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任期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细则.doc
《村干部任期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村干部任期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细则.doc(3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村干部任期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细则 村干部任期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细则精选篇1第一条、工作例会制度1、驻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00在区召开周工作小结会。2、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3、主要任务:听取驻村工作汇报,交流驻村工作经验,研究推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工作例会由驻村工作队长和乡党委负责人共同召集。会后,要及时将上月工作情况报县委党建办。第二条、工作报告制度1、驻村工作队要建立挂帮工作台账,填写办理的实事、协调的项目、解决的问题等,挂帮工作情况每月报乡同步小康办。2、驻村干部要坚持记录民情日记,记录办理的实事、完成的具体工作等,每月初将上月工作情况报乡党委,遇重大事项随时报告。3、驻村干部要对本村万村千
2、乡网页的内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上传一篇驻村工作信息(小罗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飞负责)。4、在4月30日前负责所驻村村志编写初稿审定。第三条、考勤管理制度各村负责对驻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驻村干部请假1天的,须经所驻村支部书记批准;请假2天的由乡党委审批同意;3天以上的,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转载于:小龙文档网:包村干部管理制度)。第四条、组织纪律制度严格实行“六不准”:不准干扰基层的正常工作,不准收受基层的馈赠,不准违规驾驶公车,不准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参加赌博活动,不准牵扯基层干部的过多精力。第五条、考核管理制度驻村干部与区包村干部职工同管理、同监督、同考核。重点实行“十个一”考核管理:制
3、定一个村级发展规划,制定一个驻村年度工作计划,建设一个发展型的村级班子,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开展一次以上实用技术培训,记录一本民情日记,提供一份考勤记录,撰写一个工作总结,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村干部任期责任考核管理制度细则精选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青山湖区村干部管理办法(修订),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指导思想。大力加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善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人才队伍,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推动全
4、区建设实力、繁荣、和谐的发展先行区,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第三条管理范围。本细则所指的村干部,是指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即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党委研究任命的非两委干部。第四条管理原则。村干部管理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主要由镇党委负责。村党组织书记的任职须经过区委组织部、区委审批,其考核、评议结果要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村委会成员由区民政局备案。第二章干部任用第五条基本原则。村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选举原则;通过贯彻上述原则,让一批综合素质好、
5、致富带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第六条主要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好,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群众公认度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工作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致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第七条基本条件。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应在52周岁以下。有特殊贡献或荣获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的先进个人)的村党组织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的,其任职年龄可以
6、适当放宽,但必须经过镇党委集体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审查同意;村干部文化程度应达到高中(中专)以上,其中新任村主要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下同)和40周岁以下的其他村干部一般要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新任村主要干部要掌握1门以上的致富技能。第八条选拔渠道。村干部的选拔坚持因地制宜,采用内选、公开选拔、下派等多种方式,注重从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企业骨干、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对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村,可下派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机关干部到村任职,也可以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的界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同时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采用以城带乡、强村带弱村
7、、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组织书记,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第九条选拔方式。村党组织成员的选拔,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两推一选”、“两推直选”和组织任命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自荐海选”。第十条干部职数。村两委干部坚持“双向进入、交叉兼职”的原则,有条件的村的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实行“一肩挑”。村党组织和
8、村委会成员总职数原则上控制在5-7人,规模较大、经济较发达的村最多不超过9人。具体职数,根据人口、经济规模、工作任务等实际情况,依照法律和组织程序研究确定。对村计生专干、治保主任、会计、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等职务,原则上由村两委干部兼任。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由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报请镇党委研究批准后方可任用,但最多不超过3人,并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备案。村纪委委员须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民兵营长应设专职(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一般不超过两职),民兵营长是中共党员的,参加村党组织委员会。第十一条优选优用。配合区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积
9、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_人选。第十二条精简人员。各村要认真清理村离职、离岗人员,防止人为扩大非村两委干部人数,杜绝人浮于事、吃“空饷”的现象。因工作需要聘用工作人员的,都必须报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擅自聘用人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三条档案管理。镇建立村干部的个人人事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规范管理。档案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村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简历(每三年填写一次简历)、学历、自传、入党(团)资料、考察资料、鉴定材料、工资审批表、考核评议、培训和奖惩等与个人工作、生活、思想、学习有关的情况。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村党组织书记主要职责根据
10、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前实际,其主要职责是:1、推动科学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带领农村致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村收入。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
11、集体经济实力。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4、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_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村群众崇高科学
12、、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5、加强村党支部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大会的决议。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加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其主要职责
