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场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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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市商场租赁合同合同模板出租方: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住址:联系电话:,传真:承租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住址:联系电话:,传真:本合同双方鉴于: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涵义本合同用词用语除文本另有明确的文字说明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本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签署的本超市商场租赁合同。行文中如果称:本合同第几条,是指本合同行文的条文编号;(二)甲方:本合同的出租方。即使本合同出租方的字号、名称或者法人代表、法定住所地发生变更,只要能够证明是本合同附件1(甲方营业执照)中所表述的同一法人组织,仍是本合同甲方。甲方的法人代表或者甲方书面通知
2、乙方的授权机构、代理人、物业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中仍表述为甲方;(三)乙方:本合同的承租方。即使本合同承租方的字号、名称或者法人代表、法定住所地发生变更,只要能够证明是本合同附件2(乙方营业执照)中所表述的同一法人组织,仍是本合同乙方。乙方的法人代表或者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的授权机构、代理人,在本合同中仍表述为乙方;(四)某某商城:本合同所指的某某商城包括超市商场、与超市商场相连接的步行街、某某广场。即使该建筑物因行政区划调整发生街道名称变更,或者甲方改变楼宇(群)名称,只要是本合同附件规划文件所确定的建筑物群,即是本合同所称的某某商城;(五)超市商场:位于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街与田安北路交叉处某某商城
3、内与步行街连为一体的五层建筑物,包括一层地下室及地上五层建筑物,包含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租赁物、部分已经出售给第三人的物业、骑楼、地下室及风楼;(六)大型超市:指开架销售、集中收款,实际营业面积6000in,以上,品种齐全(包括各类日用品;服装鞋帽;服饰系列配套商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文教用品;厨房设备;卫生洁具;五金交电;各类食品及其制品、副食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生鲜食品;烟;酒;常用药品;家用电器等),满足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一次性购足的零售业态;(七)百货商场:指在一个建筑物内,重点经营服装鞋帽、化妆品、首饰、家具、家庭用品等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消
4、费者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八谋某广场是指由甲方投资建设的位于某某商城内的广场;(九)租赁物: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租用房屋、设施及关联权益,即本合同租赁标的物;(十)交接日: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的时间;(十一)起租日:本合同关于租赁期限的起算、租金开始计算的时间;(十二)租金: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向甲方支付的乙方使用租赁物的价款,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十三)物业管理费:甲方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商业经营的手段管理物业,为某某商城物业业主和包括乙方在内的承租方提供高效、优质和经济的物业管理服务,乙方为此支付的价款
5、;(十四)其他费用:在合同约定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外,乙方使用租赁物,按合同规定应当向甲方或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等缴纳的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水、电、气能源费、通信、通讯、网络使用费、有线电视费等。(十五)转租:承租方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租赁物租赁给第三人使用,获取利益的行为;(十六)履约保证金:一方向对方支付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济担保;(十七)翻修:协议双方按照约定,对房屋及附属物、设施进行的全面综合性修缮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全面重新装修、结构调整、改造。(十八)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
6、服的客观情况,如:因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火灾等人类无法控制和克服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及因战争、罢工、动乱、政府干预、政府禁止令、征收等引起无法避免和克服的社会现象。(十九)物业管理公司:接受甲方委托、对包括租赁物在内的某某商城全部物业提供统一物业管理服务和实施商业运营管理的企业。(二十)租赁年度:依本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为第一个租赁年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每满12个自然月为一个租赁年度,以此类推。(二十一)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为确定租赁物的物业管理事项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第二条合同文件及其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
7、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L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公开竞价规则、承诺函)、电子竞价数据记录、报价文件、成交确认书及其相关文件;2、超市商场租赁合同;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4、租赁物交接的书面文件和图纸;5、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二)合同文件按照上述解释顺序仍出现含糊不清或者不能克服的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依照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条款处理。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运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中文,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中国汉语普通话。(二)适用合同文件
8、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章,福建省及某某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第二章租赁物第四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租赁物(-)本合同租赁物为位于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街与田安北路交叉处的某某商城超市商场一至五层,其中,一层出租建筑面积为6551.1平方米,二层出租建筑面积为7955.28平方米,三层出租建筑面积为7065.69平方米,四层出租建筑面积为8099.4平方米,五层出租建筑面积为8316.7平方米,以上面积合计37988.17平方米。具体出租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3超市商场各层平面图。以上出租建筑面积为甲方计收租金的面积依据,即计租面积。现上述租赁物分别出租给新华
