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docx
《关于加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docx(10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加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年8月,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为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创建推荐城市。为确保我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食安办(2021)8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进科学监管,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快建立科
2、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大力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创建目标通过示范创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充分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监管体系运行效率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顺利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验收,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
3、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地区、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明确,监管措施严格高效。基层食安办建设趋于完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监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充分提升,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能力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投入进一步加大,监管能力提升得到切实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得到严格落实,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三)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强化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实现全市食品安全
4、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舆论引导能力不断提升,风险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各类食品安全社会团体、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强化示范带动,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密切协同的食品安全多元化治理格局。(四)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和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和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持续提升。(五)各项指标圆满完成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100%O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覆盖率100%,合格率95%以上。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o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6批次/千人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
5、率达到98%以上。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100%o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100%o食品类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98%以上。库存粮食质量监测覆盖率达到25%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80%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80分以上。三、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统一推进。市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推进创建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创建主体,各相关部门全面履行创建责任,严格按照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好创建工作,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创建格局。(二)问题导向,突出实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破难治乱,努力消除隐患,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6、三)积极创新,健全机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完善符合当前实际、富有管理成效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新机制、新方法,构建从农田到餐桌覆盖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和与之相配套的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的考评、问责、结果运用等机制。(四)齐抓共管,共建共享。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积极发挥企业、行业、公众、团体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引导社会各方共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享创建成果。四、主要任务和分工(-)健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1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把食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政府
7、跟踪督办内容。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建立市、县、乡、村四级领导包保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发挥市县(区)食安办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考评督导作用。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2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专业监管体系,有效落实“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明确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市级有关部门建立专业监管
8、、工作衔接以及社会协管机制,食品安全实现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3 .加强财政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持续加大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二)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1 .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监管机构装备、检验检测设备的配备,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基层监管机构工作职责,统一制定并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绩效考核、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等工作制度,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程序
9、化。建立一支与食品安全监管实际相适应的专业化职业化检查队伍。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执法装备设施达到相应建设标准。加强村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落实考核与报酬经费保障。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提供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2 .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市、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施、人员配置到位,具备监督抽检项目中相应的检验能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得到稳步加强。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0、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3 .完善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配套出台本地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相关措施,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4 .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及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各县(区)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
11、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5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食品安全纳入本地科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加强新技术成果在食品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6 .加强智慧监管。推进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及时归集和综合运用相关数据,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实施智慧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三)严格食品安全监
12、管执法1 .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格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严格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生产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特殊食品监管、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管理。在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2 .严厉
13、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明确案件查办事权,完善案件查办制度,严格规范案件查办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发生。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和“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侦办要求。建立健全食品案件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集中整治网络餐饮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走私、保健食品行业违法生产经营和营销、欺诈误导消费,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14、: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供销社,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3 .强化抽样检验。强化组织协调,市县联动,组织力量均衡推进全年抽检计划。紧扣重点领域、重点业态,进一步增强科学性、靶向性,提高抽检效能。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1 .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
15、况进行自评自查,主动监测其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2 .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对从业人员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规范要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五)基本形成社会共治格局1 .健全食品
16、安全诚信体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诚信守法教育活动,建设诚信守法企业文化。健全信用监管制度机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及时归集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强化信用信息运用,进行信用分级,实施分类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2 .推动反食品浪费工作。制定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推进粮食节约减损,制止餐饮浪费,促进食品合理利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及时查处食品浪费行为。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7、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3 .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推动力度,不断提高投保企业覆盖面。督促保险公司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宣传普及,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牵头单位: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4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完成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线上线下一体化,应用全国统一平台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业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5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预警。深化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按照科学、客
18、观、及时、公开原则,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开展风险交流和预警。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6 .积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创新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形式。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相关食品行业协会7 .推进产业
19、高质量发展。打造以甘蔗、茶叶、核桃、坚果等高原特色农产品为主的“绿色食品牌”。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通过与新业态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六)实施十大行动1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提升行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各项管理措施。禁止污水灌溉,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
20、料。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降低粮食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按照要求做好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出厂入市。健全制度机制,实行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推进农产品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21、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不断加强农产品追溯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2 .粮食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粮食收购备案制度,督促粮食购销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格落实出入厂(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确保粮食质量出入库检验、储存品质检验率达100%o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改造提升粮食仓储设施功效性能。加强对粮食烘干企业、粮食加工企业、批发贸易企业原粮的质量安全检查,严格储粮药剂使用规程。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库存粮食质量检测覆盖比例
22、不低于库存数量的25%,库存粮食监测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IOO虬强化超标粮食处置工作,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实施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闭环处置,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严防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饲料加工环节,严防倒卖定向用途粮食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3 .食品生产信用监管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生产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及时归集食品生产信用信息,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评定,构建信用分级机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加快 创建 国家食品 安全 示范 城市 工作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239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