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学7.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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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国际贸易政策措施,7.1 关税措施,一、关税的含义和作用,关税(Tariff/Customs Duty)简单地讲,就是一国政府对流入或流出该国国境的商品课征的一种税。关税是设在关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海关征收的。一国或地区(世界上的一些单独关税区)由关境组成了一个地区范围,称为关税区域(Customs Area)。在关税区域内,货物将不被征收关税地自由移动。,关境&国境,关境=国境 关境国境 关境国境,通常情况下,一国的海关在其本国国境内实施统一的贸易法令与关税法令。,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后,实施统一的关税法令和统一的对外税则,成员国只对来自和运往非成员国的货物进出共同关境时征收关税。,在
2、本国境内设立了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等经济特区,关税的特点,强制性关税是海关凭借国家权力征收的,纳税人须无条件服从。无偿性海关代表国家从纳税人方面征收,国家无任何补偿。预定性海关据预先规定的法律与规章加以征收,双方不得随意变动。间接性关税的纳税主体为进出口商,但他们将关税打入商品价格,最终承担者为消费者。,二、关税的种类,按征税方向分,按征税目的分,按差别待遇分,按征税方向分,1、进口税(Import Duties)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正常关税(Normal Tariff),可分为最惠国税和普通税两种。,最惠国税适用于与该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贸易协定
3、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普通税适用于与该国没有签订这种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最惠国税率比普通税率低,二者税率差幅往往很大。,按征税方向分,2、出口税(Export Duties)出口国的海关在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品征收的一种关税。,一国政府征收出口税的原因 为保证本国生产,对出口的原料征收出口税,税率一般较高,还可辅之以出口许可证之类的数量限制,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可征收禁止性出口关税,即出口税高到国外购买者无力购买的程度。对本国资源丰富、出口量大的商品征收出口税,以增加财政收入。改善贸易条件,提高出口效益,防止“贫困化增长”。为保证本国市场的供应,除了对某些出口原料征税外
4、,还对某些本国生产不足而又需求较大的生活必需品征税,以抑制价格的上涨。一些发展中国家利用出口税作为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进行斗争的武器。,按征税方向分,3、过境税(Transit Duties)又称通过税。它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商品征收的关税。,按征税方向分,按征税目的分,1、财政关税(Revenue Tariff)以增加一国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财政关税的税率视国库的需要和对贸易数量的影响而制定。财政税率不宜过高,否则便会阻碍进口,达不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目前,财政性关税在一国财政收入中的重要性已经相对降低。,按征税目的分,2、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
5、以保护国内生产和市场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关税的保护程度主要决定于税率的高低。低税率所起的保护作用小,高税率所起的保护作用大。如今各国征收关税很难再区分财政性与保护性关税。以财政收入为目的的关税客观上也可以产生保护作用;以保护为目的的关税,其税率只要不高到禁止关税的程度,也会增加财政收入。,按差别待遇分,1、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es)一些国家对进口商品,除了按公布的税率征收正常进口税,还往往根据某种目的再加征进口税,这种对进口商品征收正常关税外,再加征的额外关税,就叫进口附加税。,征收进口附加税是限制商品进口的一种临时措施,在一国的海关税则中并不能找到。征收进口附加税的主
6、要目的:应付国际收支逆差,维持进出口平衡;防止外国商品的低价倾销;对某个国家实行歧视或报复等。进口附加税又称为特别关税。进口附加税往往针对个别国家或个别商品征收。,(1)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y),补贴补贴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对企业提供的财政资助以及政府对出口产品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补贴的范围包括:政府通过财政进行的直接的资金转移,如贷款、赠与、入股、债务的豁免、贷款担保等;应纳税的减免;政府提供商品或服务,或购买商品;政府通过基金机构、私人机构履行上述政府行为;对出口产品的任何收入或价格支持。,(1)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ies),如果进