13、是:1、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2、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主持日常村务,负责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实施。3、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提出和实施本村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及其他公共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完善本村生产的协调、服务体系,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巩固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4、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5、教育和推动村民依法履行纳税、_、接受义务教育及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6、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展教育事业
14、,普及科技卫生知识,防止发生贩毒吸毒、赌博等邪教的非法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7、抓好综合治理,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促进村际、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8、按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定,负责依法筹集生产资金和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管理好本村财务,实行村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9、负责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建议。10、负责向村民大会报告工作。第十六条其他村干部要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本村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对口指导。第四章教育培训第十七条教育培训目的。着眼于形成农村基层干部
15、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坚持学历教育、岗位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政治理论教育相统一,全面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加强“学习型”村级组织建设。第十八条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包括_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精神等;二是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道德规范、廉政规定等;三是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知识等;四是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第十九条教育培训方式及要求1、学历教育。支持和鼓励村干部参加自考、电大、党校、函授及高等院校学习。对获得大专(含)以上学历
16、的村干部,学费可由村集体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到_年,村干部100%达到高中(中专)以上学历,7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本科学历有一定比例,研究生学历有一定数量。2、岗位培训。村干部一律持证上岗。凡新任村干部须参加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依托区镇党校,建立农村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师资队伍由省、市、区有关专家学者和区、镇涉农单位的骨干力量组成。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办班封闭教育培训方式,所有村干部每年都要接受一次轮训,每期学习时间不少于7天,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镇党委充分发挥自身党校教育培训村干部的阵地作用,积极采取以会代训等措施对村
17、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3、实践锻炼。经济条件较好的村要有计划地组织村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经济相对薄弱村要依托“联创联带”这一活动载体,有计划的安排村干部到结对村跟班学习,达到开阔视野、借鉴经验、完善思路、促进发展的目的。同时,要发挥“三培两带两服务”(党员创业)示范基地的作用,对村干部进行实用技能培训,提高村干部“双带”致富的能力。4、日常教育。村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集中学习等方式,认真抓好村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落实好“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以及干部自学,不断提高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开展优秀村干部巡回宣
18、讲活动。镇党委定期组织人员下村抓好督促检查。第五章报酬待遇第二十条在职村干部的报酬1、在职村干部报酬分正职、副职、一般干部三个档次。享受正职待遇的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享受副职待遇的为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享受一般干部待遇的为其他村两委委员及镇研究的非两委人员。兼任了民兵营长、计生专干、治保主任的村两委委员,享受副职待遇;本办法实施前,镇党委已经明确享受职级待遇的村有关人员,按原办法执行;新任村干部按本办法执行。任职期间被降级村干部的待遇,由镇党委根据降级情况研究确定,正职降级后待遇的确定须报区委组织部审定。2、在职村干部的报酬由固定补贴和绩效补贴组成,具体标准由镇党委研究确定。
19、固定补贴一般不高于上年全镇农民人均收入的2倍,绩效补贴由镇党委根据当年对村级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各行政村必须在确保村干部固定补贴的前提下发放绩效补贴。3、正职享受全额报酬,副职享受正职的95%,一般享受正职的90%。4、现任村干部原则上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村党组织确认后,报镇党委存档备案,并不得更改。5、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因年龄原因离任的,继续按照原有办法缴费至其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为止,期间可以享受党委文件规定的固定补贴待遇,其它一切补贴待遇不得享受;因组织批准辞职、换届落选等原因离任在村任职满一届以上的
20、,本人可以继续参保,但村集体不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如不继续参保,则按社保有关政策执行;因严重违纪或违法被免职的,或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离职的,集体也不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是否续保按社保有关政策执行。凡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干部,不管因何原因离任都不得享受一次性补助和村集体退休补贴。6、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现任村干部到退居二线,以及退休时仍按京发_9号文件执行,也可以在离任时享受一次性补助,村集体不得为其投其它性质的养老保险,但被撤职或擅自离职的不得享受离任一次性补助。7、村干部离任一次性补助按京发_9号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所涉村干部报酬、一次性补助、养老保险缴纳档次必须经过有关组织程序,
21、研究、公示、上报。第二十一条现有退居二线村干部(协理员)待遇。本办法实行之后,取消“退居二线村干部”和“村协理员”这一身份及其待遇。现有退居二线村干部(协理员)可选择下列办法之一享受待遇:一是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在职村干部的缴费办法,缴费至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为止,期间享受党委文件规定的基本工资待遇,其它一切补贴待遇不得享受;二是参照村干部离任一次性补助办法执行。第二十二条退休村干部待遇。本办法实行之前已办理退休的村干部的待遇按原有办法执行。在本办法实行之后,退休村干部不再享有其它待遇。第二十三条农村“两老”待遇1、农村“两老”指老干部、老党员。2、认定标准。老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
22、55周岁的离任村干部,在村工作20周年以上且担任正职15周年以上的,或在村工作并担任实职30周年以上。老党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党龄达到40周年。3、生活补贴标准。老干部的补贴标准:每月按照每个工作年限10元的标准补助。老党员的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农村“两老”生活补贴经费由村集体负担。4、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未经镇党委批准擅自离职的、因违法违纪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的人员,不能享受“两老”待遇;同时符合“两老”标准的,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种补助;本办法实行前就已经享受补贴待遇的老干部、老党员,同时符合“两老”标准的,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种补助;从外单位转入村的有退休工资或享受了
23、企业改制待遇的党员,不能享受“两老”待遇。第二十四条定期体检制度。每年组织在职村干部体检,建立村干部健康档案;组织在职村干部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体检、大病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村承担。第六章养老保险第二十五条参保对象。从_年1月1日起实行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对象为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现任村干部,包括现有退居二线村干部(协理员)。第二十六条缴费年限。现任村干部从任职当年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和补记个人账户。缴费比例按上级社保政策规定执行。担任村干部职务如有间断,其任职年限在补缴养老保险费时可以累计(曾在乡镇机关及其下属企业的任职时间可以一并计算)。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干部 任期 责任 考核 管理制度 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93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