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docx
《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docx(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成为合格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籍在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第三条各项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二章奖学金类型第四条国家及奖学金(一)国家奖学金由出资设立,用以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用以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地方奖学金由地方设立,用以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第五条学
2、校奖学金(一)综合奖学金1 .院长奖学金用以奖励思想道德品质优秀、专业知识功底扎实,综合素质优异,或实践创新能力强,特殊专长表现突出,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的优秀学生。2 .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用以奖励学生中的优秀代表,表彰其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引领示范作用。3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该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3个等级。4 .毕业生奖学金用以奖励大学期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毕业生。(二)单项奖学金用以奖励在精神文明、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
3、化艺术、体育等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且有显著成绩的学生。第六条社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是由企事业单位、个人及社会团体等与学校(学院)签订相关捐资协议设立的,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三章评选条件及奖励第七条国家及奖学金(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按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按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地方奖学金地方奖学金评选办法按地方奖学金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学校奖学金(一)院长奖学金院长奖学金评选办法按学院院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L评选条件:(1)当学年被评为一等奖学金;(2)本科学生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得低于90分(专科生参照执行);(3)学习成绩居本专业或本班级前10%;(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以上等级。2评选名额及奖励:全校每学年评选不超过20名。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一等奖学金不再重复发放)。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予学院“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S)优秀学生奖学金L评选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学校学生“知行行动”的各项活动以及院系特色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协助学校、院系、班级开展各项活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得到师生一致好评;在校风、学风、班风建设中
5、率先垂范,先锋模范作用明显。(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有钻研精神,注意拓宽知识面,重视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3)坚持经常性体育锻炼,参加健康的文体活动,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品质和卫生习惯。(4)获评学校奖学金的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分值须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获评学校奖学金的专科生应在本学年度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分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没有不及格科目。2 .评选依据:本科生依据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开展评选,专科生可参照执行。3 .评选比例及奖励:(1)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2%比例评选,一次性奖励IOOO元/人;(2)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院学生 奖学金 管理办法 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244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