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
《1.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2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1:四川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迅速控制、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13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n级)和一般(W级)四级。1.3.1 特别重大(I级)动物疫情(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我省与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上县发生疫情,或我省行政区域内
2、有20个以上县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连片发生疫情,或我省在内的数省呈多发态势的疫情。(2)口蹄疫在14日内,我省与相邻4个以上省连片发生严重疫情。(3)非洲猪瘟在21日内,我省与相邻4个以上省连片发生严重疫情。(4)小反刍兽疫在21日内,我省与其他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或我省有3个以上市(州)发生疫情。(5)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6)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I级)动物疫情。1.3.2 重大(级)动物疫情(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我省有2个以上市(州)发生疫情或有20个以上疫点,或有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或与我省相邻省份的相
3、邻区域有10个以下县发生疫情。(2) 口蹄疫在14日内,我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州)或有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3)非洲猪瘟在21日内,我省有5个以上市(州)发生疫情,疫区集中连片,且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4)小反刍兽疫在21日内,全省有2个市(州)发生疫情的。(5)在一个平均潜优期内,我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猪瘟、新城疫等一类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6)在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又有发生或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发生。(7)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炭疽、结核病、狂犬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3
4、个以上市(州)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8)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其他重大(II级)动物疫情。13.3较大(In级)动物疫情(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州)内有2个以上5个以下县(市、区)发生疫情或有1个县(市、区)内出现5个以上10个以下疫点。(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州)内有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3)非洲猪瘟在21日内,我省有2个以上、5个以下市(州)发生疫情。(4)小反刍兽疫21日内,在1个市(州)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的。(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州)内有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猪瘟、新城疫
5、疫情或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6)在一个平均潜优期内,在1个市(州)内有3个以上县(市、区)暴发流行布鲁氏菌病、炭疽、狂犬病等二类动物疫病。(7)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8)市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III级)动物疫情。13.4一般(IV级)动物疫情(1)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疫情在1个县(市、区)内发生。(2)非洲猪瘟在21日内,我省有1个市(州)发生疫情。(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内呈暴发流行。(4)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W级)动物疫情。1.4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省发生特别重大(I级)
6、、重大(II级)、较大(In级)和一般(IV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1.5 工作原则突发IW级动物疫情后,有关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机构立即按照预案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施应急处置工作。1.5.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1.5.3 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7、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各级人民政府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1.5.4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在本级人民政
8、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建议和工作需要成立全省和地方应急指挥部。2.1.1 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副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成员: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草原局
9、、成都海关、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省人民政府新闻办、省网信办、省军区、武警四川省总队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农业农村厅分管厅领导担任。省指挥部职责:负责统一对全省特别重大(1级)、重大(II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和协调,作出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省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订防治政策,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
10、责: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等。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组织对扑疫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省人民政府新闻办、网信办: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由省农业农村厅提供的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和动物防疫知识普及。按照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防疫基础设施项目纳入我省国
11、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抓好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省科技厅: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疫苗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省公安厅: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省民政厅:负责对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统一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接受、分配省内外各界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省财政厅:按国家规定保证我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
12、监督管理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和工伤待遇政策。省生态环境厅: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中畜禽无害化处置场地选址,做好处置场地周边环境监测,及时采取防止污染措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管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加强运输监管,支持农业部门指定通道、临时检查站(检疫申报点)开展检疫监管,强化信息交流互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输。省商务厅: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疫后相关畜禽
13、产品市场的恢复和开拓。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做好畜禽产品设限的应对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疫区内人员防护有关标准的制订和技术指导以及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监测工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根据疫情事件分级,统筹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关闭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活动。做好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加强肉类生产企业、肉类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等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联合住建、农业等部门做好餐厨剩余物的监管。依法确保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有相
14、关法律法规指定管理部门的产品除外),参与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相关技术标准。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和观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协助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成都海关:负责做好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疫病的传入传出,及时收集、分析境外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依法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工作,参与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相关技术标准,参加涉及进出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置工作。中国铁路成
15、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依照各自职责保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送,确保安全、快速,防止疫情扩散。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通信保障工作。四川省军区、武警四川省总队:负责军队、武警系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其职责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做好相关工作。2.2 日常管理机构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全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相关法规的起草
16、工作;组织制订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修)订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兽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市(州)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2.3 专家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组建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委员会,其具体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对技术措施提出建议;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参与制(修)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技术方案;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
17、指导、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和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州)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委员会。2.4 应急处理机构2.4.1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省动物卫生监督、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全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现场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疫病监测,对封锁、隔离、紧急免疫、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措施的实施进行指导、落实和监督。2.4.2 成都海关:负责加强对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疫情报告、消毒处理、疫情处置、流行病学调查
18、和宣传教育等。2.5组织体系框架四川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组织体系框架领导或业务指导配合-13-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3.1 监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成都海关、省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3.2 预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同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疫情会商结果等,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
19、色、黄色和蓝色表示I级、级、I级、IV级动物疫情预警级别。3.3 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3.3.1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1)责任报告单位: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各相关科研院校;海关机构;农业农村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等相关单位。(2)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海关机构的兽医人
20、员;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的兽医;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人员。3.3.2 报告形式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有关规定报告疫情;其他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电话或口头形式报告。3.3.3 报告时限和程序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初步认为属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农业农村厅和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四川省 重大 动物 疫情 应急 预案 征求意见
文档标签
- 诊所突发疫情应急预案3篇
- 2022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 XX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农业农村部门关于上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
- 小学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 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9篇
- 泰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1.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 实验小学处置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
- 县卫健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方案及详细演练脚本
- 温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 青海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 疫情防控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6篇
- 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实施方案
- 香坊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
- 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248619.html