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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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薛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薛城区减灾委员会目录1总则61.1 编制目的61.2 编制依据61.3 适用范围61.4 工作原则72组织指挥体系72.1 区减灾委员会72.2 区减灾委办公室82.3 区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93应急准备243.1 资金准备243.2 物资准备243.3 通讯和信息准备243.4 装备和设施准备253.5 人力资源准备253.6 社会动员253.7 科技准备263.8 宣传、培训和演练264信息管理265预警响应275.1 启动条件285.2 启动程序285.3 预警响应措施285.4 预警响应终止296应急响应296.1 I级响应296.2 II级响应3
2、26.3 Ill级响应356.4 IV级响应376.5 信息发布396.6 其他情况40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407.1 过渡性生活救助407.2 冬春救助407.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428附则438.1 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监管438.2 奖励与责任438.4 预案管理与更新438.5 制定与解释部门44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
3、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枣庄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凡在我区范围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或邻区发生的严重影响我区的地震)、山体崩塌、滑坡、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般事故的处置、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或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根据需要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1.4 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
4、民基本生活。(二)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三)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2组织指挥体系2.1 区减灾委员会区政府设立区防灾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意外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在全区范围内紧急协调、调用各类应急力量、物资和设备;研究制定全区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配合省、市减灾委协调开展我区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
5、救助活动。上级预案启动时,按照上级指挥部的指示开展救援工作,及时总结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区减灾委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和薛城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外事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气象局、薛城公路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区发改局、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商促
6、局、区红十字会、区融媒体中心、薛城武警中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防事务中心、区人武部、薛城供电部、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区电信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2.2 区减灾委办公室区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以及区减灾委专家组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制定区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组织全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灾害损失统计汇总,组织
7、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承担上级下拨、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负责震情监测预报、震情趋势判定、地震现场调查等工作;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协同组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和应急救援;开展地震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事故现场组建现场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3 区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区委宣传部:根据区减灾委办公室提供的防灾减灾救灾信息
8、,协调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正确把握全区救灾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宣传报道;拟定外宣报道口径,组织、协调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和新闻发布。区发改局: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程序组织防灾减灾项目的立项审批、概算审查等工作,积极争取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建设;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粮食和物资储备等灾情损失的统计上报。区工信局:负责监测分析灾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指导灾区工业企业抢险救灾、停工停产、因灾毁损厂房等灾后恢复重建、复工复产等工作;负责统计报告全区工业受灾情况;负
9、责协调做好抢险救灾通信的应急保障工作和灾后通信设施恢复抢修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受损企业、通信基础设施的灾情损失的统计上报。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灾区教体系统安全和应急管理,收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和灾区中小学因灾停课情况;协助灾区政府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灾后校舍等恢复重建。负责组织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做好自然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做好教职员工、学生自然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助能力;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和维护,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负责教体设施灾情损失的统计上报;协助做好灾区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工作。区科技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防灾
10、减灾救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支持技术装备研发;负责受损科研机构等灾情损失的统计上报。区民政局:负责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负责灾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负责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等灾情损失的统计上报。区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会同相关部门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请领、分配、管理和监督工作。区审计局:负责监督管理防灾减灾资金的使用和审计。区人社局:负责组织灾区群众劳务输出,维护灾区务工人
11、员合法权益。加大受灾地区就业帮扶力度;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奖励优待等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宣传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估、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临灾避险演练;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做好灾区测绘和地理信息保障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林业、湿地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负责指导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12、的监督管理及保护修复;负责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国有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耕地、林地、地质等灾害损失的统计上报工作。区住建局:负责灾区毁坏的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和恢复;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建筑和燃气、供暖相关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安全评估、鉴定、恢复重建等工作。监督实施全区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负责全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指导灾区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负责受损住宅用房、供热、供气等灾情损失的统
