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试行)(筑发改环资(2019)27号)同时废止。附件:L贵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先诺后审”告知书2 .节能审查先诺后审”承诺书3 .贵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以诺代审”告知书4 .节能审查“以诺代审”承诺书附件1:贵阳市固定资产投资
8、项目节能审查“先诺后审”告知书根据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方式,减少工作环节,提高行政效率,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工作中推行告知承诺,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1、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黔发改环资(2017)1148号)2、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提交并接受查验的材料项目建设单位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先承诺后审批”告知书后,愿意做出承诺的,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提交以下
9、材料:(1)节能审查“先诺后审”承诺书;(2)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3)项目基本情况表。3、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事项项目建设单位需要在节能审查承诺书中,承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遵照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具体承诺事项要求如下:(1)承诺项目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2)承诺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能效水平;(3)承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技术工艺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规范的要求;(4)承诺项目的主要用能设备均不采用淘汰落后设备,并能够满足相关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标准;(5)承诺项目建成后将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管管理通则配备能源计量器具;(6)承诺项目实施建设和运营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阳市 节能 审查 告知 承诺 实施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90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