9、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某某市某某区欢乐星休闲娱乐城、福建味道餐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等。(二)超市商场风楼(即消防紧急疏散楼梯,建筑面积为1073.31平方米)不纳入计租面积范围,但需按照租赁物的标准由乙方负责进行日常清洁、修缮、维护等。(三)超市商场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491.74平方米)为超市商场及某某商城步行街共同使用的水电等设备层,不纳入出租范围。第五条乙方的租赁权益为保证乙方正当行使租赁权,除对租赁物的使用权外,乙方享有与承租权有关的下列权利:(-)超市商场及其附属各项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超市商场的排污、排水、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空调、计
10、算机线路、客货电梯等设施、设备。(附属设施设备待双方清点确认后作为附件4)(二)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超市商场的屋面、楼梯井、部分墙面及其空间的使用权。(三)其他设施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行使租用部分的租赁权而应当享有的某某广场、超市商场沿街人行道、空地的通行,租用部分的采光、通风、通行;租用房屋水电、空调、通讯线路设施的维护保养的通行、用道权利。第三章交接、进入.验收、租赁期限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条件(-)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应当具有下列条件:L经竣工验收合格;2、产权清晰,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详见附件5),并向乙方提供一份与原件核对一致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3、配置水电、燃气、通信、通讯等设
11、施可立即接驳使用;4、甲方就拟交付部分与原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文件所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二)甲方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起租日前完成下列事项: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在租赁物交付使用前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已经缴清;2、办理并具备商用楼出租营业的法律手续;3、为乙方提供超市商场竣工图一份。第七条租赁物的交接日鉴于租赁物现由第三方承租使用,租赁物各个部位的租赁期限届满时间不等,需要一定期限内完成租赁物的返还交接,乙方同意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根据租赁物不同部位的租赁期限届满时间分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第六条交付条件的租赁物。租赁物各个部位的具体交接日及分批交付的租赁物各个部位的面积,
12、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载明的交接日及交付部位的范围、面积为准。第八条租赁物的交接(-)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交接期限之前,甲方应负责使租赁物具备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条件。甲方可在交接期限内的任一时间向乙方发出房屋交接书面通知确定交接日。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在交接期限内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的,甲方亦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同意给予甲方一个月的延展期。若超过一个月甲方仍未能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的,则双方另行商议交接日期并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二)乙方应当在交接日之次日起3天内所交付的租赁物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与甲方共同进行清点,并向甲方出具交接确认书确认甲方已依约交付租赁物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完成交接
13、,乙方不得以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存在质量缺陷、不能正常使用、破损、损害等任何事由拒绝确认;逾期未到场清点或逾期未出具交接确认书的视为甲方已依约交付租赁物、完成交接。(三)乙方接受租赁物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后,应全面负责租赁物范围内房屋、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修缮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因管理不善出现的房屋、设施、设备的损坏,物品的丢失等,应当由乙方承担修复或赔偿的责任。第九条对租赁物的装修装饰(-)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使用用途的情况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对租赁物进行内部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施工等,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二)乙方对租赁物的装饰装修必须符合法律
14、法规。乙方进场施工前,应提前15天将其对租赁物的装修方案(包括装修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等资料提交给甲方审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开始对租赁物进行装饰装修施工。上述装修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三)乙方对租赁物的装修方案及施工不得涉及破坏租赁物的房屋结构或从事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不得损坏甲方提供任何的设施设备(包括专用设施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及租赁物结构、外墙,不得影响或妨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维护、维修、保养和消防验收。(四)在不影响租赁物结构安全和外观的前提下,因乙方经营需要对租赁物的结构、设施设备等进行局部更改的,更改部分必须
15、符合消防和环保的要求且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五)乙方承诺对装修方案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装修过程中服从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指挥,并按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交纳因装修而发生的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六)如乙方对该租赁物进行装饰装修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部赔偿。(七)乙方进场装修期间内,须获得消防审核批复文件(或受理书)、工程安装一切险及公共责任险的保单,并提供给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审查。(八)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对租赁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变更装修设计方案的情形),则甲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通知乙
16、方改正。自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起超过5日,乙方仍未改正的,则甲方、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对该租赁物进行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或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纠正,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起租日不予延长,乙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租金等费用。(九)租赁期内,在不影响租赁物结构安全和外观的前提下,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按照本合同前述有关装饰装修的约定、不受次数限制的对租赁物内部进行改善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装修、重新设置设施、撤换或改变现有设施以及实施广告工程等。第十条起租日和租赁期限鉴于租赁物须分多次交付,故起租日为各部分租赁物交接完成之日。租赁期限自起租日之日起算,至2
