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XSQ-YA-04-2023营口市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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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案编号:XSQ-YA-04-2023营口市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第A版)颁布日期:2023年1月9日关于印发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现将修订后的营口市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政府2023年1月9日目录1总则1Ll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自然概况21.4 灾害分级31.5 适用范围41.6 工作原则41.7 应急预案体系4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52.1 应急指挥部及职责6
2、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6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72.4 现场应急组织及职责112.4.1 震情监测预报组112.4.2 灾情收集评估组112.4.3 抢险与次生灾害源防治组122.4.4 交通运输与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组122.4.5 物资供应与灾民安置组122.4.6 通信保障组122.4.7 安全保卫组132.4.8 医疗防疫组133预防和预警机制143.1 信息监测与报告143.2 预警分级143.3 预警发布153.4 预警解除154事故信息报告164.1 震情速报164.2 灾情报告165应急响应175.1 响应分级175.2 分级响应175.2.1 分级响应175.2.
3、2 响应程序185.3 指挥与协调205.4 应急处置205.4.1 处置措施205.4.2 抢险救援215.4.3 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225.4.4 震情灾情监视225.4.5 地震次生灾害监控与防范225.4.6 社会治安维护225.6 响应结束236后期处置246.1 善后处置246.1.1 加强伤病员救治246.1.2 重视震后灾区群众的心理疏导246.2 恢复重建246.3 地震灾害损失评定246.4 保险247应急保障267.1 指挥平台保障267.2 应急队伍保障267.3 物资与资金保障267.4 灾民安置与生活保障277.5 基础设施保障277.6 医疗卫生保障287.7 避
4、难场所保障287.8 社会动员保障288监督管理308.1 宣传308.2 培训308.3 演练308.5 责任与奖惩318.6 预案管理与更新318.7 实施时间329附录33附件9.1行政区域图33附件9.2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34附件9.3应急物资装备36附件9.4医疗救援机构39附件9.5应急救援专家通讯录40附件9.6西市区主要企业名录421总则1.1 编制目的加强和规范我区对地震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
5、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9第6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2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主席令2009第7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5第31号;(7)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2号发布,根据2011年01月0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4号;(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10)国务院有关部门和
6、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11)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9号;(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1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第101号;(14)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16)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17)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IO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8)辽宁省消
7、防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2第53号;(19)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9第17号;(20)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第40号;(21)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安监应急20175号;(22)辽宁省地震应急预案;(23)营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自然概况西市区位于营口市市区西部,地处辽东半岛西北部,渤海辽东湾东岸,辽河入海口处;介于东经122。0722.31122。13,47.62,北纬40。37,31.0640。42,31.22”之间;东起新
8、华路、体育路与站前区接壤,西临渤海辽东湾东岸,南至民兴河与老边区路南镇大水塘村毗邻,北跨辽河至营盘公路与辽东湾新区相连;西市区总面积316.93平方公里(西市区老城区39.74平方公里,大水塘村5.48平方公里,老二道镇9.76平方公里,产业基地261.95平方公里)。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32个社区、5个行政村。西市区地形北窄南宽,属滨海平原,地形东窄西宽,平均海拔2.5米,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1.4 灾害分级地震灾害按震情和受灾程度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级别。(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上年国内生产总
9、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当发生M26.5级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发生5.5WMV6.5级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3)较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发生4.5WMV5.5级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4)一般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发生MV4.5级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区行政区域内陆地、近海海域以及邻市、区发
10、生(对我区产生重大影响)地震灾害事件。1.6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统一指挥和调度下,根据突发地震灾害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全区地震灾害救援工作。(2)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明确各级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的规范性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权限和义务。(3)依靠科学、注重实效。制定、修订地震应急预案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地震应急救援的水平。1-7应急预案体系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属于西市自然灾害应急
11、救援预案的专项预案。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西市区地震应急组织由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各委办局成员单位、各街道及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地震灾民生活救助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救灾工作的开展。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震情监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与次生灾害源防治组、交通运输与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组、物资供应与灾民安置组、通信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防疫组、救灾捐赠与涉外工作组、宣传报道组等10个工作组。交通运输与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组物资供应与灾民安置组通信保障组西市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委办局成员单位各街道及有关部门西市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
12、部办公室图2-1地震应急组织图2.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西市区地震救助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担任。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2)部署和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3)协调消防大队和武警部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4)必要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跨区应急响应及干线交通管制等紧急措施的建议。(5)视灾情向是市政府提出救灾请求,并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6)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是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