13、计上报。区交运局、薛城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灾民疏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输送的公路、水运设施抢通保通和维护管理工作,开通减灾救灾“绿色”通道;根据减灾救灾工作需要,组织应急运输车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全区公路交通安全监督、水运航行安全信息发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避险等工作;负责道路、水运等灾情损失的统计上报。区城乡水务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水利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保障灾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障灾区生活、生产用水的供应,承担防御期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提供防洪抗旱、水利工程等防灾减灾救灾对策与建议;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
14、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对全区水利工程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指导灾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指导灾区河道、湖泊、水库以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灾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汛情旱情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承担防御洪水抢险救援的技术支撑;负责水利设施的灾情损失统计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防御和灾后指导生产救助工作;指导渔业防灾减灾和灾害生产恢复;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农作物疫情、水生动植物以及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及时报告农作物病虫害、水生动植物和动物疫情等灾害信息
15、,指导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承担动物疫病日常工作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指导畜牧养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御研究,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负责农作物受灾、牲畜、水产养殖、农业机械等灾情损失的统计上报。区卫健局:负责灾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专家对灾区基本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建议;根据灾区需要组织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发生、传播和蔓延;负责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
16、监督等工作;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医院、医疗机构等灾情损失的统计上报。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全区应对自然灾害类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镇(街)、工业园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
17、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负责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地质灾害等即时监测,确定扩散方向,确定污染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进行影响评价,对灾区环境进行监测和实时报告;对灾害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指导当地修
18、复。负责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监测及环境保护;加强灾区环境管理,防范环境风险,开展灾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等灾情损失的统计上报。区人武部:薛城区人民武装部根据区减灾委的指示和命令,协调驻薛部队,组织指挥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灾区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薛城公安分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负责灾区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秩序维护,以及灾害期间灾区社会秩序稳定;积极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工作;确保救灾物资运输安全畅通;依法打击灾区盗抢违法犯罪,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违规人员;负责全区公安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区文旅局:负责指导灾区文
19、旅、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防灾减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协调广播电视媒体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报道工作;突发性灾害发生时,及时协调广播电视媒体播报救灾紧急公告,及时向社会通报救灾工作情况;指导区旅游景区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协调灾区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等工作,指导灾区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自然灾害应对工作,加强自然灾害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做好景区景点防灾避险和受灾游客安全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受损文物保护、旅游景点、有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公共服务机构等灾情损失的统计上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落实灾区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查处价
20、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食品风险预警相关工作;保障灾区日用生活所需的商品、主要副食品供应,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区统计局:负责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配合区减灾委办公室做好其他统计工作。区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灾区落实受灾群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建成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等城市自然灾害天气防灾救灾减灾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行业的应急管理,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负责城区的广告牌匾的安全维护加固工作;维修城区
21、内排洪沟、下水道及道路水篦子、检查井等设施,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灾后开展相关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安全评估、鉴定、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市政受损设施灾情损失的统计上报。区商促局:监测分析灾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稳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组织跨地区的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动用国家储备商品稳定灾区市场;组织和协调商业、物资储运销售单位、大型商超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大型商超的灾情损失统计上报。薛城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灾情
22、评估;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与相关部门建立相应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供气象灾害防御建议和对策,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加强跟踪监测天气变化,千方百计捕捉时机,全力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受损气象设施灾情统计报送。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调出。区人防事务中心: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
23、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配合发布避灾避险警报;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参与组织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活动。区林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管理工作,指导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相关工作;负责消防监督检查以及火灾应急救援,做好消防知识科普宣传及演练。薛城供电部:负责辖区内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指导和组织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保障灾区电力供应;尤其是抢险现场的应急电力供
24、应工作;负责受损供电设施灾情统计报送。区慈善总会:广泛挖掘慈善资源,组织实施全区慈善募捐活动,开展对内、对外赈灾等紧急募捐;指导、审批灾区安老、慈孤、扶危、济困、助医、助学、助残等社会救助活动。区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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