17、0XX年10月31日届满。第四章租赁用途及租赁物的使用第十一条租赁用途(-)双方约定,本租赁物仅限于经营大型超市及百货商场之用。(二)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解除当日所在的租赁年度的年租金支付甲方违约金。第十二条租赁物的使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与福建省、某某市政府制定的包括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文化、治安、消防管理在内的各项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不得在租赁物内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协议的活动,乙方对利用租赁物所开展的一切活动的合法性及后果负责。(二厢赁期间,乙方有权将租赁物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场所、商
18、品库房、办公室、员工食堂、休息室、商品出入口以及在这些场所内设置商品陈列展示区、饮食店(制作与销售)、检验室、更衣间、通道以及为顾客购物、浏览、休息、通行活动提供便利等一切为经营大型超市及百货商场所需要的一切合理方式。(三)经营许可:L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乙方应本合同约定租赁用途所涉经营范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税务部门等主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手续合法后始能经营。2、特种经营项目应取得特种经营许可证;若违法经营,其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经营范围。3、正式经营前,乙方须将各类经营许可证件备齐,如甲方认为需要的,乙方应当将各类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提供一份给甲方备存
19、。4、在任何时候,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义进行商业性或非商业性活动,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租赁物进行违法的活动。(四)法定注册地址:若乙方要将承租物房屋作为其法定注册地址,应当另行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五)消防安全责任:乙方需承担租赁物防火责任。由于乙方责任引发火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六)物业使用禁忌:乙方保证在经营范围内正常合理的使用租赁物房屋及其设施设备,且不得发生下述行为: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带入租赁物内或做其他有害于租赁物物业安全的行为;2、放置任何超过租赁物房屋设计荷载的物品;3、采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的保险赔偿额减少、取消或
20、保险费用增加的行为;4、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租赁物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5、在租赁物外面、某某商城范围内任何地方堆放妨碍市容观瞻的杂物,或在任何部位堆放、建造超重物件。6、给甲方或某某商城其他业主、承租方带来或可能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某某商城整个物业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7、从事任何阻碍、影响甲方或某某商城其他业主、承租方合法权利的行为或其他不合理的干涉、扰乱甲方或某某商城其他业主、承租方正常经营的行为。如乙方的经营产生特殊气味或者噪音干扰,乙方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止。若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特殊气味(包括油烟)或者噪音干扰严重妨碍周边商户、住户和公共环境,经环
21、保部门测定后,且乙方未在甲方书面通知时间内整改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8、承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租赁物以外范围、公共区域走道或消防通道等。如因特殊情况需占用的,乙方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按甲方指定位置及时间摆放。(七)违章纠正: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则,若违反规则,除非在甲方提出后的7天内予以自行纠正完毕,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纠正,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租赁物的维护修缮(-)在租赁期内,甲方移交给乙方的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公共排水系统等公用设施设备以及移交后乙方装修装饰部分、新增
22、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自动扶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灯光、电力、自来水、通风、排气、卫生保洁设备或其它设备),由乙方负责维护、维修、保养、年检等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前述租赁物及各项装修装饰、设施设备具备正常使用状态且不得低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时的质量、品牌标准,并随同租赁物交付甲方。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必须由甲方或指定单位进行,乙方不得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否则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二)租赁物的房屋结构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予以维修,但是,甲方不因为对该房屋结构或公用设施设备、系统进行维修而向乙方作出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
23、偿。(三)租赁物内的任何部分因电梯、自动扶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或其它设备的任何缺陷或故障,或因电力、自来水、煤气、电话等供应的失效、故障、暂停,或因有水、烟、火或任何其它物质泄漏,或因老鼠、白蚁、蜂螂、其它害虫的滋生,或因遭受爆炸、盗窃、抢劫,而对乙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物上的损失或破坏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不必对乙方或第三人负责;如上述情况是因甲方的过错直接引起的,甲方仅赔偿乙方有形资产损毁而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倘在任何时间内非因甲方的过错,租赁物的水、电、煤气(若有)供应或空调服务停止供应或某某商城的任何公共设施停止运作的,甲方不必为此而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减免乙方
24、任何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五)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向某某商城或租赁物房屋提供的保安人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不构成甲方对租赁物房屋或其内财物的保安或保管义务。乙方在任何时间都应自行对该租赁物房屋或其内之财物的安全负责,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和责任。(六)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的水、电、燃气、热力等能源供应中断或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停止运行的,乙方应当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七)因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饰装修或因乙方的其他行为导致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无法对相关的管道、线路和设备进行检修、调试或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则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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