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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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各区财政局、金融局(办)、科委,各在沪银行:为引导和鼓励在沪银行不断加大对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也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国际伪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等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继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为切实做好信贷风险补偿工作,我们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型
2、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2022年12月30日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2023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在沪银行加大对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公贷长效机制的通知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了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精神,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市区联动
3、”的原则,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为调动本市在沪银行的积极性,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加快不良贷款处置,本办法支持各银行选取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特点的信贷品种参与信贷风险补偿试点(以下简称“试点贷款”),但不包括已获得保险公司保险、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以及享受其他同类风险补偿政策的贷款。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进行划分。本办法所称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进行划分。如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调整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为自2022年1月1日起2年内,各银行向本市各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放的“试点贷款”本金。已获得保险公司保险、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以及享受其他同类风险补偿政策的贷款不纳入“试点贷款”范围。本办法所称的“不良贷款”,指银行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确定的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本办法所称的“不良贷款净损失”,是指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试点贷款”,在贷款到期后,获贷企业未能按合同约定向银行偿还贷款,银行依据相关合同完成所有法律规定的追偿手续后,
5、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17)90号)有关规定核销坏账时所发生的实际损失,损失必须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规定的有关资产损失确认的相关条件。第二章补偿的机制和标准第五条为鼓励和支持本市各银行积极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业务创新试点,市、区两级财政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对本市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放贷款所发生的超过一定比例的不良贷款净损失,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35:65的比例给予相应的信贷风险补偿。第六条信贷风险补偿具体标准为:(-)对银行“试点贷款”
6、不良贷款率0.8-3%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25%;对“试点贷款”不良贷款率3-5%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55%。对“试点贷款”不良贷款率超过5%以上部分不予补偿;(二)为引导银行加大对本市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以及科创等重点行业企业信贷投放,由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按年确定重点行业目录。对该目录涉及的“试点贷款”(以下简称“重点行业试点贷款”),不良贷款率0.5-3%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25%;不良贷款率3-5%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55虬对“重点行业试点贷款”不良贷款率超过5%以上部分不予补偿。第三章补偿对象和申请条件第七条申请信贷风险补偿的银行,必须同时
7、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在沪设立,有完善的治理机构和内部组织结构;(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按照银保监会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对中小微企业“试点贷款”进行分类,准确计提不良贷款拨备;(三)按规定尽职尽责追索不良贷款,并做好统计工作;(四)按规定及时、准确申报信贷风险补偿相关数据。第八条申请信贷风险补偿的“试点贷款”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二)贷款对象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第四章补偿额的计算第九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以各银行申报并获批的“试点贷款”品种为范围,以上海分行为单位(注:如为注册在沪的法人机构,仅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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