7、口商品直接或间接接受了出口国给予的任何形式的补贴,对本国已建产业产生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或严重阻碍国内某一产业的兴建,进口国政府可以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这种损害,方式之一就是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的征收要满足两个条件:进口商品接受了政府的直接或间接补贴,且补贴是世贸组织所禁止的。补贴对本国已建产业产生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或严重阻碍国内某一产业的兴建。反补贴税是一种抵消性关税,而非惩罚性关税,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贴补数额,且征税期限不能超过5年。对于接受补贴的倾销商品,不能重复征税。,(2)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抵
8、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商品和国内市场。,(2)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用倾销手段将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投入另一国市场时,如因此对某一缔约国已建立的产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对某一国内产业的兴建产生严重阻碍,则倾销应遭到谴责。反倾销税额不得超过倾销差额(即反倾销税也是一种抵消性关税,而非惩罚性关税)。正常价格是指相同产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费时在正常情况下的可比价格(批发价)。如没有此种国内价格,则是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情况下向第三国出口的可比价格。或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的管理费、销售费和利润。以上几种价格只能依次选用,缺少前一种价格时才能选用后面的
9、价格。不得对同一商品同时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GATT/WTO为防止反倾销税被滥用所作的规定,(2)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外国出口商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害威胁或对某一国内产业的兴建产生严重阻碍。,GATT/WTO规定征收反倾销税必须满足,如果外国出口商有倾销行为,但未对本国进口竞争产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进口国政府不必征收反倾销税。,(2)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东京回合”的反倾销的修订协议及WTO的反倾销协议就反倾销有关问题所作的规定,关于损害问题,关于倾销调查,关于反倾销税征收,按差别待遇分,1、进口附加
10、税(Import surtaxes),2、差价税(Variable Levy)当某种本国生产的产品的国内价格高于同类进口商品的价格时,为了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照国内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间的差额征收的关税,叫差价税,又称差额税。由于差价税随着国内外价格差额的变动而变动,因此它是一种滑动关税(Sliding Duty),能较好地起到限制进口作用。,Example:欧盟对农产品规定的“闸门价格”,按差别待遇分,3、特惠关税(Special Preferences)指某一国家或者一经济集团对某些国家的所有进口商品或一部分商品在关税方面给予的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特惠关税开始是在宗主国和殖民
11、地之间的贸易中实行。目前实施特惠制的主要有欧盟成员国给予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特惠关税,这是一种非互惠的单向优惠关税。(洛美协定)洛美协定国家间实行的这种优惠关税是世界上最优惠的一种关税。,按差别待遇分,4、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简称普惠制,它是发达工业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的一种普遍的关税减免优惠制度。,4-1 普惠制的原则4-2 普惠制的目标4-3 普惠制的限制措施,4-1 普惠制的原则,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发达国家应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
