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1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资规发(2023)1号)各管理单位、各市州、甘肃矿区、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厅机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全省自然资源科技创新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规范和加强自然资源科技项目管理,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甘资发(2021)54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2月22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全省自然资源科技创新管理水平和服务
2、能力,切实加强和规范自然资源科技项目管理,依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甘资发(2021)54号)等文件,结合我省自然资源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的自然资源领域科技项目。第三条科技项目管理遵循“实用、管用、好用”的原则,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第四条项目类型包括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一般科技项目和成果培育项目等,对厅系统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高水平科研团队以及优秀科技创新青年人才等给予优先支持。第五条项目经费为厅安排筹措的自然资源科技创新经费和自筹项目经费。第六条自筹经费项目按照厅科技项目进行管理,除经费来源不同,其他方
3、面同等对待。第七条管理单位、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平台等为科技项目申报主体,根据省与市县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对市县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鼓励各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及具有科研实力的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由多个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项目牵头单位要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厅科技发展处主要职责:(一)根据国家和省上部署,结合全省自然资源主责主业实际和科技发展需求,编制并发布项目申报指南;(二)负责开展项目立项、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三)下达项目任务书;(四)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点问题;(五
4、)实施项目绩效评估评价工作;(六)组织推动项目成果的转化应用;(七)为项目实施提供相应支持,创造良好环境。第九条项目推荐单位主要职责:(一)负责职责范围内项目的遴选、预审、推荐工作;(二)监督落实项目自筹经费;(三)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期实施和完成项目,监督经费的使用,初步审核项目重大调整事项等;(四)推动项目成果的转化应用;(五)配合厅科技发展处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第十条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职责:(一)按项目任务书实施项目;(-)落实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三)按要求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资金使用情况等;(四)接受厅科技发展处的监督;(五)负责提交
5、项目验收所需的有关材料及财务决算报告,按期完成项目验收;(六)履行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责任,推动项目成果转化与应用;(七)需要承担的其他职责。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主要职责:(一)负责项目实施、总结、成果验收、资料汇交等具体工作,并对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解决、报告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三)严格执行项目计划,确保研究目标实现,并接受省厅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督检查;(四)需要承担的其他职责。第三章项目储备第十二条厅科技发展处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入库评审等工作,按照“统筹规划、择优推荐、动态更新”的原则,负责建立省级自然资源科技项目储备库。第十三条厅科技发展处围绕自然资源主责主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
6、,从省级自然资源科技项目储备库中,将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统一纳入到厅项目库。第十四条对符合省级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基础研究等科技计划申报条件的项目,厅科技发展处从省级自然资源科技项目储备库和厅项目库中择优推荐。第四章项目立项第十五条项目立项一般应包括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审核审批、签订任务书等基本程序。第十六条项目申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1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二)项目申请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健全的科研管理制
7、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三)项目申请应当具有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创新性与可行性,预期或者已经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科学价值;(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请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五)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实际负责人,一年内只能申请主持1个项目,参与不超过2个项目;(六)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不得申报。第十七条项目申报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不得与己立项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内容重复;(二)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限制申报;(三)符合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第十八条项目按申请单位的行政隶属或属地关系申报。市(州)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市(州)自然资源局初审
8、和推荐;管理单位所属单位由管理单位初审和推荐;直属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自行组织初审和推荐。第十九条厅科技发展处对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的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对受理的项目组织专家或委托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需要进行专家质询论证或现场考察。第二十条原则上拟安排的科技项目从厅项目库中选取,厅科技发展处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项目立项建议,提交厅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调查不属实的项目,下达项目立项通知,项目实施期限按项目立项通知下达月的下月起计,以月对月计算。第二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在收到立项通知后按照有关要求签订任务书,经承担单位和推荐单位初审
9、后上报厅科技发展处。第二十二条任务书主要涉及项目的主要目标、研究内容、量化考核的技术和经济指标、经费预算等,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章项目实施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任务书的约定,落实项目自筹经费、工作条件和其它资源保障,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几个单位共同参加的,由项目牵头单位组织实施。第二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项目经费,为每个项目经费设立台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第二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应分目标、分阶段落实项目任务书的各项任务,明确项目团队人员分工,协调参与单位,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第二十六条项目执行期间,项目任务书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对项目目标任务、技术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甘肃省 自然资源 关于 印发 科技 项目 管理办法 试行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232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