13、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区地震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实施营口市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传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地震应急工作。(2)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和社情,及时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与现场指挥部和指挥部成员单位保持联系;处理其他涉及抗震救灾的相关工作。(3)传达、落实国务院、省、市、区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措施和建议。(4)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配。(5)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及召开新闻发布会。(6)处理区抗震救
14、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审计局、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西市分局、区商务局、区教育文化旅游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市交警大队、区武装部、区地震局、市电力公司西市分公司、中国移动辽宁公司营口分公司、中国联通营口分公司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及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组成。指挥部成员由总指挥根据事故需要制定,依据各单位、部门职能,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
15、成各项任务;提供救援决策依据。(1)区政府办:负责统计、收集、报送及时向区领导报告,向相关地区和部门通报;传达区领导的指示批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较大以上地震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完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起草、修改及完善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区(中)直有关部和相关区县政府做好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协调专业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参与救援;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3)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迅速抢救被压埋人员,配合
16、有关部门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设施抢险抢修。(4)区公安分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疏散;协助地震部门的工作队伍尽快抵达灾区开展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宏观考察、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中失踪、死亡人员身份的核查及对死亡人员的法医鉴定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5)区总工会:依法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完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17、。(6)区委组织部:负责事故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完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7)区委宣传部:负责抗震救灾信息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发布震情、灾情、抢险救灾信息,向公众通报情况;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社会舆论。(8)区发改局:负责粮食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综合协调。(9)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区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电力部门,开展事发现场应急通信指挥保障及抢修有关工作,保障通信安全畅通,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完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IO)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灾区紧急转移受灾群众;组织协调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灾区做
18、好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受灾地区处理遇难人员善后事宜;指导灾区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H)区司法局:负责法律咨询援助工作;配合、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善后法律支持工作;完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12)区财政局:负责及时安排、拨付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13)区住建局:负责组织或协调对灾区城区被破坏的供排水、燃气热力、道路和重要区政设施进行抢险、排险,尽快恢复城区基础设施功能;组织开展灾区房屋抗震性能鉴定工作。(14)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机构迅速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转运和医治伤员;采取预防接种、饮用水监测等有效防疫措施,防
19、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灾区的饮用水源等,确保灾区饮食安全;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15)生态环境局西市分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周边及波及范围的环境进行应急监测;组织专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近岸海域水质应急监视监测,提供有关污染监视监测数据;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措施的建议,指导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完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16)区农业农村局:统计相关农业生产设施受灾情况,帮助恢复灾区农业生产;负责灾区动物疫情防控监测工作,对可能发生的动物疫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迅速向灾区提供消毒用品,及时
20、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加强动物卫生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因灾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17)自然资源局:负责事故现场地质灾害监测、评估、提供营口海域潮汐信息;完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18)区商务局:负责临时救助生活用品保障,完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19)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灾区药品、食品检验工作,对救援现场所需特种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完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20)区教育局、区文旅局:迅速了解灾区学校受灾情况,做好灾区师生的稳定工作;统计、上报危险校舍情况。(21)区人社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完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
21、他相关工作。(22)区武装部:负责组建地震抢险抗灾突击队,重大险情发生时,协调驻军及其预备役部队,协助地方抗震救灾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23)西市交警大队:组织或协调各级工程抢险队伍,尽快修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桥梁、空港等设施,保证运力。(24)市地震局(西市区地震监测主要依托市地震局):负责震情监测、灾情速报,加密震情会商,组织宏观烈度考察、震害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25)市电力公司西市分公司:负责组织或协调灾区供电企业尽快恢复被毁坏的输、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等,保证灾区用电,优先抢修、恢复城区供电。(26)中国移动辽宁公司营口分公司、中国联通
22、营口分公司: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及抢修工作,优先保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与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通信指挥畅通。(27)其他部门应急响应:按各自职责、任务和指挥部要求,迅速开展抗震救灾相关工作。区应急总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和相关部门职能,临时协调其他区直部门参与事故救援和相关保障工作。2.4现场应急组织及职责(1)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对灾区抗震救灾现场重大事项做出决策;(2)对灾区抗震救灾中的重大事务进行协调;(3)对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实行统一调配和部署;(4)对支援灾区的抢险救灾物资进行统一调配;(5)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现场工作情况。2.4.1 震情监测预报组组员单位:市地震局及有
23、关地震台、站主要职责:及时判定地震类型,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提出地震发展趋势意见和防范对策。2.4.2 灾情收集评估组组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主要职责:调查地震破坏情况,协助市地震局确定震区地震烈度和进行经济损失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政府和省地震局、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等相关部门。2.4.3 抢险与次生灾害源防治组组员单位:区武装部、消防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迅速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文物;负责火灾预防和扑救;对处在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扩大。2.4.4 交通运输与基础设施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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