12、普遍的优惠待遇。,应使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不受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待遇。,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关税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反向优惠。,4-2 普惠制的目标,扩大发展中国家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出口,增强其产品的竞争能力,增加外汇收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以及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4-3 普惠制的限制措施,对受惠国家或地区的限制对受惠商品的限制 产品毕业制度一旦某一受惠国的发展水准和相关工业的专业化程度,达到给惠国规定的发展指数和专业化指数,其产品就会列入毕业产品清单,优惠也就会停止。国家毕业制度当受惠国的整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给惠国会取消该国所有产品的优惠待遇,
13、即实现了国家毕业。对享受优惠程度的限制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整件生产标准也称完全原产品,即产品完全在受惠国生产和制造,不含进口原料和部件。,实质性改变标准也称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它是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制造的产品确定其原产国的标准。其基本概念是货物必须在出口国经过最后一道实质性加工或生产,使该产品得到其特有的性质和特征。,实质性改变标准,最后改变标准在原产地完成了产品的最后一道加工程序。这种加工使原产品性质发生实质改变,从而具备新产品特征。但这种加工不是仅仅为了改变原产地以谋取关税优惠。,加工标准该货物在原产地必须经过给予该产品的基本特征的加工程序。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加工后税则项目发生
14、了改变;二是经过合格的加工,即给惠国规定某些产品在原产地生产时须达到的加工要求。欧盟、日本、挪威采用这种标准。,百分比标准(增值标准)出口产品在生产中所使用的非生产国原料或部件的价格在该产品出厂价格中所占的比例不得超过一定百分比,或规定在该产品生产中本国原料和生产费用总和所占的比例必须达到一定比例,才认为该产品有实质性改变。,三、关税的征收方法,例如:每公升酒征收1.5美元。从量税较适合于标准化和原材料产品。从量税与货物数量的多少成正比关系。从量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从量税额=货物数量单位从量税一国征收从量税,大部分以商品的重量为单位征收,但各国对应纳税的商品重量计算方法各有不同。毛重商品本身的重
15、量加内外包装材料在内的总重量。半毛重商品总重量扣除外包装后的重量。净重商品本身的重量,不包括内外包装材料的重量。,(一)从量税(Specific Duties)对进口货物每个单位量(重量、数量、长度、容量和面积等计量单位)征收一定量的税费。,从量税的特点,1.手续简便,不需审定货物的规格、品质、价格,便于计算。,2.税负并不合理。,3.不能随价格变动作出调整。,4.难以普遍采用。,在某商品价格下跌和商业衰退时期,会加重商品的关税税负。对于廉价物品会课征较重的关税。这种关税征收方式实际上是鼓励同类产品中质量高、价格高的商品进口。,当国内价格上涨时,税额不能随之变动,使税收相对减少,保护作用消弱。
16、物价回落时,税负又相对增高,不仅影响财政收入,而且影响关税的调控作用。,征收对象一般是谷物、棉花等大宗产品和标准产品,对某些商品如艺术品及贵重物品(古玩、字画、雕刻、宝石等)不便使用。,从价税一般适用于工业制成品。从价税与商品价格的涨落成正比关系。如果产品价格上涨(比如发生了通货膨胀),则从价税的保护程度和关税水平同步变动,特别是对高价格的制成品,其保护作用和从量税相比更有效。从价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从价税额=货物总值从价税率,(二)从价税(Ad Valorem Duties)按进口货物的价值征收一定百分比的税。,从价税的特点,1.税负合理。,2.物价上涨时,税额相应增加,财政收入和保护作用不受
17、影响。但在商品价格下跌或者别国蓄意进行低价倾销时,财政收入就会减少,保护作用也会明显减弱。,3.各种商品均适用。,4.从价税率按百分数表示,便于与别国进行比较。,同类商品质高价高,税负也高。加工程度高的商品和奢侈品价高,税额较高,相应的保护作用较大。,5.完税价格不易掌握,征税手续复杂,大大增加了海关的工作负荷。,混合税以两种税额之和作为该种商品的关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复合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在具体征收时还有两种情况:以从量税为主,另外加征从价税以从价税为主,另外加征从量税由于混合税结合使用,可以扬长避短,哪一种方法有利,就使用哪一种方法为主。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使用混合税。,(三)混
18、合税 又称为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2002我国部分进口商品的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税目税率,从量税税率,从价税税率,续表一:,续表二:,复合税税率,(四)选择税(Alternative Tariffs)对同一种进口商品同时订有从价、从量或混合税率,海关需要限制进口时,可选择其中税率高的一种形式征税。,例如:日本对坯布的进口征收税率有协定税率10%或 7.5%另外每平方米加征2.6日元两种,具体征收关税时,按其中高者进行。,四、关税的经济效应,1、关税对贸易小国的经济效应,贸易小国,即该国某种商品的进口量占世界进口量的很小一部分,因此,该国的进口量的变
19、动不能影响世界市场价格,就好像是完全竞争的企业一样,只是价格的接受者。这样,该国征收关税以后,进口商品国内价格上涨的幅度等于关税税率,关税全部由进口国消费者负担。,经济效应之一:消费效应,由于征收关税引起进口商品价格上涨,对消费者造成直接损害。一方面,如果该进口产品的进口需求弹性比较小,价格的上涨不能通过减少需求来调整,那消费者就要支付较高的价格。如果进口产品是具有需求刚性的资本品,将增加最终产品的生产成本,导致价格上涨,增加消费者的负担。另一方面,如果该进口产品的进口需求弹性比较大,那国内消费者将减少需求量,从而降低了物质福利水平。,经济效应之二:生产效应,对于与进口商品相竞争的国内生产者来
20、说,显然是可以从保护关税中获得利益的。我们知道,外国商品之所以会输入,其根本原因在于国际市场价格比国内市场价格低,或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国外产品质量优于国内,如果自由进口,进口竞争厂商会被迫降低价格。征收关税提高了该商品的国内价格(国际价格则保持不变),使得国内生产者得以根据上涨的价格扩大生产量,增加利润,使生产集团获得利益。但从整个国家来看,由于征收关税,一些国内资源从生产更有效率的可出口商品转移到生产较缺乏效益的可进口商品,由此造成了该国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经济效应之三:贸易效应,征收关税提高了进口商品的价格,导致进口减少,从而使经营进口商品的公司和个人损失了部分市场,减少了收入。,经济
21、效应之四:财政收入效应,只要关税不提高到禁止关税的水平,它会给进口国带来财政收入,这项收入等于每单位课税额乘以征税的进口商品的数量。在贸易小国的情况下,由征收关税而带来的收入是由国内消费者支付的。应该看到,关税收入的一部分用来支付征收关税这一行为的费用。因此,关税收入只有一部分成为财政收入。,经济效应之五:收入再分配效应,收入再分配效应。关税还会造成收入从国内消费者向国内生产者的再分配。这是因为,关税引起国内商品价格上涨,生产者增加了利润,这些利润的一部分是从消费者支付的较高价格中转移过来的。,我国由政府主导的收入再分配,主要形式包括征收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优抚、社会救济和救助等方式。,价格
22、,数量,Dx,Sx,E,Q3,F,O,Q5,Q1,G,H,Q4,Q2,消费效应,生产效应,贸易效应,c,a+b+c+d消费者剩余损失a 生产者剩余增加 c 政府增加财政收入 b 净损失的生产部分 d 净损失的消费部分,五、名义保护率与有效保护率,总的来讲,关税的保护作用的大小取决于进口税率高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进口税的税率越高,对于本国生产同类产品部门的保护程度也就越高,反之其保护程度就低。因此,名义保护率(Nominal Rate of Protection)就是和自由贸易状况下相比,征收关税后使货物产品价格的增长比例。,上式中:P*为自由贸易价格;P是进口商品的国内价格,包括国内关
23、税,即P=P*+T。由于实际生活中看不到自由贸易价格,大多数经验研究便将产品的国际价格作为P*的值。,有效保护率,由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由产业间向产业内发展,中间产品贸易量大大增加,因此国际贸易商品很少完全是产自一个国家。在许多情况下,产品生产需要引进投入和进口零部件。中间产品贸易的存在给关税经济分析及关税保护效应的估量造成了极大的差别。,有效保护率(Effective Rate of Protection)则是将用于成品生产的原料和中间投入上的关税壁垒因素考虑在内,吸收了生产结构方面的信息,使其成为比名义保护率更为准确的测定保护程度的方法。,在有效保护税率的研究方面,1955年加拿大巴伯(
24、CLBarber)在其加拿大关税政策一书中首次提出了有效保护的概念。随后,巴拉萨、柯登(WMCorden)、约翰逊(HGJohnson)等一批从事国际经济研究的著名学者在这一领域进行了富有开拓性的研究。,所谓有效保护率,是指征收关税后使被保护行业每单位最终产品附加价值增加的百分比。附加价值是最终产品价格减去用来生产该商品的进口投入品成本。计算公式为:,其中,V为不征收关税时的单位产品的附加价值,V为征收关税后的附加价值。,例题:(1)假定在自由贸易情况下,一辆汽车的国内价格为10万元,其中8万元是自由进口的钢材、橡胶、仪表等中间投入品的价格,那另外2万元就是国内生产汽车的附加价值。现在假定对每
25、辆汽车的进口征收10的名义关税,而对钢材等仍然免税进口,同时假定进口汽车价格上涨的幅度等于名义税率,即10。这样,汽车的价格上涨到11万元。保护关税使国内制造的汽车的附加价值增加到118=3万元。这时,国内汽车附加价值的增加率即有效保护率为:,(2)如果对汽车和钢材等同时征收10的名义关税,那么成本和汽车价格将按同一比例上升,实际保护率也是10%。,(3)如果现在对进口投入品钢材等征收5的名义关税而汽车仍为10的名义关税,则钢材等的国内价格上涨到8.4万元,汽车的附加价值减少为118.4=2.6万元,有效保护率为:,(4)如果现在对进口投入品钢材等征收20的名义关税而汽车仍为10的名义关税,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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